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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測繪局

鎖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測繪局,簡稱“國家測繪局”,為主管全國測繪工作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管理的國家局(副部級) [1]  ,1956年1月23日成立的國家測繪總局是其前身。
1982年9月國家測繪總局正式改名為國家測繪局。2011年5月,國家測繪局更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測繪局
機構屬性
原建設部管理的國家局
設立時間
1982年9月
撤銷時間
2011年5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測繪局歷史沿革

1956年1月23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國務院提請設立的國家測繪總局,並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2]  ,是國家測繪局的前身 [3] 
1969年底,因文革動亂,國家測繪總局撤銷。
1973年3月6日,中共中央批准保留總參謀部測繪局,同時國務院重建國家測繪總局 [4] 
1982年5月,全國人大第五屆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定,國家測繪總局歸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領導。
1982年9月,國務院決定國家測繪總局改稱國家測繪局,仍擔負原有職責和工作任務。
1993年,按照國務院決定,國家測繪局歸口建設部管理。
2011年5月13日,國務院辦公廳發文:將國家測繪局更名為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5-6]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測繪局機構職責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建設部和建設部管理的國家測繪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國辦發〔1993〕88號),國家測繪局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制訂測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測繪事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
(二)組織協調全國基礎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全國性或重大測繪項目的實施。
(三)組織制訂測繪工作的行政、經濟法規,管理測繪行業的標準化工作和根據授權管理測繪行業的計量工作,組織制訂測繪技術標準,檢查監督測繪法律、法規的執行,負責建立國家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
(四)審核併發布我國的重要地理信息數據,指導和監督全國各類測繪成果的管理。負責指導全國測量標誌保護工作。
(五)協同外交部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的國界線標準樣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和管理行政區域界線的測繪工作。負責管理地名在地圖上的表示和全國地圖編制出版工作。
(六)依法主管全國測繪單位的測繪資格審查和測繪任務登記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國測繪成果的質量管理。
(七)制訂測繪技術政策,組織重大測繪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指導全國測繪專業人才的培養。
(八)管理監督國家測繪事業費和有關專項資金的使用。
(九)歸口管理國家級的對外測繪科技和經濟合作交流。依法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外國組織、個人來華測繪。依據有關規定負責對外提供測繪成果的審批。
(十)承辦國務院及建設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測繪局內設機構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建設部和建設部管理的國家測繪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國辦發〔1993〕88號),國家測繪局設四個職能司(室)和機關黨委。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政策調研和會議的組織協調,負責新聞宣傳,起草局的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處理和對外聯絡工作;負責機關文書檔案管理和信訪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的保衞、保密工作;負責外事和體改法規工作。其中,外事和體改法規兩個處,因工作需要可使用“國家測繪局外事辦公室”和“國家測繪局體改法規辦公室”的印章。
(二)計劃財務司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組織制訂測繪事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年度測繪事業費預決算、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物資計劃、技術改造計劃;組織有關項目立項的審查或審批工作;組織制訂測繪行業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和有關規章制度;負責全國測繪需求信息的調查收集和測繪系統綜合統計工作。
(三)國土測繪科技司
組織建立國家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負責對全國基礎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重大測繪項目規劃的實施與監督;依法管理全國測繪單位的資格審查和任務登記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國測繪成果的質量管理;指導和監督全國各類測繪成果的管理,審核我國的重要地理信息數據;負責制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的國界線標準樣圖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和管理行政區域界線的測繪工作;管理地名在地圖上的表示和全國地圖編制出版工作;負責有關對外提供測繪成果和對外國組織、個人來華測繪的審批;制訂測繪技術政策,組織重大測繪科技項目攻關、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管理測繪行業的標準化工作;負責測繪行業協調服務,指導全國測量標誌保護工作。
(四)人事教育勞動司
管理局機關、直屬單位的人事和機構編制,指導全行業測繪專業技術職稱工作;負責測繪系統學校教育和職工培訓,指導全國測繪專業人才的培養;負責測繪系統外國留學生、聘請外國專家和出國留學、進修人員的管理工作;指導測繪系統的勞動工資工作。
(五)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測繪局人員編制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建設部和建設部管理的國家測繪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國辦發〔1993〕88號),國家測繪局行政編制為一百名。其中,局長一名(副部級),副局長四名(正局級);正副司長十三名(含機關黨委專職書記一名)。
紀檢、監察、審計等派駐機構和後勤、老幹部服務機構及編制,按有關規定另行核定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測繪局歷任領導

國家測繪局歷任局長
姓名
籍貫
任職時間
王大均
-
1982年-1983年
遼寧新賓
1983年-1984年
浙江寧波
1985年-1994年
上海市
1994年5月-2000年1月
江西九江
2000年1月-2005年11月
山東鉅野
2005年11月-2008年10月
遼寧鳳城
2008年10月-2011年5月 [7]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測繪局機構評價

國家測繪局成立以來,在測繪法制建設、基礎測繪、測繪保障服務、科技創新、地圖出版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成績。
——國家基礎測繪成果豐碩。中國先後建立了全國統一的測繪基準和平面座標系統、高程座標系統和重力測量系統;建立了由5萬多個點組成的全國天文大地網和總長度23萬公里的精密水準網、國家重力網、全國衞星多普勒定位網;佈設了由2500多個點組成的國家高精度GPS空間定位網。完成了中蒙、中印、中巴、中尼、中緬、中俄、中朝、中越等國境線和多國行政區域界線的勘界工作等。
——測繪保障服務成效明顯。國家測繪局從成立之日起,就肩負起了為滿足國家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提供測繪成果服務的重擔。為大慶油田和克拉瑪依油田的開發利用、規劃建設提供了完善、及時的測繪保障。
1976年7月28日,唐山發生強烈地震。國家測繪局為重建唐山提供了重要的測繪保障。
測繪部門經過22年極地測繪科學考察,為1984年首次建立長城站、1988年首次建立中山站、1999年首次北冰洋考察、2004年首次北極黃河站建站及考察提供了測繪保障。
測繪部門基本測制完成了以1:5萬比例尺為主的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圖。“十五”期間,測繪系統累計向社會提供地形圖365萬幅、大地測量成果44萬點、航空影像185萬片、基礎地理信息數據40萬億比特。
——地圖出版事業空前繁榮。1958年中國編制完成自然地圖集和普通地圖集簡本;1981年~1989年,《中國歷史地圖集》出版。1989年~199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地圖集》、《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地圖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普通地圖集》相繼出版。國家測繪局先後編制出版了1:250萬、1:300萬和1:200萬比例尺《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圖》 [8]  。(國土資源部網 評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