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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

鎖定
中央人民政府財政經濟委員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的一個部門,根據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於1949年9月設立。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根據國務院《關於設立、調整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即告結束。
中文名
中央人民政府財政經濟委員會
上級機構
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
總部地址
北京
對應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計劃委員會

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簡介

財經委成立時全體委員合影1949.10.21 財經委成立時全體委員合影1949.10.21
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的一個部門,根據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於1949年9月設立。
1954年9月,根據國務院《關於設立、調整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即告結束。

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歷史背景

在人民解放戰爭即將在全國範圍勝利的情況下,為了儘可能迅速地、有計劃地恢復與發展人民經濟,藉以供給目前人民革命戰爭的需要及改善人民生活,亟待建立中央的財政經濟機構。
1949年6月4日,周恩來在北京飯店主持召開各民主黨派負責人及在北平的各級黨政機關負責同志參加的會議,宣佈在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之下,建立中央財政經濟委員會,由陳雲、薄一波負責籌備組織,在召開新的政治協商會議、成立民主聯合政府以前的幾個月內,計劃並領導國家的財政經濟工作。
新中國成立後,在中央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基礎上又組建了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 [1] 

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職權

按照相關規定,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負責指導當時的財政部、貿易部、重工業部、燃料工業部、紡織工業部、食品工業部、輕工業部、鐵道部、郵電部、交通部、農業部、林墾部、水利部、勞動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的工作。
為進行工作,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可以對這些部門和部門所屬的下級機關頒發決議和命令,並審查其執行情況。

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沿革

1949年9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十八條的規定,設置中央人民政府財政經濟委員會
1950年成立中華全國合作社聯合總社後撤銷了中央合作事業管理局。
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的決定,為了適應1953年即將開展的全國大規模的有計劃的經濟建設與文化建設的新形勢和新任務,加強對各項工作的集中統一的領導,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下成立國家計劃委員會,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設置地質部、從重工業部分設第二機械工業部(主管國防工業),將原貿易部分設為新的對外貿易部和商業部。為此,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的機構也做了相應調整,撤銷了中央財經計劃局、中央技術管理局、中央外貿企業局、礦產地質勘探局。
1953年,財政經濟委員會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辦公廳,分別指導有關財經方面各部門的工作。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根據國務院《關於設立、調整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即告結束。國務院按照《國務院組織法》的規定,成立了國務院第三辦公室、第四辦公室、第五辦公室、第六辦公室、第七辦公室和第八辦公室,協助國務院總理分別掌管工業、交通、財貿金融、農林部門的工作。

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編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的任命,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設主任一名(由副總理兼任)、副主任三名,委員五十名、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兩名。

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組織機構

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內設機構:
辦公廳
秘書處
行政處
機要處
交際處
中央財經計劃局
綜合計劃處
財政金融計劃處
貿易計劃處
重工業計劃處
燃料工業計劃處
輕工業計劃處
地方工業計劃處
農業計劃處
交通運輸計劃處
物資供應計劃處
統計處
基本建設計劃處
中央技術管理局
國防工業處
中央私營企業局
秘書室
產權股權處
私營企業處
調查研究處
中央合作事業管理局
供銷合作指導處
生產合作指導處
財務處
視導處
計劃處
幹部處
中央外貿企業局
外貿企業處
中央財政經濟人事局(1950年併入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
礦產地質勘探局
編譯室
國際經濟處
全國倉庫物資清理調配委員會

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組成人員

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以下主任、副主任、委員如無註明,均為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秘書長、副秘書長如無註明,均為1949年12月4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2] 
主任: 陳雲
副主任:
馬寅初
李富春(1950年4月11日至1954年9月)
曾山(1952年8月7日至1954年9月)
賈拓夫(1952年8月7日至1954年9月)
葉季壯(1952年8月7日至1954年9月)
鄧子恢(1952年11月15日至1954年9月)
鄧小平(1953年9月18日至1954年9月)
李維漢(1953年9月18日至1954年9月)
李先念(1954年6月19日至1954年9月)
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委員:李富春、賈拓夫、鄧子恢、曾山、葉季壯、陳鬱、楊立三、黃炎培、滕代遠、朱學範、章伯鈞、李書城、梁希、傅作義、李立三、南漢宸、孔原、戎子和、何長工、錢之光、宋裕和、薛暮橋、宋劭文、曹菊如、錢昌照、孫曉村、範子文、鍾林、孟用潛、冀朝鼎、梅龔彬、章乃器、胡厥文、盛丕華、包達三、俞寰澄、冷遹、吳羹梅、李士豪、千家駒、李民欣、劉子久、羅叔章、陳叔通、簡玉階、侯德榜、胡子昂、周蒼柏、周叔弢、宋裴卿、程子華(1950年12月26日至1954年9月)、李伯球(1953年至1954年9月)
秘書長:薛暮橋(1949年12月4日至1952年8月7日)、宋劭文(1952年8月7日至1954年9月)
副秘書長:鬍子嬰、周榮鑫、曹菊如(1951年9月3日至1954年9月)、徐壽軒(1951年9月3日至1954年9月)、範子文(?年至1954年9月)、楊放之(1952年8月7日至1954年9月)、薛暮橋(1952年8月7日至1954年9月)

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下屬機構

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下屬機構負責人:
辦公廳主任:周榮鑫(兼)(1949年12月4日至~)、徐壽軒
中央財經計劃局局長:宋劭文
中央技術管理局局長:鍾林
中央私營企業局局長:薛暮橋
中央合作事業管理局局長:孟用潛
中央外貿企業局局長:冀朝鼎
中央財政經濟人事局局長:範子文
礦產地質勘探局局長:譚錫疇(1952年6月4日病逝)
編譯室主任:王寅生
全國倉庫物資清理調配委員會:
主任:陳雲
副主任:楊立三
委員:宋劭文、王逢原、孫越崎、戎子和、張國堅
秘書長:宋劭文
副秘書長:王逢原

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歷史文獻

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組織大綱

關於國家財政機構的組織大綱(草案) 關於國家財政機構的組織大綱(草案)
1949年4月起草的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關於國家財政機構的組織大綱(草案)

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機構大綱

建立中央財經機構大綱1949.5.31
建立中央財經機構大綱1949.5.31(4張)
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關於建立中央財政經濟機構大綱。(1949年5月31日草案)

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會議記錄

成立中央財經委會議記錄 成立中央財經委會議記錄
1949年6月4日有關成立中央財政經濟委員會的會議記錄。

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組織條例

政務院財經委組織條例
政務院財經委組織條例(5張)
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組織條例(草案)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