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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華縣發展和改革局

鎖定
研究分析全縣和國內外經濟形勢及發展情況,進行宏觀經濟的預測、預警,研究宏觀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
中文名
五華縣發展和改革局
地    點
五華縣
屬    性
非營利
性    質
事業單位

五華縣發展和改革局機構職責

廣東五華縣發展和改革局的機構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和優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規定,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規定的建議,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三)研究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財政、土地、金融體制改革規範性文件的制定,提出落實投資融資發展戰略和對策建議。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和推進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
(五)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佈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縣重大項目佈局,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銜接平衡需要縣政府安排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安排縣級財政性投資項目,按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重大境外投資項目;發佈投資信息,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和對策建議;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協調重大項目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六)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文件,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負責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和實施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七)研究能源開發和利用,提出綜合能源發展戰略並組織實施,協調能源基礎設施方面的發展與合作,開展能源對外合作。
(八)組織擬訂區域協調發展戰略、規劃,組織編制和協調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並進行監測評估。
(九)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的責任,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總量平衡計劃並監督執行,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糧食等重要物資儲備。
(十)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擬訂人口和計劃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衞生、民政等發展政策,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對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十一)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有關工作,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的規劃和對策。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省糧食流通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糧食工作的地方性制度,並監督執行;研究擬訂全縣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全縣糧食宏觀調控、總量平衡、地方糧油儲備規模、總體佈局與收儲動用計劃的建議;研究提出縣級儲備糧油的規模和購銷計劃建議,指導全縣糧食平衡。負責全縣軍糧供應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全縣糧食流通設施、糧油倉儲設施的建設計劃並組織實施,監督指導全縣糧油安全儲存;制定縣級儲備糧管理的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監督檢查縣級儲備糧、代儲的中央、省級儲備糧油的庫存、質量和安全情況。協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風險基金;彙總全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報表和統計分析,審核、彙總全縣糧食行業財務會計報表和財務分析工作。負責全縣糧食市場體系建設,建立並完善糧油市場信息網絡,搞好市場預測,監測分析糧食供求形勢,完善糧食應急機制,確保糧食安全。
(十三)按規定指導和協調招標投標工作,對重大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進行監督檢查。
(十四)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1] 

五華縣發展和改革局內設機構

人秘股: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工作;承擔局機關信息、安全、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局機關人事管理、秘書事務、財務資產、專業技術職稱評定的報批等工作;承擔局機關黨務、紀檢、監察、共青團、婦女、工會等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和勞動工資、計劃生育、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後勤保障工作;組織協調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1] 
規劃綜合股: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佈局的建議,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及結構調整的目標和對策;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監測和評估中長期規劃實施情況,提出規劃調整意見;分析研究宏觀經濟形勢,監測預測經濟運行,組織研究和提出經濟預測目標,提出宏觀調控的目標、對策和建議,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建議;組織研究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