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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土地學會

鎖定
中國土地學會(China Land Science Society,CLSS)成立於1980年,是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主管,是土地科技工作者自願組成並依法登記的,具有社會公益性質的全國性、學術性、非營利性的法人社會團體,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聯繫土地科技工作者的橋樑與紐帶,是推動中國土地科學技術事業發展的重要力量。 [1] 
據2024年4月學會官網數據,中國土地學會下設10個學術機構,7個工作機構、2個日常辦事機構。 [13] 
中文名
中國土地學會
外文名
China Land Science Society
簡    稱
CLSS
主管單位
中國科學技術協會
登記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屬    性
全國性、學術性、非營利性的法人社會團體
社團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冠英園西區37號
社會信用代碼
5110000050000194XF
成立時間
1980年
現任領導
理事長:王世元
秘書長:高延利
法定代表人
李海兵
性    質
社會團體 [22] 

中國土地學會發展歷史

1980年春,經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中國農學會批准決定中國土地學會作為中國農學會的二級學會;11月13日,中國土地學會在北京正式成立。 [2] 
1985年5月11至16日,中國土地學會第二次代表大會暨學術討論會在西安市舉行。 [3] 
1994年11月1至5日,中國土地學會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在江蘇無錫市召開。 [4] 
2001年8月9日,中國土地學會第五次會員代表大會暨土地科學學術討論會在北京開幕。 [5] 
2008年9月26至27日,中國土地學會第六次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 [6] 
2015年5月13日,中國土地學會六屆常務理事會第八次會議在北京召開。 [7] 
2016年12月22日,中國土地學會第七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 [8] 
2017年4月20日,中國土地學會七屆常務理事會第三次會議在北京召開。 [9] 
2018年8月25日,中國土地學會2018年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 [10] 
2020年9月10日,中國土地學會第七屆常務理事會第六次會議採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在北京召開。 [11] 
中國土地學會第七屆常務理事會第六次會議 中國土地學會第七屆常務理事會第六次會議

中國土地學會組織體系

中國土地學會機構設置

  • 最高權力機構
會員代表大會是該團體最高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
(五)決定終止事宜;
(六)決定該團體的工作方針、任務和重大問題;
(七)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1/2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制定和修改章程,須經到會會員代表2/3以上表決通過。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12] 
  • 執行機構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該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一)理事會的組成原則:由會員中有學術成就、學風正派、能參加學會實際工作的專家和中青年科技工作者,以及熱心該團體工作的從事組織管理的領導幹部組成。理事在該專業或該業務領域應有一定的代表性;專家學者、在一線工作的科技人員、管理人員以及單位會員理事的比例適當;能較好地體現新老交替與合作的原則。
(二)理事會的產生:由常務理事會或理事會根據理事會組成原則提出換屆方案,由有關單位和理事充分醖釀、民主協商提名,經常務理事會或理事會審議推薦,提交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採取無記名投票選舉產生。
(三)屆中理事成員的更換:由理事所在單位提出更換要求,並徵得自己同意後,經該團體常務理事會審查通過,報全體理事會議確認。
理事會的職權: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和常務理事;
(三)決定名譽職務的設立及人選;
(四)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五)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六)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七)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變更和終止;
(八)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九)領導該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十)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可採用通訊方式召開會議。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理事不能到會,可委託代表參加,並有委託投票權。
該團體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二十條第一、四、六、七、八、九、十項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常務理事會每半年召開1次會議。特殊情況下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理事長為該團體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況,經理事長推薦、理事會同意,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核同意並經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後,可以由副理事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聘任或向社會公開招聘的秘書長不得任該團體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代表該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該團體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法定代表人。 [12] 
  • 組織機構
據2024年4月學會官網數據,中國土地學會下設10個學術機構,7個工作機構、2個日常辦事機構。 [13] 
組織機構圖 組織機構圖 [13]

中國土地學會組織會員

  • 會員分類
該團體的會員種類分為: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其中,個人會員包括普通會員、學生會員、資深會員、榮譽會員和外籍會員。 [12] 
  • 入會條件
申請加入該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個人會員。
普通會員
1.擁護該團體的章程,有加入該團體的意願。
2.在該團體的業務(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3.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助理研究員、講師、工程師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或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土地科技人員。
(2)高等院校本科畢業從事土地科技工作或從事土地科研管理工作3年以上,大專畢業從事土地科技工作或從事土地科研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土地科技人員。
(3)熱心和積極支持該團體工作,從事土地科研、教育、組織管理等工作的領導幹部。
(4)熱心該團體事業發展,對該團體工作支持和有貢獻的企業家。
學生會員
1.擁護該團體章程,有加入該團體的意願。
2.在讀博士研究生,以及在讀一年以上的碩士研究生。
3.參加過一次以上由該團體或該團體分支機構組織的學術活動。
資深會員
具備該團體普通會員資格5年以上(含),並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成為該團體資深會員。
1.現任學會領導以及分支機構正、副主任委員,或省級土地學會的正、副理事長和秘書長。
2.具有教授、研究員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並任職5年以上者。
3.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熱心學會活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中國土地學術界及相關學科領域有顯著貢獻和較大影響者。
(2)獲得學會或者省部級科技獎勵的主要完成人。
(3)從事學會或省級學會專職工作15年以上並有卓越貢獻者。
(4)從事土地管理工作30年(含30年)以上的科技工作者。
外籍會員
在相關學術領域有較深造詣,對中國友好,擁護該團體章程,願意與該團體聯繫、交流和合作,有加入該團體意願,且已經在相關專業取得碩士以上學位的外籍科技工作者,經自己申請或經該團體會員、分支機構推薦,依據章程,經常務理事會批准吸收為外籍會員。
榮譽會員
1.對土地科學學科發展有重要貢獻者,具有較高學術威望,熱心參加學會的科學技術交流的專家、學者。
2.原則上提名不擔任行政(和該團體)職務的院士(60歲及以上),學會換屆後不再擔任秘書長(含)以上職務的學會領導為榮譽會員。
3.對該學科或專業的發展有重要貢獻,具有較高學術威望,熱心參加或協助組織與該團體的科學技術交流的外籍專家、學者,經學會常務理事會推薦,理事會通過,可授予名譽會員稱號。
(二)單位會員
擁護該團體章程,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機構和組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成為該團體單位會員。
1.具有一定數量的土地科技人員,願意參加該團體有關活動,支持該團體工作的科研、教學、生產、規劃、設計等企業、事業單位。
2.依法成立的與該學科有關的學術團體。
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新疆建設兵團)土地學會。
4.其他願意參加該會活動並支持學會工作,依法註冊的學術性、科普性社會團體。 [12] 
  • 入會程序
會員入會程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12] 
  • 會員的權利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該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榮譽會員、外籍會員除外);
(二)參加該團體活動;
(三)獲得該團體服務的優先權和優惠權;
(四)對該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12] 
  • 會員的義務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該團體章程和各項規定;
(二)執行該團體決議;
(三)維護該團體的合法權益;
(四)完成該團體交辦的工作;
(五)按規定交納會費;
(六)向該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12] 
  • 退會説明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該團體,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果1年以上(包括1年)不按時交納會費且經該團體通知提示仍不繳納者,或不參加該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該章程的行為,對該學會的利益和聲譽造成重大損害者,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會員被剝奪政治權利者,自動取消其會員資格;會員退會或被取消會員資格後要求重新入會的,按原審批程序重新進行審批。 [12] 

中國土地學會業務資產

  • 業務範圍
(一)組織開展中國國內外學術交流。
(二)開展土地科學學科建設和專業教育研究,促進學科發展和專業人才培養。
(三)弘揚科學精神,普及土地科學知識,傳播科學思想和科學方法,推廣先進的土地科學技術,促進土地科學技術成果的轉化,促進產學研相結合;積極開展科普教育活動,促進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促進全民土地科學素質提高。
(四)開展繼續教育,組織專業培訓,推廣先進理論和技術方法,幫助科技工作者更新知識。
(五)促進民間國際科技交流,與國際同類學術組織建立合作關係,加強與國際和港、澳、台地區科技、學術團體和科技工作者之間的科技與學術交流。
(六)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或委託,開展以下工作:
1.參與並承擔技術標準制定、資質認證、土地技術類教育專業認證和行業市場信用評價;
2.加強對土地科技領域中介機構的業務指導、監督和培訓;
3.開展土地科技評估、成果鑑定和創新產品認定;受政府委託或根據市場和行業發展需要舉辦科技展覽等;
4.承接政府轉移職能。
(七)開展土地科技諮詢服務;經有關部門批准或接受委託,承擔課題研究、項目評估、科技論證、技術評價和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評審;組織開展該領域科學技術和產業發展戰略研究,向政府部門提出諮詢建議。
(八)依照有關規定,編輯、出版、發行土地學術刊物、學術專著、科普讀物和其他出版物,主辦網站和其它互聯網傳媒。
(九)舉辦為土地科技工作者服務的活動,反映其意見和要求、維護其合法權益,發現、培養和舉薦人才。
(十)其他促進該學科和行業發展的業務工作和符合該團體宗旨的社會公益活動。
業務範圍中屬於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須經批准的事項,依法經批准後開展。 [12] 
  • 經費來源
該團體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和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12] 

中國土地學會建設成就

中國土地學會學術交流

2021年12月29日,由中國土地學會主辦,浙江大學土地與國家發展研究院承辦的2021年中國土地學會學術年會“城鄉融合與高質量國土空間佈局”分會場通過線上形式舉辦。該次分論壇共持續了4個多小時,騰訊會議參會人員約500人,蔻享直播平台約上千人觀看了直播。會議上專家報告為探索以城鄉融合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國土空間佈局打開了新視野和新思路,也為在城鄉融合發展進程中如何把握新發展階段指明瞭方向。 [14] 
2023年9月15日,2023年西南五省(市、區)土地學會學術研討會在貴陽召開。該次研討會,由中國土地學會、貴州省自然資源廳指導,貴州省土地學會主辦,貴州師範大學地理與環境科學學院、喀斯特研究院承辦,以“嚴守資源安全底線、優化國土空間佈局”為主題,圍繞耕地保護、國土空間規劃和節約集約利用土地進行深入研討,探索更高效的保護中發展和發展中保護路徑,為新時代西南地區自然資源管理貢獻智慧和力量。 [15] 
2023年11月19日,2023年中國土地學會學術年會在北京開幕。該次年會以“土地使用制度創新與鄉村振興”為主題,緊緊圍繞中國共產黨中央、中國國務院實施鄉村振興的戰略部署,圍繞新時代自然資源工作新定位,緊扣土地使用制度創新的熱點難點問題,開展學術研討,交流學術成果。 [16] 

中國土地學會學術期刊

中國土地科學》是由中國科協主管、中國土地學會和中國國土勘測規劃院共同主辦的中國土地科學領域全國性學術期刊,也是中國土地學會會刊。是中文核心期刊、中國科技核心期刊、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期刊、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來源期刊、中國學術期刊引文期刊、SPCUE等50餘家來源期刊和JI收錄期刊。主要設有學科建設、土地管理、空間規劃、土地利用、土地整治、土地經濟、土地信息、土地法、土地評價、綜述、參考與借鑑等欄目。 [17] 
《中國土地科學》 《中國土地科學》

中國土地學會人才培養

中國土地學會獎項設置

  • 自然資源科學技術獎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的領導下,依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實施細則》和《科技部關於進一步鼓勵和規範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的指導意見》,中國地質礦產經濟學會與中國土地學會、中國地質學會、中國海洋學會、中國太平洋學會、中國自然資源學會聯合設立自然資源科學技術獎。獎勵在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中做出重要貢獻的集體和個人。 [18] 

中國土地學會科普活動

2021年9月15日,由中國土地學會、中國國土勘測規劃院、自然資源部碳中和與國土空間優化重點實驗室聯合主辦的“國土空間優化與碳中和”科普報告會在南京大學舉行,同時有900多人在線參加。會上,自然資源部碳中和與國土空間優化重點實驗室發佈了國土空間碳排放核算系統。 [19] 

中國土地學會文化傳統

中國土地學會形象標識

中國土地學會會徽為綠色粗體曲線形成學會英義縮寫CLSS,下方為學會的中文名。 [1] 
學會會徽 學會會徽

中國土地學會學會宗旨

該團體的宗旨是團結和組織會員和土地科技工作者,開展學術研究和交流活動,促進土地科學學科建設,傳播土地科學知識,推動土地管理事業發展和土地行業職業發展,提高土地科學理論與實踐水平,為中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服務。 [12] 

中國土地學會社團領導

中國土地學會現任領導

中國土地學會第七屆理事會
職務
名單
理事長
王世元
副理事長
李海兵、高延利、王仰麟、馮淑怡、劉彥隨、嚴金明、何平、張鳳榮、範樹印、郭仁忠、黃賢金、蔣文彪、謝俊奇
秘書長
高延利
常務副秘書長
張曉玲
副秘書長
夏俊、羅明、李煒、馬成俊、楊慶媛、張安錄 [20] 

中國土地學會歷任領導

屆次
職務
名單
第六屆理事會
理事長
王世元 [2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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