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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科學技術局

鎖定
乳山市科學技術局是乳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乳山市科學技術局
局    長
姜炳旭
職能科室
3個
類    型
事業單位

乳山市科學技術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科技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規範性文件。統籌推進全市創新體系建設,協調落實全市重大科技創新任務、戰略性重大工程,組織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創新型城市建設、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
(二)統籌推進科技體制改革。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建議,優化科研體系建設和科研機構佈局。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推進全市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優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
(三)負責制定市級科技發展和基礎研究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實施市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中試基地等科技基地計劃。參與編制和實施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規劃。組織協調國家和省重大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推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市級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提出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市財政科技計劃並監督實施。
(五)統籌科研誠信建設,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組織實施全市科技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統籌軟科學研究。
(六)編制全市重大科技項目規劃並監督實施,統籌協調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變革性與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應用示範。組織協調國際、國家、省和威海市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牽頭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
(七)組織擬訂全市高新技術發展以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社會發展和海洋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相關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負責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轉報工作。參與管理全市高新技術風險投資。指導全市創新型產業集羣發展。
(八)組織參加省、威海市技術轉移體系建設,牽頭全市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應用示範。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推動區域和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以及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九)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佈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指導農業科技園區、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和先進示範區等建設。
(十)負責全市有關科技外事和科技培訓工作。擬訂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指導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負責全市出國(境)培訓總體規劃、政策和年度計劃的組織實施,負責出國(境)培訓項目初審工作,組織實施重點出國(境)培訓項目。
(十一)綜合管理全市引進國(境)外智力工作。擬訂全市重點引進外國專家總體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頂尖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擬訂全市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編報引進國外智力專項經費預算,並負責監督實施。參與擬訂國(境)外人員來我市工作政策,負責擬訂國(境)外專家來我市定居政策。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議,承擔相關科技人才計劃實施工作。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國家、省重點創新人才工程的推薦申報工作。承擔市級校地合作優秀人才的培養與管理工作。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負責科技人才成果轉化、科技人才科研開發平台建設等工作。
(十三)負責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和科技信息市場。負責技術合同管理工作。負責各級政府友誼獎的申報工作。
(十四)負責擬訂促進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政策。負責全市科技宣傳、科技信息、國防科技動員、科技應急管理以及相關科技評估和科技統計管理與服務工作。
(十五)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及相關產業發展研究和招商引資(引智)促進工作。參與相關產業發展規劃編制和政策制定,組織策劃、論證產業發展項目,制定年度招商引資(引智)計劃。組織宣傳推介相關產業政策和地方投資環境。牽頭組織產業對接活動,參與具體產業項目的策劃、聯絡、跟蹤與服務。
(十六)負責將安全生產科技進步納入科技發展規劃和財政科技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安全生產重大科技攻關、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對安全生產領域重大科技研究成果進行獎勵。
(十七)負責本部門城市國際化相關工作,按照城市國際化戰略要求,組織、策劃、實施本行業、本領域城市國際化各項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優化政務服務工作。圍繞貫徹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優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宏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深入推進科技計劃管理改革,建立公開統一的科技管理平台,減少科技計劃項目重複、分散、封閉、低效和資源配置“碎片化”的現象。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統籌市內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二十)與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的職責分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市科技局制定外國人來我市工作政策,其中A類人員的政策由市科技局會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制定,B類和C類人員的政策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市科技局制定。 [1] 

乳山市科學技術局領導信息

姜國臻局長:主持科技局全面工作,分管計劃、條財工作。
宋艦艇副局長:協助姜炳旭局長抓全面工作,並協助姜炳旭局長抓計劃工作,分管高新、農社、基地、地震、招商引資,並抓好產學研合作創新工作。
叢寶雲副局長:分管綜合科、專利管理處、生產力促進中心、高創中心,並抓好威海“自主創新年”活動相關工作。
譚英羣副局長:主抓政工、包鎮、包村工作,分管政策法規、辦公室工作。
張軍:主抓計劃、高新、農社工作。 [2] 

乳山市科學技術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應急、值班、安全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發佈、建議提案辦理、機關綜合性文稿和信息化等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教育培訓、社會保障等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國防科技動員工作。指導科技信息庫和科技信息網絡建設。
創新與資源配置管理科
承擔推進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擬訂科技創新政策措施,組織起草相關規範性文件並開展普法宣傳,提出激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科研機構改革發展與佈局的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科研機構創新績效管理。承擔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科技進步考核、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承擔局機關各類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統籌軟科學研究。組織協調重大科技工作調研。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牽頭擬訂全市科技創新發展規劃、科技計劃並協調實施。研究提出市科技計劃佈局。組織開展技術預測,承擔市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運行相關工作。實施市創新調查制度,承擔科技統計相關工作。承擔市科技管理平台建設工作。負責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相關工作,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議。負責市技術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中試基地、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創新平台計劃的組織實施。承擔市財政科技資金協調管理和績效評價工作。實施科技報告制度。參與擬訂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經費管理辦法。編制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並監督執行。負責擬訂市科技重大關鍵技術實施意見,提出全市科技創新重大戰略佈局建議。負責我市承擔國家、省、威海市科技重大專項、重大創新工程的相關協調工作,牽頭對接省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推進全市應用基礎研究工作。負責科技創新綜合服務平台建設,推進科技資源和科學數據開放共享。負責實驗動物管理工作。承擔國家、省、威海市技術轉移體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以及產業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識產權創造的相關政策措施建議,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負責管理科技獎勵。負責管理科技成果、技術市場和科技信息市場,負責技術合同管理工作。承擔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作,負責推動區域和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工作。負責擬訂國(境)內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國(境)內外科技合作計劃,參與實施“一帶一路”科技創新合作行動計劃和國際科技合作計劃。建設國內外科技合作平台,推進產學研合作。承擔市政府與國內知名高校、科研機構科技合作的有關具體工作。承辦政府雙邊和多邊以及有關國際組織的科技合作與交流事宜。承擔與港澳台地區的科技交流工作。負責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以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佈局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高新技術研究開發項目和科技創新示範試點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高新技術企業推薦、管理、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工業領域科技計劃。指導全市創新型產業集羣發展,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農村與社會發展科技科
負責擬訂科技促進農村與社會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農村、農業和社會發展領域科技計劃,組織實施農業重大科技研究開發項目和科技創新示範試點工作以及農村與農業領域重大科技成果的轉化、應用與示範,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推進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佈局並組織實施。承擔農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農業科技園區、農村與農業以及社會發展領域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平台基地的有關管理與服務工作。組織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工作。指導(開展)農村科技進步和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工作。促進生物技術發展以及產業化,推動綠色技術創新,開展科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負責區域內國家人類遺傳資源管理相關工作。負責科技應急管理工作。負責擬訂海洋領域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海洋領域科技計劃、海洋科技研究開發項目和科技創新示範試點工作。組織實施海洋領域重大科技成果的轉化、應用與示範。承擔海洋領域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平台基地建設的有關管理與服務工作。
引進智力與外國專家服務科(掛科技人才管理科牌子)
擬訂全市引進國(境)外智力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國(境)外人員來我市工作政策,負責指導、監督全市外國人來華工作的相關工作。負責引進國外智力信息管理以及宣傳工作。編報引進國外智力專項經費預算。協調處理引進國外智力重大事項。負責全市出國(境)培訓總體規劃、政策和年度計劃的組織實施,負責出國(境)培訓項目初審工作,組織實施重點出國(境)培訓項目。擬訂我市外國專家管理辦法,推動建立外國頂尖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承擔重點外國專家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省、市聘請外國專家項目。負責引智成果的評估、推廣和引智示範基地管理工作。負責國家、省、市專項經費資助的聘請外國專家計劃審核報批。負責各級政府友誼獎的申報工作。提出全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議,承擔相關科技人才計劃實施工作。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國家萬人計劃、省泰山系列人才工程的培養與推薦申報工作。負責國家、省重點創新人才工程的推薦申報工作。承擔市級校地合作優秀人才的培養與管理工作。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負責科技人才成果轉化、科技人才科研開發平台建設等工作。 [1] 

乳山市科學技術局下屬單位

乳山市生產力促進中心
1、為企業提供經濟、科技、市場、人才、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和諮詢服務。
2、組織專家對企業進行管理、對技術難題進行綜合診治,幫助企業策略規劃,改善經營,推動企業科技進步。
3、推動企業和研究開發機構間的合作與交流,開展技術轉讓、技術開發、難題攻關、工程設計、技術創新、項目論證、更新裝備及高技術推廣等方面的綜合性技術服務,健全和強化企業技術支撐體系。
4、為企業提供技術、技能和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培訓,全面提高企業人員的素質。
5、加強國際間的技術交流與合作,積板為國內企牽線搭橋,幫助企業拓展國外市場,並採取多種形式舉辦中外企業管理和技術研討班,促進中外企業的合資合作,以增強國內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的完爭能力。
6、接受政府委託,研究推動中小企業、鎮辦企業科技進步、促進企業界生產力發展等軟課題,並向或府提出具有戰略性的調研報告。
7、加強中心支撐體系,促進中心的發展和壯大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