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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燃燒
鎖定
一次燃燒的中間產物與外圍空氣再次反應而生成穩定的最終產物的燃燒稱為二次燃燒,二次燃燒形成的火焰叫二次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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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二次燃燒
- 外文名
- Secondary combustion
- 屬 性
- 化學反應
二次燃燒介紹
鍋爐尾部沉積的可燃物質重新着火燃燒的現象。在鍋爐點火與停爐時,由於爐温較低,氧氣供應不足,容易產生不完全燃燒。不完全燃燒的產物如炭黑、煤粉、油點等隨煙氣進入並沉積在鍋爐尾部,降低了尾部受熱面的傳熱效果,使排煙温度升高。當排煙温度升高到一定值又有足夠的氧氣助燃時,就會發生二次燃燒。有的二次燃燒發生在停爐後的幾分鐘或幾小時以後,其原因是停爐後煙氣基本上停止流動,尾部可燃物氧化產生的熱量無法被煙氣帶走,温度逐漸升高,遇到漏入尾部煙道的新鮮空氣助燃時,就會重新着火燃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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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燃燒的中間產物與外圍空氣再次反應而生成穩定的最終產物的燃燒稱為二次燃燒,二次燃燒形成的火焰叫二次火焰。在煉油廠催化裂化催化劑的再生中,由於在牀層中碳燃燒不完全,生成一氧化碳在稀相空間或旋風分離器內又發生燃燒的現象,也稱二次燃燒。
二次燃燒現象
(1)排煙温度急劇上升,煙囱冒濃煙,甚至出現火煙。
(3)嚴重時煙道外殼呈暗紅色。
(4)有空氣預熱器時,熱風温度急劇上升,風壓不穩。
(5)有時尾部防爆門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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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燃燒主要原因
產生二次燃燒的主要原因有:
(1)未燃盡的燃料(煤粉、燃油)在尾部受熱面上逐漸積存;
(2)燃燒調整不當;
(3)爐膛温度過低;
(4)低負荷運行時間過長;
(5)鍋爐啓動和停爐頻繁;
(6)吹灰不及時。
二次燃燒處理
(1)應立即停爐,停油,停風。
(3)立即投用蒸汽滅火裝置、二氧化碳或其他滅火裝置滅火,但不能用水滅火。
(4)加強鍋爐進水和放水,或開啓省煤器再循環管的閥門,以保護省煤器不被燒壞。
(5)當排煙温度接近噴入的蒸汽温度,或小於150℃並穩定一小時以上時,可打開檢查孔進行檢查,確無火源後,方可啓動引風機通風降温。
(6)當煙道內温度下降到50℃以下時,方可進入煙道內檢查尾部受熱面,同時應徹底清除煙道內油垢。如未燒損,可重新點火啓動。否則應更換燒損部件,才能投入運行。
二次燃燒條件
1、一氧化碳的存在;高温;有過剩氧的存在。
2、氧含量下降而不上升了,説明一氧化碳在稀相完全燃燒消耗了氧氣。不過長時間存在這種情況,説明二次燃燒很嚴重,如果是前置燒焦罐完全再生工藝,可能是由於燒焦罐內的燒焦強度不夠或分佈管壞,催化劑在燒焦罐內停留時間短。
二次燃燒優點
燃料燃燒後產生的煙道氣中,尚有可燃物,可予以二次燃燒,增加熱量的利用,並可消除煙塵。
二次燃燒危害及防止
如二次燃燒發生在尾部煙道內而又處理不當,很可能燒燬空氣預熱器以至省煤器,危及引風機的安全運行(或被燒壞),嚴重時甚至會使煙囱倒塌或造成人身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