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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

鎖定
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簡稱中央金融工委,為中共中央下設的金融工作指導機構。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於1998年6月22日,根據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的批准成立。
2003年3月24日,中共中央決定撤銷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
中文名
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
成立時間
1998年6月22日
批准單位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
首任書記
温家寶

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基本情況

目的是為了建立和完善現代金融體系,並負責領導、保證、管理、監督、協調金融機關的運作業務。
中央金融工委下設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與中央金融工委雙重負責領導紀律檢查工委進行紀律檢查工作。

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組織機構

中央金融工委的常設機構為中央金融工委辦公廳,辦公廳下設宣傳部、統戰部、研究室等。

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歷任書記

中央金融工委首任書記為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的温家寶,副書記分別為閻海旺陳玉傑謝旭人王成銘戴相龍

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撤銷

2003年3月24日,中共中央決定,成立中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委員會(簡稱中國銀監會黨委)。調整中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委員會(簡稱中國證監會黨委)和中共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委員會(簡稱中國保監會黨委)的職責。撤銷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 [1] 

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重新組建

2023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組建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統一領導金融系統黨的工作,指導金融系統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等,作為黨中央派出機關,同中央金融委員會辦公室合署辦公。
將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委員會的金融系統黨的建設職責劃入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