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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聖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國關於恢復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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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聖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國關於恢復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是為恢復外交關係發佈的聯合公報,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聖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國於2016年12月26日聯合發佈並實施。
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聖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國關於恢復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
發佈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
發佈日期
2016年12月26日
實施日期
2016年12月2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聖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國關於恢復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政策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聖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國關於恢復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聖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國,根據兩國人民的利益和願望,茲決定即日起恢復大使級外交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聖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國同意儘早互派大使,並根據1961年《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為對方大使館的建立和履行職務提供一切必要的方便和協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支持聖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國為維護國家主權和發展經濟所作的努力。
聖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國政府承認世界上只有一箇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聖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國政府承諾不同台灣發生任何官方關係,不進行任何官方往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聖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國政府的上述立場表示讚賞。
兩國政府同意在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的原則上發展兩國友好關係。
雙方簽署代表受各自政府授權,簽署公報中、葡文本一式兩份,兩種文本同等作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 聖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國
代表 代表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於北京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聖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國關於恢復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內容解讀

2016年12月26日,外交部長王毅在北京與聖多美和普林西比外長博特略舉行會談。會談後,兩國外長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聖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國關於恢復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
聖多美和普林西比發表聲明:決定自即日起與台灣“斷交”
問:據報道,聖多美和普林西比政府當地時間(2016年12月)20日發表聲明,決定自即日起與台灣“斷交”。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答:我們注意到聖多美和普林西比政府當地時間20日發表聲明,決定同台灣斷絕所謂“外交”關係,中方對此表示讚賞,歡迎聖普回到一箇中國原則的正確軌道上來。
一箇中國原則涉及中國的核心利益和13億多中國人民的感情,也是中國同世界各國保持和發展友好合作關係的前提和政治基礎。堅持一箇中國原則是國際社會民心所向,大勢所趨。中國願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和一箇中國原則基礎上同各國發展友好合作關係。
眾所周知,1971年10月第26屆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通過,明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該決議所確認的一箇中國原則已成為國際社會的普遍共識。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