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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祀

鎖定
五祀,中國古代祭俗中所祭的五種神祇。具體神祇各文獻記載不一。如户神、灶神、土神、門神、行神。
中文名
五祀
拼    音
wǔ sì
注    音
ㄨˇ ㄙㄧˋ
類    別
漢語詞語

五祀詞語釋義

五祀 五祀
五祀:風水學中指祭門神、户神、井神、灶神、中溜(土地神和宅神)。
1.祭祀五行之神。《周禮·春官·大宗伯》:“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嶽。” 鄭玄 注:“此五祀者,五官之神。”《左傳·昭公二十九年》:“故有五行之官,是謂五官。實列受氏姓,封為上公,祀為貴神。社稷五祀,是尊是奉。”《太平御覽》卷五二九引《漢書議》:“祠五祀,謂五行金木水火土也。木正曰 句芒 ,火正祝融金正曰 蓐收 ,水正曰 玄冥 ,土正曰 后土 。皆古賢能治成五行有功者,主其神祀之。”
2.祭祀住宅內外的五種神。《禮記·月令》:“[孟冬之月]天子乃祈來年於天宗,大割祀於公社及門閭,臘先祖五祀。” 鄭玄 注:“五祀,門、户、中溜、灶、行也。” 漢 王充 《論衡·祭意》:“五祀報門、户、井、灶、室中溜之功。門、户,人所出入,井、灶,人所欲食,中溜,人所託處,五者功鈞,故俱祀之。” 清 富察敦崇 《燕京歲時記·門神》:“夫門為五祀之首,並非邪神,都人神之而不祀之,失其旨矣。”
3 禘、郊、祖、宗、報。出《國語 魯語》:““夫聖王之制祀也,法施於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御大災則祀之,能捍大患則祀之。非是族也,不在祀典。昔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植百穀百蔬。夏之興也,周棄繼之,故祀以為稷。共工氏之伯九有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故祀以為社。黃帝能成命百物,以明民共財。顓頊能修之,帝嚳能序三辰以固民,堯能單均刑法以議民,舜勤民事而野死,鯀障供水而殛死,禹能以德修鯀之功,契為司徒而民輯,冥勤其官而水死,湯以寬治民而除其邪,稷勤百穀雨山死,文王以文昭,武王去民之穢。故有虞氏禘黃帝而祖顓頊,郊堯而宗舜;夏后氏禘黃帝面祖顓頊,郊鯀而宗禹;商人禘舜而祖契,郊冥而宗湯;周人禘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幕,能帥顓頊者也,有虞氏報焉;杼,能帥禹者也,夏后氏報焉;上甲微,能帥契者也,商人報焉;高圉、太王,能帥稷者也,周人報焉。凡禘、郊、祖、宗、報,此五者,國之典祀也。加之以社稷山川之神,皆有功烈於民者也。及前哲令德之人,所以為民質也;及天之三辰,民所以瞻仰也;及地之五行,所以生殖也;及九州名山川澤,所以出財用也。非是,不在祀典。”

五祀等級規定

關於“五祀”的實行者及其等級規定,文獻中有兩種不同的説法:
第一種,從天子到庶人,所祀對象有等級差別:天子七祀,諸侯五祀,大夫三祀,士二祀,庶人一祀。其説見於《禮記·祭法》:
王為羣姓立七祀,曰司命,曰中溜,曰國門,曰國行,曰泰厲,曰户,曰灶;王自為立七祀。諸侯為國立五祀,曰司命,曰中溜,曰國門,曰國行,曰公厲;諸侯自為立五祀。大夫立三祀,曰族厲,曰門,曰行。適士立二祀,曰門,曰行。庶人立一祀,或立户,或立灶。
鄭玄注謂:“此非大神所祈報大事者也。小神居人之間,司察小過,作譴告者爾。”
如果等級越低,其祭祀的神祇越具有普遍性的話,那麼“五祀”中最基本的神祇是門、行、户、灶四種,其它祭祀對象(司命、中溜、厲)都是在此基礎上增加的。
第二種,從天子至於大夫,所祭之“五祀”相同,沒有等級差別。其説見於《禮記·曲禮下》:
天子天地,祭四方,祭山川,祭五祀,歲遍;諸侯方祀,祭山川,祭五祀,歲遍。大夫祭五祀,歲遍。士祭其先。
《周禮》中天子亦只祭“五祀”,《儀禮》所載喪禮為士禮,亦用五祀,似乎貴族用五祀,上下皆無差別。關於“五祀”,文獻中還有多處可見,如《禮記·王制》:“天子祭天地,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鄭玄注:“五祀,户、灶、中溜、門、行也。”也是主張天子至於大夫,所祭之五祀內容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