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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陽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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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陽教案,是一件歷史事件。清光緒十七年(1891年),丹陽人民為反對帝國主義傳教士殘害嬰兒奮起毀燒了縣城天主教堂,發生震驚全國的“丹陽教案”。 [2] 
中文名
丹陽教案
發生時間
1891年(光緒十七年)
發生地點
丹陽
發生原因
為反對帝國主義傳教士殘害嬰兒

丹陽教案簡介説明

光緒十七年(1891年)四月二十五日,江蘇丹陽縣人民發現教會墓地埋葬兒童屍首七十餘具,育嬰堂內亦無一活嬰,遂產生公憤,羣起將教堂焚燬。官府速派兵彈壓。激起鄰縣無錫、金匱、陽湖、江陰如皋等縣,反洋教反滿清鬥爭。
丹陽民間盛傳天主教會殘害兒童,丹陽民眾譁然,於是集聚天主教堂論理,教會起初態度強硬。當有人從教堂的桑田裏挖出七十餘具兒童屍首時,羣情激憤,放火燒燬了天主教堂,史稱“丹陽教案”。由於這一年是辛卯年,又稱“辛卯教案”。“丹陽教案”發生後,無錫、金匱、陽湖、江陰、如皋等縣也發生了民眾燒教堂、反洋教、驅教士的教案,轟動全國、震驚朝廷。這次教案,從本質上是晚清帝國主義侵略中國加劇,發生的民族矛盾,是民間自發的反帝愛國運動。然而,晚清政府懼於外國列強的壓力,以慶親王為首的清廷要求嚴辦燒燬教堂鬧事者。
時任丹陽知縣的查文清,教案發生當天就趕到了現場,但當時教堂已被焚燬。在詳細瞭解了事情經過後,查文清當天就趕赴鎮江,向鎮江知府王仁堪彙報。 [2] 
鎮江知府王仁堪是清光緒三年(1877)狀元,也是一位敢於直言、勤政愛民的官員。王仁堪深知此事非同小可,第二天一早就從鎮江趕往丹陽,在查文清的陪同下親自勘驗現場。 [3] 
在丹陽天主教堂,兩位官員被驚呆了。只見孩童屍體有的被剜目,有的斷肢,支離破碎。見此慘狀,兩位官員相對流淚,相約為民請命。於是,王仁堪和查文清向上據理力爭,這是教會咎由自取,不能全怪罪丹陽老百姓。
當時,上峯為了應付朝廷嚴令,已經網羅了部分丹陽富家子弟的“黑名單”,要求搜捕這些人,並將帶頭的一兩個人梟首示眾。結果,查文清不但沒有抓任何一個人,反而放風讓他們遠走高飛。
知縣大人如此愛護百姓,丹陽百姓自然領情。但有人得知查文清有可能會因此得罪上司後,於是就有義士挺身而出,願意承擔罪責。其中,有個叫張士洪的和尚,他主動到丹陽縣衙自首,説帶頭鬧事的是他,帶頭燒燬教堂的也是他,願意一個人承擔所有罪名。面對如此深明大義的義士,查文清含淚暫時收押張士洪,但並沒有治他重罪,只是將他發配到不遠的崑山縣。由於在“丹陽教案”的辦理中查文清始終堅持把百姓利益放在第一位,且“辛卯教案”首先在丹陽事發並波及各地,查文清最終還是得罪了朝廷,被革去官職。 [2] 
兩江總督劉坤一將六個知縣一併懲處,又將二十一人逮捕判刑,賠款十二萬元結案。

丹陽教案相關人物

查文清金庸的爺爺,是查家最後一個進士,是金庸最敬佩的人,也是對他年輕時影響最深的人。查滄珊(原名:查文清)在江蘇丹陽任知縣時,因為“丹陽教案”鎮壓不力被革職。鄧之誠的《中華二千年史》曾引用了光緒《東華錄》有關這一事件的記載,對此金庸引以為榮。他在小説《連城訣》的後記説:“我祖父查滄珊公反對外國帝國主義者的無理壓迫,不肯為了自己的官位利祿而殺害百姓,他偉大的人格令我們故鄉、整個家族都引以為榮。”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