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五原縣民政局

鎖定
五原縣民政局加強社會救助職責,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2019年3月29日,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授予“全國民政系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1] 
中文名
五原縣民政局
職    責
社會救助
地    區
五原縣
隸    屬
五原縣縣政府

五原縣民政局部門簡介

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第一條 根據自治區黨委、政府批准的《五原縣機構改革方案》和縣委辦、政府辦印發的《五原縣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五原縣民政局是五原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第三條 縣民政局貫徹黨中央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自治區黨委、市委、縣委相關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落實上級民政事業發展規章、政策、規劃,組織實施民政行業標準。
(二)落實上級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監督檢查。調研指導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負責縣本級直接登記管理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三)落實上級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落實上級基層羣眾自治和城鄉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落實上級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標準,承擔全縣行政區劃變更的審核和申報工作,組織指導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按規定權限負責地名管理工作。
(六)落實上級婚姻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婚俗改革。
(七)落實上級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八)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縣養老服務工作,落實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 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上級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十)落實上級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組織實施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落實上級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縣民政局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羣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羣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和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衞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縣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落實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縣衞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承擔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負責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與縣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民政局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公佈行政區劃信息的五原縣行政區劃圖
第四條 縣民政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人事、檔案、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宣傳、項目申報等工作。負責起草相關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
(二)規劃財務股。落實上級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民政基礎設施建設標準,承擔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市級民政部門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辦法,管理本級彩票公益金。承擔民政統計管理和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承擔福彩管理工作。
(三)社會救助股。落實上級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承辦中央、自治區、市和縣本級財政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等救助相關辦法。
(四)養老服務股。承擔老年人福利工作。落實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政策、標準。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負責高齡補貼等補貼發放工作。組織實施全縣慈善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五)社會事務股。承擔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落實上級婚姻、殯葬、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着落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社會組織等工作。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和殘疾人社會福利、殯葬服務、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負責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的發放工作;落實上級兒童福利、兒童收養和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縣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按照管理權限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負責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六)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股。落實上級城鄉基層羣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擬訂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政策。組織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七)區劃地名股。組織實施全縣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和地名管理政策、標準;承辦鄉鎮行政區劃的設立、撤消、更名、隸屬關係的變更和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工作。組織指導全縣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地名管理工作。指導城鄉地名標誌設置和管理工作。審定標準地名出版物。
第五條 縣民政局機關行政編制11名,設局長1名(正科級),副局長3名(副科級)。
第六條 縣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第七條 本規定解釋的辦理工作由中共五原縣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其調整由中共五原縣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八條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 [2] 

五原縣民政局所獲榮譽

2019年3月29日,榮獲全國民政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1] 
2021年6月,被評為內蒙古自治區脱貧攻堅先進集體。 [4] 

五原縣民政局現任領導

局長:郝麗敏 [3]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