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

鎖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是根據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於1949年10月1日設置的一個部門。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根據國務院《關於設立、調整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即告結束。國務院按照《國務院組織法》的規定,將原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接替相關工作,成為國務院的組成部門。
中文名
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
上級機構
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
總部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白廣路二條2號
成立時間
1949年10月1日
撤銷時間
1954年9月

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是根據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於1949年10月1日設置的一個部門。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根據國務院《關於設立、調整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即告結束。國務院按照《國務院組織法》的規定,將原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接替相關工作,成為國務院的組成部門。

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部門職責

按照相關規定,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在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的指導下展開工作。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作為國家行政機構,對全國範圍內的水利事業進行統一領導和管理。

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組織機構

1949年設立時,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機關設置為辦公廳和1委3司1局:
    • 辦公廳
    • 計劃委員會
    • 規劃司
    • 工務司
    • 測驗司
    • 水文局
此外,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還下設4個流域機構:

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歷任部長

傅作義(1949年10月-1954年9月)
參考資料
  • 1.    蘇尚堯主編.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機構(1949-1990年)》. 北京: 經濟科學出版社. 1993. ISBN 7505805045/D·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