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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海事局
鎖定
- 中文名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海事局
- 辦公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濱海大道137號
- 簡 稱
- 海南海事局
- 地 區
- 海南省
- 現任領導
- 吳紅兵(黨組書記、局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海事局歷史沿革
海南海事局建局以來,先後起草和制定了經交通部發佈的《海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規則》,經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發佈的《海南省渡口渡船管理規定》等一系列水上安全管理和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的規章及規範性文件;辦理船舶進出口簽證50多萬艘次;調查處理水上重大交通事故128起;調查船舶污染事故129起;成功實施水上搜救235次;監督檢查危險品貨物800多萬噸;簽發船舶國籍證書1600多本;簽發船員證書5087本,轄區內擁有註冊船員1萬餘人。
海南海事局的基礎設施和技術裝備水平有了很大的改善, "八五"和"九五"期間,國家投入近3億元用於基礎設施和技術裝備建設,初步形成了與航運事業發展相匹配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手段和專業隊伍。海巡船艇由建局初期的2艘發展到20艘;博鰲燈塔是當今亞洲塔身最高的航標燈塔;被列為"世界百座歷史文物燈塔"之一的臨高角燈塔,依然是瓊州海峽西口的重要導航標誌;全球海上遇險與安全系統(GMDSS),於1999年3月在海口、三亞、八所海岸電台同時投入試運行;三亞、抱虎、洋浦無線電——差分全球定位系統(DGPS),於1999年9月15日正式對外開放使用;中國第一個海峽型船舶交通管理系統——瓊州海峽船舶交通管理系統(VTS),於1999年竣工;瓊州海峽中水道由航道中央標改為兩側設的對標,將幾十年來一直制約瓊州海峽東口暢通的"瓶頸"破除,為海峽的暢通提供了優良的外部環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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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海事局主要職責
海南海事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等國內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有關國際公約,履行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護海洋環境、保障船員整體權益、維護國家海洋主權(簡稱“三保一維護”)職能,並負責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辦公室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有:
1.貫徹和執行國家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設施檢驗、環境保護、海洋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有關多邊和雙邊國際條約,結合本轄區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並監督執行。
2.管理或負責規定區域內國際航行船舶和國內航行船舶的船舶登記,以及船舶法定配備的操作性手冊與文書審核簽發工作;負責轄區內外國籍船舶管理工作和審核外國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區船舶)進入本轄區未開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請,並按規定程序上報審批;負責口岸的海事管理工作。
3.按照授權,負責船舶檢驗機構、引航機構、船員服務機構、海員外派機構和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航運公司安全管理體系審核;負責轄區航運公司安全與防污染監督管理工作,以及船舶所有人、經營人實施有關法律、法規、國際公約的指導和管理工作。
4.按照授權,負責船員、引航員、磁羅經校正人員和海上設施工作人員適任資格的註冊、培訓、考試和發證管理、船員服務簿和海員出入境證件發放及管理、船員專業與特殊培訓管理及其考試發證工作。
5.負責轄區內重大水上交通事故、船舶重大污染事故處置及調查處理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或具體實施轄區船舶防颱、水上搜尋救助及水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水上交通違法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6.管理、指導或具體負責轄區內“船旗國”“港口國”和“沿岸國”管理、船舶安全檢查、國際航行船舶進出口岸查驗、國內航行船舶進出港簽證、強制引航監督、船舶安保和防抗海盜、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及其他貨物的安全監督、靠泊安全監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監督等工作。
7.管理、指導或具體負責轄區內“沿岸國”管理、海區(或水域)巡邏、通航環境管理與通航秩序維護、水上水下施工作業審核及監督管理、錨地和重要水域劃定、港區岸線使用審核、航行警(通)告發布、航海保障行政管理等工作。
8.負責船舶港務費、港口建設費、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等非税收入的徵收管理工作。
9.負責管理、指導本局機關和所屬分支機構的海事業務、法制、規劃計劃、基本建設、財務會計、固定資產、規費徵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技術裝備、科技教育、政務信息、黨羣、審計、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建設、宣傳等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海事局機構設置
內置機構
辦公室 | 法規規範處 | 綜合計劃處 | 財務審計處 | 人事教育處 |
指揮中心 | 船舶監督處 | 船員管理處 | 危管防污處 | 安全管理處 |
基建裝備處 | 規費徵稽處 | 科技信息處 | 黨組工作部(組織處) | |
宣傳處 | 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工會辦公室) | 通航管理處 |
分支機構
三沙海事局 | 清瀾海事局 | 洋浦海事局 | 八所海事局 | 三亞海事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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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室辦事機構
政務中心 |
其他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海事局管轄地區
海南省共有5個對外開放港口,形成了北有海口港,西有洋浦港和八所港,南有三亞港,東有清瀾港的“四方五港”的港口布局。其中海口港是交通運輸部規劃的25個沿海主樞紐港之一,洋浦港、八所港、三亞港和清瀾港也是區域性重要港口。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海事局所轄海域北部毗鄰廣東、廣西海事局轄區。轄區為瓊州海峽及下列東北、北界線以南我國管轄海域:
東北界線:自20°18′32″N/111°34′00″E(北界線的A點)沿140°方位線向東南方向延伸。北界線:下列A、B、C點連線並自C點向正西延伸。
A:20°18′32″N/111°34′00″E
B:20°18′32″N/111°00′00″E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海事局現任領導
吳紅兵:黨組書記、局長
吳平生:黨組成員、副局長、一級巡視員
武驍:黨組成員、副局長
劉浩: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
杜海鵬:黨組成員、副局長
效國良:一級巡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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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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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海南海事局機構介紹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海事局.2012-07-27[引用日期2012-10-23]
- 2. 海南海事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海事局.2011-8-18[引用日期2013-01-10]
- 3. 第五屆全國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和第一屆全國文明校園名單 .光明日報[引用日期2017-11-19]
- 4. 領導介紹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海事局[引用日期2012-10-23]
- 5. 主要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海事局網[引用日期2021-04-07]
- 6. 轄區概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海事局網[引用日期2021-04-07]
- 7. 機構設置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海事局網[引用日期2021-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