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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教代表

鎖定
主教代表(Episcopal Vicar)主教制教會各教區主教的代理人。可以是多位的。由主教指派,分別負責教區某些固定分區(主教代表區)的教務,或負責教區某些特定方面的事務如教育、司法、修會、某一禮儀團體或特別團體等。在指定分區或事務中代表主教全權負責。 [1] 
中文名
主教代表
外文名
Episcopal Vicar
參考資料
  • 1.    丁光訓、金魯賢.基督教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10年10月:第84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