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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新生兒科雜誌

鎖定
《中國新生兒科雜誌》是北京大學主辦的雙月刊雜誌。
刊    名
中國新生兒科雜誌
主    辦
北京大學
週    期
雙月
出版地
北京市
語    種
中文;
開    本
16 開
ISSN
1673-6710
C    N
11-5424/R
郵發代號
82-30
現用刊名
中國新生兒科雜誌
曾用刊名
新生兒科雜誌
創刊時間
1986年

中國新生兒科雜誌來稿要求

來稿應具有先進性、科學性、實用性,論點明確、資料可靠、數字準確、文字精煉,圖表簡明。論著和實驗研究字數(包括圖表)在4000字以內,經驗交流字數(包括圖表)在3500字以內,具體要求如下
1. 文題
文題應恰當、簡明地反映文章的主題,一般不宜超過20個漢字,儘量不用外文縮略語,英文題名應與中文題名含義一致。
2. 作者
作者應限於參加研究工作並能解答該文章有關問題及對文稿內容負責者。集體署名的文章必須明確通訊作者。作者中如有外籍或港澳台人士,應附其本人同意的書面材料。署名作者的人數和順序由作者自定,在編排過程中不應再變動。第一作者單位包括工作單位全稱及科室名稱,城市名稱及郵政編碼。並請提供稿件聯繫人姓名及其地址、電話、和電子郵件地址。不同單位的作者在姓名右上角標示角標1,2……,並在其工作單位前相應標出1,2……。
3.關鍵詞
論著和實驗研究需標引3~5個關鍵詞,請儘量選用美國國立醫學圖書館編輯的最新版Index Medicus中Medical Subject Headings (MeSH)中的詞。各詞之間用分號隔開。
4.摘要
論著和實驗研究應附中、英文摘要。中文摘要200~500字,英文摘要與中文摘要相對照或更詳細些。摘要採用第三人稱撰寫,必須包括目的、方法、結果(應該寫出主要數據)和結論4部分,每部分冠以相應的標題,以上4部分連續排列。
5.醫藥學名詞
醫學名詞以全國自然科學名詞審定委員會公佈的《醫學名詞》(科學出版社出版)為準。尚無通用譯名的名詞術語於文內第1次出現時應注原詞或註釋。藥名(包括中藥)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00年版)或《中國藥品通用名稱》(衞生部藥典委員會,1997年版)為準。藥物名稱不用商品名。
6.量和單位
執行GB3100~3102-93《量和單位》系列標準及有關國際規定,規範使用量和單位的名稱與符號。量符號以斜體拉丁或希臘字母表示(除pH用正體外),例如m(質量),t(時間),λ(波長)等。單位符號一律以正體字母表示,例如g(克),m(米)等。在圖表中表示數值的量和單位時應採用“量/單位”的標準化形式,例如,“t/h”(時間單位“小時”),“p/kPa”(壓力單位“千帕”)等。
7.統計學符號
按GB3358-82《統計學名詞及符號》的有關規定書寫,常用如下:(1)樣本的算術平均數用英文小寫x(中位數仍用M)(2)標準差用英文小寫s(3)標準誤用英文小寫sx(4)t檢驗用英文小寫t(5)F檢驗用英文大寫F(6)卡方檢驗用希文小寫χ2(7)相關係數用英文小寫r(8)自由度用希文小寫υ(9)概率用英文大寫P(P值前應給出具體檢驗值,如t值、χ2值、q值等)。以上符號均用斜體。
8.圖表
圖表集中附於文後,分別按其在正文中出現的次序連續編碼。説明性資料應置於圖(表)下方註釋中,並在註釋中標明圖(表)中使用的縮略語。本刊採用三橫線表(頂線、表頭線及底線),如遇有合計或統計學處理行(如t值、P值等),則在這行上面加一條分界橫線。表內數據要求同一指標有效位數一致。以計算機製圖者應提供激光打印圖樣。線條圖、座標圖請附製圖原始數據。圖己有標值則座標軸末尾不應有箭頭。表及圖應設計合理,具有自明性。統計處理應寫明所用統計方法,顯著性檢驗結果以*P<0.05,**P<0.01,***P<0.001三檔表示。照片圖要清晰,圖中需標註的符號(包括箭頭)請用另紙標明,不要直接寫在照片上。每幅圖的背面應註明圖號、作者姓名及圖的上下方向。大體標本照片在圖內應有尺度標記。病理照片要註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數。圖片不可折損。涉及到患者隱私權的資料要用數字序號代替、遮蓋等方法處理。作者引用他人己發表的文、圖、表或未公開的數據等,需要在引用時註明出處。

中國新生兒科雜誌投稿須知

1.文稿應具有科學性、新穎性和邏輯性,有理論性和指導實踐意義。
2.文稿要求論點鮮明、數據可靠、資料翔實、分析方法正確,語言精練、書寫工整。
3.研究類文稿和綜述、講座稿件全文在5000字左右,臨牀經驗交流稿件全文在3000字左右。文章格式請按照科技論文的寫作要求(分前言、對象與方法、結果、討論),研究類文稿應另附150~200字中、英文摘要,3~5個關鍵詞。英文摘要還應包括文題、作者單位、作者姓名、郵政編碼。中、英文摘要應採用結構式著錄:含目的(Objective )、方法(Methods)、結果(Results)和結論(Conclusion)。
4.文稿(可用複印件)要求打印在16開白紙上,字跡清楚,簡化字以國務院1986年10月重新公佈的《簡化字總表》為準。數字請按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等七個單位公佈的《關於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試行規定》書寫。計量單位請用國際標準計量單位,外文需打字或用印刷體書寫,並註明文種、大小寫和正斜體。圖請用白紙單面墨繪,尺寸應較計劃刊出者大一倍。照片請用光面紙印出,要求清晰、層次分明。圖和照片不得摺疊和出現劃痕,背面請註明圖號、作者、文題和上下向。
5.文稿中摘編或引用他人作品,請按《著作權法》有關規定指明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及其來源,在參考文獻表中列出。未公開發表的資料請勿列入參考文獻,必要時可在文中加註,説明作者、文題和來源。參考文獻的著錄格式,本刊採用順序編碼制,引用處依出現的先後以阿拉伯數字排序,並用方括號標註。
6.來稿請自留底稿,無論刊登與否恕不退稿。收到本刊收稿回執後3個月後未接到本刊採用通知時,作者可自行處理。
7.依照《著作權法》有關規定,本刊可以對來稿作文字修改、刪節。對內容的修改,應徵得作者許可。如作者不允許對內容修改,務請在來稿中註明。
8.來稿請第一作者所在單位領導審核並附單位介紹信。來稿請勿一稿兩投或多投,如該稿曾在學術會議上宣讀或在內部刊物上刊出,或用其他文種發表過,請在投稿時加以説明。
9.來稿首頁作者單位後請註明單位所在城市名稱及郵編。此三項請列於首頁正文下方,並用橫線隔開。項目資助課題請註明資助單位及編號。為方便聯繫,請留電話號碼或E-mail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