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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司法人民委員部

鎖定
中央司法人民委員部是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中央執行委員會設立的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機構。司法人民委員部設中央司法委員會(對司法機關實行總的領導);刑事處(掌管刑事訴訟的行政事宜);民事處(掌管民事訴訟的行政事宜);勞動感化處(掌握各地看守所及勞動感化院等事宜)及總務處(管理司法人民委員部的一切事務)。 [1] 
中文名
中央司法人民委員部
所屬時期
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
設立組織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中央執行委員會
在中央執行委員會的指定的範圍內,司法人民委員部有權頒發各種司法行政命令,指導各級裁判部的工作,並有權委任和撤銷省裁判部長及工作人員。第一次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期間,司法人民委員部部長是張國燾。第二次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選舉梁柏台為司法人民委員部部長。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