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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

鎖定
社會工作者證書:國家對從事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慈善、殘障康復、優撫安置衞生服務、青少年服務、司法矯治等社會服務機構中從事專門性社會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職業水平評價制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統一規劃。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分為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高級社會工作師三個級別。通過職業水平評價,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表明其已具備相應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的證書。 [2] 
精品課程
中文名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
別    名
社工證
報考條件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2 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包括已經取得社會工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二)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並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後,從事社會工作滿 6 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 4 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 1 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 2 年。
報名參加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熱愛社會工作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
(三)在通過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取得社會工作師(中級)資格後,從事社會工作滿5年,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