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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

鎖定
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文字改革機構,成立於1954年12月,原稱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1985年12月16日,改名為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
據國發〔2018〕6號和國發〔2018〕7號文件,教育部對外保留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牌子 [1] 
中文名
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
外文名
State Language Commission
簡    稱
國家語委
主    任
陳杰 [2]  [4-5] 
成立時間
1954年

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機構綜述

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簡稱國家語委,前身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直屬的一個機構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其主要任務是對在中國大陸地區使用的漢語文字進行規範化和標準化以及執行國務院所決定的對於文字使用方面的政策和法令。

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歷史沿革

1985年12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發出《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改名為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通知》。通知説,為了加強新時期的語言文字工作,國務院決定將原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改名為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仍為國務院的直屬機構。
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令,促進語言文字的規範化、標準化,繼續推動文字改革工作,並做好有關的社會服務工作。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仍由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管理。
1988年12月10日,李鵬總理主持召開國家機構編制委員會會議,審議並批准了《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三定”方案》,明確了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是國務院主管全國語言文字工作的部門。
其主要職能是:擬定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語言文字標準,發佈語言文字管理辦法,促進語言文字的規範化標準化。
1994年2月14日,國務院批准的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三定”方案規定: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為國家教育委員會管理的國家局(副部級)。
1998年機構改革,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併入教育部,對外保留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牌子。

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工作職責

擬定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制訂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制訂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協調監督檢查,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和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 [3] 

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現任領導

主任:陳杰(教育部黨組成員、副部長,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主任) [3-4]  [6] 

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歷任領導

國家語委第一任主任:劉導生。
歷任主任、黨組書記先後為
陳原、柳斌、許嘉璐、林炎志、朱新均、王湛、袁貴仁、田學軍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