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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
鎖定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將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職責、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商標管理職責、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原產地地理標誌管理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國家知識產權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
- 中文名
-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
- 成立時間
- 2018年3月
- 機構屬性
- 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
- 隸 屬
- 國家知識產權局所屬事業單位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歷史沿革
1978年國家恢復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後,內設商標局,主管全國商標註冊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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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將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職責、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商標管理職責、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原產地地理標誌管理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國家知識產權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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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5日《中央編辦關於國家知識產權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的批覆》(中央編辦復字〔2018〕114號)規定,將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商標審查協作中心整合為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是國家知識產權局所屬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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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主要職責
2019年3月26日《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印發<商標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知發人字〔2019〕19號)規定,商標局主要職責為:承擔商標審查註冊、行政裁決等具體工作;參與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規章、規範性文件的研究制定;參與規範商標註冊行為;參與商標領域政策研究;參與商標信息化建設、商標信息研究分析和傳播利用工作;承擔對商標審查協作單位的業務指導工作;組織商標審查隊伍的教育和培訓;完成國家知識產權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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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內設機構
商標局下設綜合處、財務處、行政處、法律處、應訴複議處、宣傳與對外交流處、人事教育處、黨委(紀委)辦公室、駐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辦事處、申請業務管理處、申請受理事務一至二處、審查管理一至二處、審查一至五處、審查事務管理處、審查事務一至五處、國際註冊一至三處、異議形式審查處、異議審查一至八處、評審案件受理處、評審一至九處、評審事務處、文檔事務處、數據信息管理處、信息化項目管理處、信息化運行管理處52個職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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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人員編制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歷任領導
國家知識產權局分管領導:
何志敏(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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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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