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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商標局

鎖定
中國商標局,全稱是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系國家知識產權局所屬事業單位 [1]  ,即主管全國的商標註冊與管理工作,負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等商標的註冊工作。
中國商標局承擔商標註冊與管理等行政職能,具體負責全國商標註冊和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處理商標爭議事宜,加強馳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工作,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登記、備案和保護,研究分析並依法發佈商標註冊信息,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實施商標戰略等工作。
中國商標局現任局長為崔守東。 [2] 
中文名
中國商標局
外文名
Chinese Trademark Bureau
隸屬於
國家知識產權局 [1] 
性    質
政府機構
全    稱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
職    責
主管全國的商標註冊與管理工作

中國商標局基本信息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有時也簡稱國家商標局,即主管全國的商標註冊與管理工作,負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等商標的註冊工作,辦理商標異議裁定以及註冊商標的變更、轉讓、續展、補證、註銷等有關事宜,指導協調、組織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處商標侵權假冒案件,依法認定和保護馳名商標,監督管理商標代理機構,研究擬定商標註冊和管理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組織商標國際條約、協定在中國的具體實施及承辦商標國際交流與合作有關工作。

中國商標局機構劃分

商標局下設綜合處、財務處、行政處、法律處、應訴複議處、宣傳與對外交流處、人事教育處、黨委(紀委)辦公室、駐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辦事處、申請業務管理處、申請受理事務一至二處、審查管理一至二處、審查一至五處、審查事務管理處、審查事務一至五處、國際註冊一至三處、異議形式審查處、異議審查一至八處、評審案件受理處、評審一至九處、評審事務處、文檔事務處、數據信息管理處、信息化項目管理處、信息化運行管理處52個職能處,編制405人。 [1] 

中國商標局變革歷史

新中國成立後,我國的商標註冊工作先後由中央私營企業局和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1978年國家恢復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後,內設商標局,主管全國商標註冊和管理工作。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將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職責、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商標管理職責、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原產地地理標誌管理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國家知識產權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
2018年11月15日《中央編辦關於國家知識產權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的批覆》(中央編辦復字〔2018〕114號)規定,將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商標審查協作中心整合為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是國家知識產權局所屬事業單位。 [1] 

中國商標局機構職責

2019年3月26日《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印發<商標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知發人字〔2019〕19號)規定,商標局主要職責為:承擔商標審查註冊、行政裁決等具體工作;參與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規章、規範性文件的研究制定;參與規範商標註冊行為;參與商標領域政策研究;參與商標信息化建設、商標信息研究分析和傳播利用工作;承擔對商標審查協作單位的業務指導工作;組織商標審查隊伍的教育和培訓;完成國家知識產權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1] 

中國商標局內部結構

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批准,為解決商標審查積壓問題,商標局通過通達商標服務中心於2008年6月2日招聘了300名商標審查輔助人員,分為18個審查輔助部(包括商標審查輔助一部、商標審查輔助二部、商標審查輔助三部、商標審查輔助四部、商標審查輔助五部、商標審查輔助六部、商標審查輔助七部、商標審查輔助八部、商標審查輔助九部、商標審查輔助十部、商標審查輔助十二部、國際註冊審查輔助部、商標異議裁定輔助一部、商標異議裁定輔助二部、商標異議裁定輔助三部、商標異議裁定輔助四部、商標申請受理劃分卡輔助部、計算機系統管理輔助部),由商標局相關處對口領導、管理,同時選派幹部對輔助人員的商標審查工作予以指導,進行審核及審籤。

中國商標局通信地址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茶馬南街1號
郵編:100055 [1] 

中國商標局其他信息

2009年11月5日下午,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駐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辦事處(下稱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駐中關村辦事處)和北京市工商局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分局(下稱北京市工商局中關村分局)在中關村地區正式成立,北京市委書記劉淇、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周伯華、北京市市長郭金龍共同為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駐中關村辦事處及北京市工商局中關村分局揭牌。國家工商總局及北京市有關領導出席了揭牌儀式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