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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孚

(中孚實業)

鎖定
中孚(河南中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於1993年12月10日成立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河南中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外文名
HENAN ZHONGFU INDUSTRY CO., LTD
成立時間
1993年12月10日
法定代表人
張洪恩
總部地點
河南省鞏義市新華路31號

中孚基本信息

中孚實業 中孚實業
股票代碼 600595
股票簡稱 中孚實業
公司代碼 03130134
公佈日期 2006-8-1
註冊資本 22862.7797(萬元)
公司註冊地址 河南省鞏義市新華路31號
董事會秘書 姚國良

中孚發行人概況

本公司是1993年12月10日成立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目前註冊資本8,528.272萬元,住所為河南省鞏義市新華路31號,法定代表人張洪恩,主營業務為電解鋁及鋁型材系列的生產和銷售,電解鋁產能4.5萬噸/年。

中孚公司歷史沿革

1.1993年公司設立時的相關情況
本公司是1993年2月16日經河南省體改委豫體改字(1993)18號《關於設立鞏義市中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覆》批准,由鞏義市電廠、鞏義市電業局、鞏義市鋁廠共同發起設立,於12月10日註冊成立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時公司總股本7,819.8萬元,名稱為鞏義市中孚股份有限公司。
鞏義市電廠以經評估確認的生產經營性資產5,018.2萬元出資,佔公司總股本的64.17%,由鞏義市國資局持有;鞏義市電業局以現金760萬元出資,佔總股本的9.72%;鞏義市鋁廠以現金250萬元出資,佔總股本的3.20%;其他募集法人股股東和公司在冊的990名職工均以現金出資。所有股東均按每股1元的價格認購股份.
2.公司股權變更、櫃枱交易和資產重組情況
(1)1994年股權轉讓情況
1994年3月18日,公司股東鞏義市孝義鎮橋上村河南第一火電建設公司洛陽吉利石油公司、譚村灣煤礦分別和公司另一股東鞏義市電業局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分別將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52.6萬股、48.3萬股、31.7萬股、19.4萬股轉讓給鞏義市電業局。
(2)1996年公司重新確認情況  1996年11月,根據國發[1995〗17號《國務院關於原有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公司法〉進行規範的通知》,河南省體改委以豫股批字[1996〗30號《關於河南中孚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確認的批覆》對公司予以重新確認,公司在河南省工商局重新登記註冊,更名為河南中孚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3)1997年增資擴股情況
根據河南省證券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豫證辦字[1997〗28號《河南省證券櫃枱交易試行辦法》中上櫃交易企業“自然人股東所持股份佔股份總額的比例不低於25%”的規定,經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並經河南省體改委豫股批字[1997〗59號《關於河南中孚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增資擴股的批覆》批准,1997年9月公司實施增資擴股,以每股1.57元的價格向內部職工定向增資發行708.472萬股。增資後公司總股本8,528.272萬股,其中內部職工股2,162.372萬股,佔總股本的25.36%。
(4)股權證掛牌交易和停止交易情況  根據鄭州市體改委鄭體改字[1997〗第93號《關於河南中孚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股權證在河南權證交易所掛牌交易請示的批覆》批准,1997年11月公司2,162.372萬股內部職工股在河南權證交易所掛牌交易。根據國辦發[1998〗10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證監會關於清理整頓場外非法股票交易方案的通知》的規定,1998年9月本公司股權證停止交易。
(5)1998年控股股東變化情況  根據鞏義市政府1998年11月鞏政文[1998〗67號《鞏義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河南豫聯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結構的通知》、1998年12月鞏政文[1998〗68號《鞏義市人民政府關於河南中孚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劃轉的通知》和鞏義市國有資產管理局鞏國資[1998〗7號《關於調整河南豫聯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結構的通知》,鞏義市國資局持有的5,018.2萬股公司股份、鞏義市鋁廠持有的250萬股公司股份劃轉豫聯集團。劃轉後,豫聯集團持有公司股份5,268.2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61.77%,成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
(6)1999年資產置換情況
1999年初,鞏義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依託本地豐富的煤炭資源優勢和氧化鋁供應優勢,以煤帶電、以電促鋁,將鋁發展成為鞏義市支柱產業的指導思想,根據本公司與豫聯集團鋁業分廠的實際經營情況,公司計劃通過與豫聯集團進行資產重組,實現鋁電合一的經營模式。
1999年,經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並於9月20日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後,豫聯集團和本公司分別聘請河南審計事務所(現河南聯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對豫聯集團和本公司的相關資產進行評估,並出具了評估報告,評估基準日為1999年9月30日;河南省國資局於10月25日對豫聯集團和本公司的資產評估結果進行了確認。
10月26日,本公司與豫聯集團簽訂了《資產置換協議書》。按照該協議,雙方以置換資產評估確認值為基礎,參照資產評估基準日至置換日的資產變動情況,確定了資產置換價值。公司以1-5#發電機組的117,405,777.66元生產經營性資產和部分非生產經營性資產與豫聯集團鋁業分廠的212,537,994.73元生產經營性資產進行了置換,差額部分95,132,217.07元從公司對豫聯集團的應收賬款中一次性扣除,雙方開立票據予以結算,並辦理了相關資產的變更手續。
資產置換後,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變化。
本次置換對公司的生產經營和發展前景產生了積極影響。通過資產置換,公司的主營業務由火力發電、蒸汽生產轉變為電解鋁及鋁型材的生產和銷售,公司從原來單純從事火力發電,轉變成為一個橫跨兩個行業,以電為中間產品,鋁為最終產品的鋁電合一的電解鋁生產企業,實現了資源的優化配置。這種經營模式,一方面改變了過去公司發電負荷受限及電費回收慢,資金週轉困難的被動局面,另一方面也增強了公司電解鋁在電力供應上的成本優勢,增強了公司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同時通過資產置換,公司減少了與豫聯集團的關聯交易(置換前豫聯集團鋁業分廠生產用電由本公司供應),生產經營的獨立性進一步提高。
(7)2000年內部職工股轉讓情況
2000年7月,為規範內部職工股的超比例發行問題,經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豫股批字[2000〗30號《關於河南中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的批覆》,公司所有內部職工股股東均以每股2.04元的價格,按32.8%的比例將所持本公司的股權共計708.472萬股(1997年增發數量)轉讓給豫聯集團。
(8)2001年股權轉讓和國有股權管理方案確認情況
2001年2月8日,公司股東鞏義市利民冶煉廠將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0萬股以每股2.14元的價格轉讓給公司另一股東鞏義市孝義鎮橋上村。此次股權轉讓已經河南省人民政府豫股批字[2001〗11號文批准。
2001年3月19日,河南省財政廳以豫財企[2001〗31號《關於河南中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權管理方案的批覆》對公司成立以來的歷次股權變更予以認可,對目前公司的國有股權管理方案予以批覆。
2001年3月28日,鞏義市孝義鎮橋上村將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04萬股以每股2.14元的價格轉讓給鞏義市怡豐實業公司。此次股權轉讓已經河南省人民政府豫股批字[2001〗12號文批准。
主營業務 電解鋁及鋁型材系列產品的生產和銷售及火力發電,主導產品為“銀髮”、“ZF”牌重熔型電解鋁及鋁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