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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炔氣瓶
(特製壓力容器)
鎖定
- 中文名
- 乙炔氣瓶
- 外文名
- Acetylene cylinders
- 用 途
- 儲運乙炔
乙炔氣瓶注意事項
乙炔為易燃易爆物質,因此乙炔氣瓶從本質上防爆應注意:
1、乙炔氣瓶應根據有關規定補足丙酮,同時不能過量;
2、根據丙酮量確定乙炔充裝量,嚴格控制充裝速度,嚴禁過量充裝;
3、使用經檢驗合格的乙炔氣瓶。
使用過程中應注意:
1、乙炔瓶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與明火距離不小於10m;
2、直立使用;
4、嚴禁敲擊、碰撞,瓶體引弧或放置在絕緣體上;
5、嚴禁暴曬,嚴禁用40攝氏度以上熱源加熱瓶體;
8、乙炔瓶使用過程中發現泄露,及時處理;
9、留有0.05MPa的餘壓。
乙炔氣瓶與氧氣瓶的安全距離為5米,且都不可曝曬。
乙炔氣瓶安全操作規程
1採購與運輸:
1.2運輸時要旋緊瓶帽,輕裝輕卸,禁止拋、滑、滾、碰。
1.3裝運乙炔瓶時,在車上應妥善固定、橫向排放、頭部朝向一方,且不得超過車廂高度。
1.4夏季應有遮陽設施,防止曝曬。
1.5車上禁止吸煙,並應備有乾粉滅火器。
1.6嚴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門頒佈的危險品運輸條例及有關規定。
2氣瓶的儲存:
2.1使用單位在使用乙炔瓶的現場,儲存量不得超過三瓶。
2.2儲存站與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的距離不得小於15m。
2.4乙炔瓶存放時要保持直立位置,並有防傾倒的措施。
2.5嚴禁與氧氣瓶等易燃物品同間儲存。
2.6儲存站應有專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應設置“嚴禁煙火”等警告標誌。
3氣瓶的使用:
3.2使用中禁止敲擊、碰撞。瓶閥凍結時,禁止用火烘烤、不得靠近熱源,與明火距離不得少於10m。
乙炔氣瓶爆炸原因及措施
①乙炔瓶爆炸原因
②乙炔氣瓶防爆技術措施
B、瓶體表面温度不得超過40℃。
C、乙炔瓶存放和使用時只能直立,不能橫躺卧放。
D、開啓乙炔瓶的瓶閥時,不要超過1.5圈,一般情況下只開啓3/4圈。
E、乙炔從瓶內輸出的壓力不得超過0.15MPa。瓶內乙炔氣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於表13-2規定的剩餘壓力。
乙炔氣瓶國家標準
主要起草單位 江蘇天海特種裝備有限公司 、寧波美恪乙炔瓶有限公司 、北京天海工業有限公司 、中國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 、大連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檢測研究院有限公司 、瀋陽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 、太倉市金陽氣體有限公司 、浙江金盾壓力容器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張保國 、王競雄 、代德維 、薄柯 、王豔輝 、古海波 、郝延平 、倪學仁 、馬夏康 。
發佈日期2020-12-14;實施日期2021-07-01; 全部代替標準GB/T 11638-2011
採標中文名稱:氣瓶 乙炔氣瓶 基本要求和型式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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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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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孫景榮.焊接名詞術語釋義大全:化學工業出版社,2015
- 2. 國家標準 .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引用日期2020-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