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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稜縣經濟和信息化局

鎖定
丹稜縣經濟和信息化局是丹稜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丹稜縣經濟和信息化局
辦公地址
丹稜縣齊樂鎮縣街1號

丹稜縣經濟和信息化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工業經濟、信息化、科技發展和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等有關工業經濟的政策措施,擬訂全縣有關工業經濟、信息化、科技發展和無線電管理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工業化與城鎮化聯動,負責推進全縣工業結構調整。負責擬訂新型工業化發展規劃和措施,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工業強縣戰略。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和相關產業的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二、負責監測、分析全縣經濟運行態勢和質量,建立全縣工業經濟運行預警機制,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氣等重要物資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工作,負責縣級醫藥儲備的監督管理。承辦年度工業經濟目標責任考核。
三、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投資管理,組織制定並實施全縣企業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和措施,組織研究制定並實施全縣工業和信息化投資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和相關政策措施,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的意見,協調企業技術改造推進工作,研究制定全縣企業技術改造投資中長期規劃及相關政策,按照規定權限、核准、備案規劃內全縣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組織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國家、省、市有關專項計劃,對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實施監督。負責全縣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制定鼓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意見措施,指導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重大裝備國產化和重大技術裝備研製,按照規定程序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企業技術中心申報、認定和建設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縣產業園區建設發展的牽頭服務、管理和目標考核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園區、產業集羣發展規劃和意見措施,指導產業園區合理佈局,負責推進重點產業園區建設發展,推進園區公共配套設施和公共服務平台項目建設。
五、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節能降耗、清潔生產和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工作,協調推進工業化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相關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負責全縣節能監察工作,擬定節能的意見、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
六、負責推進全縣企業信用制度建設,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和融資體系建設並實施行業監管,負責制定工業發展資金等財政專項資金使用計劃,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生產運行等涉及財政、信貸、税收、保險等方面問題的協調,指導工業企業直接融資工作,參與工業企業上市培育工作。
七、負責牽頭組織對國家、省、市重大工業經濟政策實施情況進行督查,負責全縣規模以上企業和龍頭骨幹企業的培育工作,負責全縣中小企業發展的指導推進工作,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負責全縣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培訓。
八、負責對全縣工業行業實施行業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意見措施,擬訂新材料、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加快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意見措施,參與推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建設,參與推進農業現代化和新農村建設。指導工業、信息化和無線電領域的社會中介組織發展。
九、負責全縣信息化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指導電子政務、企業信息化、電子商務和物聯網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絡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共享。負責全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線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組織協調全縣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和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信息網絡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導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參與處理網絡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負責統一配置和管理全縣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電磁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和干擾查處,協調軍地間和縣際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一、會同縣級有關部門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開放和利用外資的政策建議,參與區域經濟合作和承接產業轉移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國際化經營、境外投資等工作。
十二、研究確定全縣科技發展的佈局和優先領域;起草全縣科技發展的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工作。組織編制全縣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重大科技攻關、軟科學研究、應用基礎研究、“星火”、“火炬”、成果推廣、新產品試製和社會發展等科技計劃的制定與實施。
十三、提出全縣科技發展的重大布局和優先領域,負責組織擬訂並實施科技支撐計劃、重點基礎研究計劃、軟科學研究計劃和統籌協調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及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牽頭組織經濟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
十四、負責制定全縣高新技術及產業化發展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和應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負責全縣高新技術企業及產品的認定審查和上報工作;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推進全縣創新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政策措施,提出科研條件保障規劃和政策措施建議,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基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十五、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措施,促進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好社會事業發展。組織協調農業方面的科技攻關工作及新技術、新品種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指導星火產業帶、科技示範園、科技示範基地等工作。組織擬訂科學技術普及規劃和提出政策措施建議,負責科學技術普及工作,指導協調科普活動和科技宣傳工作,推進全市科普能力建設,承擔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工作。
十六、研究制定科技成果轉化、計劃、並組織實施;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獎勵、保密和技術市場;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負責科學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及創新工作。
十七、研究科技人才資源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指導協調全縣科技管理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對領導班子抓第一生產力工作。
十八、歸口管理全縣科技外事工作,負責我縣與國際間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的科技合作與交流;負責科學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及創新工作。
十九、負責組織協調全縣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對全縣專利工作行使行政管理職權和執法職能。
二十、承擔縣政府公佈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二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丹稜縣經濟和信息化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許可股、安全維穩股)
負責局機關日常政務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局機關目標管理、文秘、政務信息、宣傳調研、檔案管理、督查督辦、後勤管理;負責局機關保密、安全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和綜合性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幹部管理、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和退休幹部職工管理;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黨羣組織和統戰協調工作等。負責行政許可項目和公共服務項目的受理、審核、轉報等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管理。承擔本系統、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應訴、行政調解和規範性文件審核和備案工作,負責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核准(備案);負責電力設施保護區內施工作業許可。負責行政調解日常工作;負責機關信訪、法制、綜合治理工作;根據分工負責全縣非國有工業企業涉穩工作;負責縣本級企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工作;負責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行業安全生產指導工作;負責全縣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統計信息報送等工作。
二、工業運行股
牽頭編制全縣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發展規劃編制工作;負責全縣經濟運行綜合管理,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和質量,建立工業經濟運行預警機制,對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建議;制定年度工業經濟責任目標並監督實施;負責工業經濟重大政策執行情況的績效評估;負責工業經濟信息收集、處理、研究、發佈和系統信息網建設;組織實施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發展的重大戰略研究;組織起草促進新型工業化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全縣化工、機械、建材、醫藥行業管理,編制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監測行業運行態勢,擬訂支持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縣藥品儲備管理。
三、項目股(技術創新股)
牽頭貫徹國家、省、市、縣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政策;貫徹實施國家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准入條件並組織實施;負責產業政策確認;牽頭擬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產業規劃、技術規劃、產品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推進新興產業重點產品、技術、企業、產業鏈培育建設;組織推進相關重點項目和技術經濟合作。負責全縣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組織企業技術改造推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企業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年度計劃和引導目錄;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的意見,按規定權限備案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組織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國家和省市縣有關專項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相關企業技術改造項目享受優惠政策的確認;監督國家專項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招標工作;負責推進工業品牌戰略的實施,參與指導縣內知名產品和知名商標創建工作;指導工業企業加強質量管理和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標準和規範;綜合分析市場動態和發展趨勢,擬訂工業企業開拓市場和產品促銷的政策措施,支持企業鞏固和擴大市場份額,組織和指導工業領域運用“兩個市場”尤其是走出去戰略的實施和會展等市場拓展活動;負責組織開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合作與交流;組織指導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及開拓國際市場;組織指導企業跨區域和境外開展合作、兼併重組;組織指導開展承接產業轉移工作。負責全縣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制定推動全縣企業技術創新政策措施,組織推動產學研聯合和重大關鍵平台共性技術攻關;按照規定程序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企業技術中心申報、認定和建設管理工作;組織申報國家、省、市重大技術創新專項,編制企業技術創新項目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企業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鑑定、驗收;牽頭推進工業設計。
四、企業股(工業園區股)
提出推進工業經濟結構和佈局調整的實施方案,擬訂推進重要產業區域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區域間規劃銜接和縣內區域產業合作;參與區域總體發展規劃、專項發展規劃及重大產業佈局;負責草擬有關全縣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產業政策和地方規範性文件草案;統籌全縣企業協調配套發展;負責大企業大集團的培育;指導國家、省、市、縣確定的重點非公有制企業發展;負責全縣中小企業發展規劃和綜合協調工作;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加強管理工作;擬訂鼓勵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小企業創業平台建設,開展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工作;指導開展小企業創業輔導培訓;協調企業生產運行中涉及的財政、信貸、税收等問題;組織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規範中小企業服務市場;指導和促進創業投資發展;負責實施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綜合協調服務,監測行業運行態勢,擬訂行業的支持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產品質量安全和標準化工作;負責農產品加工示範企業和示範基地建設工作;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經濟、信息化領域的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擬訂相關支持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其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協調重點產業相關產品配套、外包、流通、物流、生產資料市場等重點領域的發展,跟蹤推進重大項目建設,組織參與其產業、企業的調整和重組。負責全縣產業園區建設發展的服務、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園區、產業集羣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組織實施產業園區公共服務平台項目計劃;承擔產業園區發展監測運行分析,提出政策建議;負責組織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承辦縣產業園區例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減輕企業負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能源股(環境和資源綜合利用股、信息化股)
負責電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氣等重要物資的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組織協調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成品油和煤炭經營市場監管;負責工業和信息化應急管理;牽頭負責大件運輸協調工作。負責電力運行調度管理,制定中、近期電力運行調控目標和方案,平衡電力資源;負責電力資源配置和直購電協調工作,指導協調電力生產調度和併網管理,協調處理電力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煤炭運行調度管理。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節能降耗、循環經濟發展、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水資源節約與污染治理、應對氣候變化及低碳經濟發展工作;負責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節能評估審查,監管考核重點用能企業節能工作;負責工業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組織申報中央、省財政淘汰落後產能專項資金項目;組織申報中央財政節能技術改造獎勵資金項目;承辦縣工業節能降耗辦公室、縣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專項大檢查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信息化工作的發展規劃和措施,指導電子政務、企業信息化、電子商務和物聯網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絡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共享;負責管理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通信業、信息服務業和軟件業等職責;負責全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線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組織協調全縣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和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信息網絡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導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參與處理網絡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負責局機關網站建設和維護。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協調處理縣境內無線電管理方面的事宜,按照審批權限審查無線電台(站)的建設佈局和台(站)址,指配頻率和呼號,核發電台執照,徵收頻率佔用費及其他無線電管理費;負責縣境內的無線電監測和對縣無線電管理技術監測站的管理;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和干擾查處;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六、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股(農村股)
負責工業科技計劃的編制、申報、組織實施和管理;協同有關部門推動技術創新,參與全縣科技產業開發項目的規劃、論證研究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縣重大工業技術項目引進、技術改造等項目的調研、評估和論證;負責高新技術企業的申報認定和全縣民營科技企業的審批、指導和管理;負責全縣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和管理全縣技術市場,協調組織重大技術交易活動,負責全縣技術合同的認定、登記等工作;負責組織工業項目科技成果的評價申報;負責全縣科研機構、技術市場、民營科技等科技統計及管理。
研究和編制全縣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組織科技項目申報、實施和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科技下鄉”、“科技活動周”等科普活動;負責鄉(鎮)科技特派員和科技人才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農業方面的科技攻關工作及新技術、新品種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指導星火產業帶、科技示範園、科技示範基地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對領導班子抓第一生產力工作。
電力執法大隊
依法對全縣範圍內電力企業和用户執行電力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打擊涉電違法行為。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