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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台灣工作辦公室

鎖定
中共湖南省委台灣工作辦公室是根據《湖南省機構改革方案》設置的省委工作結構。 [1] 
2019年1月3日,中共湖南省委台灣工作辦公室舉行新址掛牌成立儀式。 [2] 
現任中共湖南省委台灣工作辦公室主任:曾智夫 [3] 
中文名
中共湖南省委台灣工作辦公室
成立時間
2019年1月3日 [2] 
辦公地址
長沙市芙蓉區營盤東路70號 [4] 
性    質
省委工作機構
現任領導
曾智夫 [3] 
領導機構
中共湖南省委

中共湖南省委台灣工作辦公室主要職責

中共湖南省委台灣工作辦公室 中共湖南省委台灣工作辦公室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對台方針、政策和各項涉台法律、法規;
2、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草擬全省涉台政策、法規,歸口管理涉台工作;
3、組織、指導、管理、協調省直各單位和各市、州的對台工作,檢查、瞭解各單位、各地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台方針、政策情況;
4、會同省政府有關部門,組織、指導、協調對台經貿工作;
5、負責湖南省與台灣在文化、藝術、體育、科技、衞生等各個領域交流與合作項目的指導和管理;
6、指導、檢查、督促全省各地各有關部門做好台胞接待工作;
7、組織、管理湖南省的重大涉台活動,處理重大涉台事件;
8、負責省委對台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事務性工作;
9、完成省委、省政府、中央台辦、國務院台辦交辦的事項。 [4] 

中共湖南省委台灣工作辦公室機構設置

秘書處:負責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承辦文秘、會議、保密、通信、信息工作;負責檔案、報刊、圖書、資料工作;負責綜合調研工作;編輯刊物;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基本建設、環境秩序管理,後勤保障與協調,會務接待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聯絡(政黨)處:負責對台有關政黨和團體等聯絡交流工作,承擔台灣重要團組和人士來訪等接待安排工作;指導並協調省直有關部門和地方台辦的對台聯絡(政黨)工作;負責聯絡旅台湖南同鄉會和涉台捐贈工作。
交流合作處:貫徹落實國台辦有關對台交流交往精神;負責全省(除經貿、新聞媒體類)因公應邀赴台審批工作;負責指導全省涉台交流交往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省對台交流重點活動;負責全省海峽兩岸交流基地管理工作。
經濟處:會同有關部門和行業協會研究提出湖南省吸引台商投資的產業規劃、發展戰略,提出推進湘台產業合作的意見;掌握全省台商投資項目和湘台貿易情況;參與協調台資重大項目的審核工作;組織全省重大對台經貿活動,指導各地開展對台經貿工作;負責全省對台經濟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台商投資區的設立、管理工作;會同省發改委、省商務廳做好在全省註冊的企業赴台投資或設立非企業法人的申請工作;會同銀行做好台資企業融資貸款的工作;負責各地台資企業協會的業務管理工作;負責省內赴台經貿交流的審批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落實中央、省支持扶持台資企業的政策和具體措施,促進湖南省台資企業的健康發展。
宣傳文化處:負責全省對台新聞宣傳工作;負責指導、協調新聞宣傳機構的對台宣傳工作;負責對台方針政策宣傳教育;負責組織、指導湘台新聞交流工作;負責審批和管理台灣媒體記者來湘採訪事宜。
機關黨委(人事處):負責機關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紀律檢查工作;負責機關文明創建,指導工、青、婦等工作;負責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機關人員的考核、任免、調配、勞資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人員編制工作;組織指導本辦及全省系統幹部的培訓、教育、考核等工作;承辦機關人員因私出國(境)事項和因公出國(境)的人員審查事項。
台商投訴協調中心:負責台胞、台屬來信來訪工作和政策諮詢工作;受理台商、台胞、台屬投訴案件,維護台商、台胞(台屬)的合法權益;協調處理涉台突發事件;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轉辦的有關投訴函電調處工作;指導、檢查各地台辦的台商投訴案件處理工作;組織進行台商投訴協調工作的經驗和信息交流,適時通報台商投訴案件處理情況;配合有關部門草擬本地區涉台法律、法規;承擔湖南省人民政府台商權益保障工作聯席會議日常工作。
湘台交流合作中心(省台胞接待服務中心):聯絡湘台兩地交流機構和民間團體,建立交流網絡和平台,組織開展交流合作; 組織赴台交流考察,提供湘台兩地交流合作的信息、諮詢服務,承辦赴台交流手續;接待來湘考察交流的工商團組、學術團體、企業人士及其他台胞,受理台胞委託事務;負責全省應邀赴台審批受理工作。 [5] 

中共湖南省委台灣工作辦公室現任領導

中共湖南省委台灣工作辦公室主任:曾智夫 [3] 
中共湖南省委台灣工作辦公室副主任:潘傑波 [6] 
中共湖南省委台灣工作辦公室副主任、一級巡視員:黎裏溪 [7] 
中共湖南省委台灣工作辦公室副主任、機關黨委書記:郭俊彥 [8] 
中共湖南省委台灣工作辦公室二級巡視員:孫銀生 [9]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