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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居留許可

鎖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居留許可是發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居留1年以上的外國人的居留許可。2005年開始啓用,取代了之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居留證》。
2020年3月26日,鑑於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範圍快速蔓延,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國家移民管理局發佈關於暫時停止持有效中國簽證、居留許可的外國人入境的公告。 [1] 
2020年9月23日,根據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勢及防控需要,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國家移民管理局發佈允許持有效中國工作類、私人事務類和團聚類居留許可的外國人入境。 [2] 
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居留許可
外文名
Residence Permit for Foreigne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簽發部門
國家移民管理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居留許可辦理時間

外國人所持簽證註明入境後需要辦理居留證件的,應當自入境之日起30日內,向擬居留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辦理外國人居留證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居留許可具體實施

200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制定的《外國人簽證和居留許可工作規範》率先在北京市實施。根據該《規範》,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為部分外國人放寬了簽證期限或居留許可期限,有關外國人提供相應證明,可以申請到6個月以上、1年以內的二次或多次入境簽證,申請次數不限;在京長住外國人提供相應證明,可以申請獲得1年至5年的外國人居留許可。而按照原規定,此類簽證只能延期3個月,最多延期兩次。”由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臨時居留證》被放寬簽證期限取代,《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居留證》被新啓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居留許可》取代。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居留許可》的外國人,可在居留許可有效期內多次出入境,不必申請往返簽證。
舊版《居留許可》貼紙 舊版《居留許可》貼紙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居留許可》是帶防偽標記的一張薄紙。《外國人簽證和居留許可工作規範》實施後,帶來三方面變化: “過去外國人在華居留,必須申請單本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單頁的《外國人臨時居留證》,出入中國國境時,須與帶有有效簽證的本人護照同時使用。按照新規定,只需在護照簽證頁上粘貼“居留許可”即可,無需再申請往返簽證;”
“新規定將外國人簽證的延期、加簽、變更等申請種類統一調整為簽證申請;居留證延期、加簽等申請種類統一調整為居留許可申請;”
簽證簽發次數和期限的放寬對象包括五類,“對年滿60週歲的在京購置房產的外籍華人、外籍寄養兒童等羣體予以政策傾斜。”居留許可放寬對象則包括四類:“一、外籍高層次人才和投資者;二、外籍法人代表;三、外籍留學歸國人員;四、外國留學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居留許可申請流程

申請居留證件所需證明材料 [3] 
外國人所持簽證註明入境後需要辦理居留證件的,應當自入境之日起30日內,向擬居留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辦理外國人居留證件。
外國人申請有效期1年以上的居留證件,應當按照規定提交當地衞生檢疫部門或者縣級以上衞生醫療部門出具的身體健康證明,證實申請人未患有嚴重精神障礙、傳染性肺結核或者有可能對公共衞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傳染病。並按照要求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一)工作類:持Z字簽證入境者,應當提交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外國專家等主管部門出具的工作許可證明以及工作單位出具的證明函件;持其他種類簽證入境者,還應當提交符合中國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確定的外國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專門人才、投資者等條件和要求規定的證明材料。對外國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專門人才和投資者,可以簽發居留期不超過5年的居留證件;對在信譽良好的備案單位工作的人員,可以簽發居留期不超過2年的居留證件;對其他人員,可以簽發居留期不超過1年的居留證件。
(二)學習類:持X1字簽證入境者,應當提交就讀學校註明學習期限的函件和錄取或者入學證明;持其他種類簽證入境者,還應當提交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可以簽發與學校註明學習期限一致的居留證件。
持學習類居留證件的外國人,需要勤工助學或者在校外實習的,應當經就讀學校同意後,提交就讀學校和實習單位出具的同意勤工助學或者校外實習的函件,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居留證件加註。
(三)記者類:持J1字簽證入境者,應當提交省級人民政府外事部門出具的函件和核發的《記者證》。可以簽發居留期不超過1年的居留證件。
(四)團聚類:持Q1字簽證入境者,應當提交被探望人的身份證明和説明家庭成員關係的函件。持其他種類簽證入境的外國人,還應當提交家庭成員關係證明。對未滿18週歲和已滿60週歲的,可以簽發居留期不超過3年的居留證件,對未滿18週歲人員的居留期截止日期不能超過其18週歲的日期;對其他人員可以簽發居留期不超過2年的居留證件。
對外籍華人、華僑在中國寄養的未滿18週歲的外籍子女,寄養受託人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者主要生活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代為申請居留證件。應當提交申請人的出生證明、外籍父母的護照複印件,父母雙方或者一方為中國人的,還應當提交在境外定居證明的複印件;申請人父母的委託書、寄養受託人的受託書,委託書應當註明委託撫養或者監護人、寄養年限等內容;受託人本地常住户籍證明或者實際居住地6個月以上居住證明和居民身份證。可以簽發有效期不超過3年的居留證件,居留期截止日期不能超過其18週歲的日期。
(五)私人事務類:持S1字簽證入境者,探親人員應當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説明親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未滿18週歲子女)關係的函件和居留證件。可以簽發與被探望人在華居留期一致的居留證件。其他人員應當提交處理私人事務相關的證明材料。可以簽發居留期不超過1年的居留證件。
持其他種類簽證入境者,探親人員應當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函件、居留證件和親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未滿18週歲子女)關係證明。可以簽發與被探望人在華居留期一致的居留證件。具有人道原因的人員應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可以簽發居留期不超過1年的居留證件:已滿60週歲在中國境內購置房產的外籍華人,應當提交本人名下的房產證明或者經公證的房屋買賣合同、經濟來源證明;在中國境內接受醫療救助、服務的外國人,應當提交當地縣級以上或者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6個月以上的住院證明或者接受醫療服務證明。 [3] 
申請居留證件延期
外國人申請居留證件延期,應當在居留證件有效期限屆滿30日前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供與申請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經審查,延期理由合理充分的,准予延長居留期限;不予延長居留期限的,應當按期離境。
申請居留證件換髮
外國人居留證件登記事項(姓名、居留事由、護照或者其他國際旅行證件號碼等)發生變更的,應當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之日起10日內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辦理變更,並參照前述規定提交與個人基本信息和居留事由變更相關的證明材料,可以換髮居留證件。
申請居留證件補發
外國人居留證件遺失、損毀或者被盜搶,應當提交本人護照報失證明或者所屬國駐華使領館照會或者出示被損毀證件,以及新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國際旅行證件,可以補發居留證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居留許可新版外國人簽證、團體簽證和居留許可

新華社北京5月31日電(記者白陽)記者31日從國家移民管理局獲悉,自6月1日起,全國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開始簽發新版外國人簽證、團體簽證和居留許可,同時停止簽發現行版本外國人簽證、經濟特區旅遊簽證、團體簽證和居留許可。經濟特區旅遊簽證業務使用新版簽證製作簽發。
據介紹,新版外國人簽證、團體簽證和居留許可為參照國際民航組織DOC9303機讀旅行證件有關標準設計製作的貼紙式證件,採用凹印圖案、全息光標、變色油墨等多項物理防偽技術印製而成。與現行版本證件相比,新版證件在版式規格、欄目設置、機讀碼規則等方面做了調整,新版外國人簽證和居留許可增加打印持證人彩色相片。 [4]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居留許可相關規定

暫停持證入境
2020年3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國家移民管理局發佈關於暫時停止持有效中國簽證、居留許可的外國人入境的公告。公告全文如下:
鑑於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範圍快速蔓延,中方決定自2020年3月28日0時起,暫時停止外國人持有效來華簽證和居留許可入境。暫停外國人持APEC商務旅行卡入境。暫停口岸簽證、24/72/144小時過境免籤、海南入境免籤、上海郵輪免籤、港澳地區外國人組團入境廣東144小時免籤、東盟旅遊團入境廣西免籤等政策。持外交、公務、禮遇、C字簽證入境不受影響。外國人如來華從事必要的經貿、科技等活動,以及出於緊急人道主義需要,可向中國駐外使領館申辦簽證。外國人持公告後簽發的簽證入境不受影響。
這是中方為應對當前疫情,參考多國做法,不得已採取的臨時性措施。中方願與各方保持密切溝通,做好當前形勢下中外人員往來工作。中方將根據疫情形勢調整上述措施並另行公告。 [1] 
允許部分簽證入境
2020年9月28日,根據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勢及防控需要,現對2020年3月26日外交部、國家移民管理局聯合發佈的《關於暫時停止持有效中國簽證、居留許可外國人入境的公告》部分措施調整如下:
自2020年9月28日0時起,允許持有效中國工作類、私人事務類和團聚類居留許可的外國人入境,相關人員無需重新申辦簽證。如外國人持有的上述三類居留許可於2020年3月28日0時後過期,持有人在來華事由不變的情況下,可憑過期居留許可和有關材料向中國駐外使領館申辦相應簽證入境。上述人員需嚴格遵守中方防疫管理規定。
3月26日公告其他措施繼續實施。中方將在確保防疫安全前提下,逐步有序恢復中外人員往來。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