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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瑜
鎖定
丘瑜人物生平
丘瑜進諫忠言
丘瑜,字德如,號鞠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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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於湖廣承宣布政使司襄陽府宜城縣(今湖北省襄陽市宜城市),民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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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湖廣鄉試經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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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啓五年(1625年)會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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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殿試三甲181名,賜同進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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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庶吉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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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1627年)升翰林院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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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中,累遷少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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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十四年二月初五日(1641年3月15日),張獻忠陷襄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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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上書思宗,請求恤難宗、擇才吏、旌死節、停催徵、蘇郵困、禁勞役六事,被皇帝採納。升禮部右侍郎,再升左侍郎。當時許多朝臣主張催促督師孫傳庭出關(詳見詞條汝州之戰),瑜被召見,力持異議説:“督師孫傳庭出關,是事關安危的大事,應當謹慎處理不要輕易催促。等到關中穩定後,可以號令諸將,視時機出兵剿匪”,皇帝沒有采納。后王師敗績,傳庭戰沒,果如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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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瑜視死如歸
崇禎十七年正月二十二日(1644年2月29日),以本官兼東閣大學士,與工部尚書範景文一起入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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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李自成軍隊逼近京師。十八日(4月24日)夜,皇帝召集閣臣討論策略,到四更時方才回去休息。瑜叫來長子之敦説:“時態十分急迫,你考慮好你自己的出路,我要在奉先殿陪伴聖上。”之敦問原因,瑜説:“今天皇上召對,説大家一起在奉先殿瞭解了。之後找到了一方黃絹藏在衣袖裏。”黎明入朝,看見宮人慌亂奔出,詢問皇帝在哪沒人知道,但能看到起義軍的馬匹已經入城。瑜跑到鐵匠衚衕,碰見朋友胡季宣拉他到房子裏,雖想要自縊,但找不到機會。到了中午,之敦過來了,瑜説:“到我死的時候了。我只不過會寫幾篇文章,便高擢甲科,享受豐厚的俸祿,卻不能匡扶國難,甚至連皇帝的性命也救不了,是明朝的大罪人。我死之後應當把屍體暴露於平子門外,作為官員尸位素餐的前車之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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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敦悲傷哭泣。瑜説:“你不要哭了,人就算活了百年也終究得死,如果死得其所,死了也和活着一樣。況且俗話説:‘寒疾不汗,五日而死。’我去年已經得病,死是早晚的事。你應當認真讀書,讀書可以明道,從而明白綱常二子。你如果像你弟之陶一樣從賊偷生,就不要説是我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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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晚上,僕人把起義軍引到胡季宣的房子,抓住了丘瑜,途中碰見之敦,瑜從袖中掏出絕命詞一紙給他。開頭的詩寫的是:“百歲春光強半過,劻時力短愧鳴珂。詩書萬卷多無用,惟有先賢正氣歌。”後面寫的是:“天崩地坼,我輩讀書明道,豈能苟且求活。一月綸扉,廿年玉署。雖事柄不由己操,而大義安可不立。畢命投繯,暢然無憾,吾兒勉旃忠孝,勿為過傷。長途孤襯,勢難自達,到處青山,可埋吾骨,何必故鄉”等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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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瑜死因爭議
丘瑜個人作品
文 | 疏 | |
記 | ||
楹聯 |
丘瑜主要成就
丘瑜史料記載
丘瑜親屬成員
丘瑜人物評價
世之訾丘公者,以其遲死被刑耳。惟是遺筆在未執之前,被執即城破之日,與事願違,尤當曲諒。若丘公者,餘謂縱不得與吳橋比烈,較之井研(陳演)、通州(魏藻德)輩,似難同日而語,而世顧苛求之何與!——計六奇《明季北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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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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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張廷玉 等《明史·卷二十四 本紀第二十四 莊烈帝二》:十四年春二月庚戌,張獻忠陷襄陽,襄王翊銘、貴陽王常法並遇害,副使張克儉等死之。
- 2. 《順治襄陽府志·卷十五 獻徵下 丘瑜》
- 3. 《天啓五年乙丑科進士題名碑錄·丘瑜》
- 4. 《順治襄陽府志·卷十三 人物 宜城縣舉人 丘瑜》
- 5. 《順治襄陽府志·卷十三 人物 宜城縣甲科 丘瑜》
- 6. 熹宗哲皇帝實錄 卷八十六 天啟七年 七月 二十二日 段4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4-01]
- 7. 《明史·卷二百五十一 列傳第一百三十九 方岳貢附丘瑜》:由庶吉士授檢討。崇禎中,屢遷少詹事。
- 8. 《明史·卷二百五十一 列傳第一百三十九 方岳貢附丘瑜》:襄陽陷,瑜上恤難宗、擇才吏、旌死節、停催徵、蘇郵困、禁勞役六事。帝採納焉。歷禮部左右侍郎。因召對,言:「督師孫傳庭出關,安危所繫,慎勿促之輕出。俾鎮定關中,猶可號召諸將,相機進剿。」帝不能從。
- 9. 附錄 崇禎實錄 崇禎十七年 正月 二十七日 段2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4-01]
- 10. 計六奇《明季北略·卷二十二 誅戮諸臣 丘瑜》:甲申三月,賊逼京師。十八夜,集議朝房,漏四下回寓。呼其子之敦曰:“事急矣,汝自為計,吾將從事於奉先殿。”敦請故。公曰:“今日召對,帝言大家在奉先殿完事。因覓黃絹一方袖之。”黎明入朝,見宮人狂出,詢駕不知所在,而賊馬已過城矣。公走鐵匠胡衕,遇友人胡季宣延之入,欲自縊,不得隙。日午,之敦至,公曰:“吾死矣,我不過做幾篇文字,得高第,食厚祿,世亂既不能匡,君危又不能救,是天地間罪人,死後當露置平子門外,以為人臣尸位素餐者戒。不必歸葬也。”
- 11. 計六奇《明季北略·卷二十二 誅戮諸臣 丘瑜》:敦悲泣。公曰:“勿泣,人生百年亦死,若得其正,死猶生也。語云:‘寒疾不汗,五日而死。’設去年染疫,不死乎?汝當讀書,讀書以明道,要識綱常兩字。如汝弟從賊偷生,非吾子也。”
- 12. 計六奇《明季北略·卷二十二 誅戮諸臣 丘瑜》:抵暮,長班引賊入胡室,執公行,道遇敦,公袖出絕命詞一紙授之。前有詩云:“百歲春光強半過,劻時力短愧鳴珂。詩書萬卷多無用,惟有先賢正氣歌。”後雲:“天崩地坼,我輩讀書明道,豈能苟且求活。一月綸扉,廿年玉署。雖事柄不由己操,而大義安可不立。畢命投繯,暢然無憾,吾兒勉旃忠孝,勿為過傷。長途孤襯,勢難自達,到處青山,可埋吾骨,何必故鄉。”等語。(按詩則瑜死之日已年逾五十也)
- 13. 計六奇《明季北略·卷二十二 誅戮諸臣 丘瑜》:是夜,賊擁至窩鋪,用兩賊幫宿。公欲求死不得,尋執見劉宗敏,逼勒助餉,百方毒辱,賊押歸寓,乘間服冰片而死。(按是説則瑜與帝同日死)
- 14. 馮夢龍《甲申紀事·卷一 甲申紀聞》
- 15. 東邨八十一老人《明季甲乙彙編·卷一》
- 16. 《明史·卷二百五十一 列傳第一百三十九 方岳貢附丘瑜》:都城陷,受拷掠者再,搜獲止二千金,既而被害。
- 17. 《同治宜城縣誌·卷九 藝文上 文 六事疏》
- 18. 《同治宜城縣誌·卷九 藝文上 文 重修宜城縣學碑記》
- 19. 《同治宜城縣誌·卷二 建置志 壇廟 五印庵》:五印庵在鯉魚橋西。明相邱瑜題柱聯雲。橋水定誰流。幾個迷盲望東笑。帆風俱不動。二大空色自西來。今已圮。
- 20. 計六奇《明季北略·卷二十 十一日戊辰殺勳戚大臣》:方岳貢、邱瑜予繩自縊。
- 21. 《順治襄陽府志·卷十六 封贈 丘淳 丘民忠》
- 22. 《順治襄陽府志·卷十五 獻徵下 丘民忠》
- 23. 計六奇《明季北略·卷二十二 誅戮諸臣 丘瑜》:蓋公次子之陶,於壬午為曹賊羅汝才所獲,羈之營中,後又歸闖,尋以自成出,與孫傳庭迎敵,之陶竊其令箭以逃,竟穿營走出,將渡黃河,盤獲見闖,陶罵不絕聲,賊怒剮之。時賊屯河南嵩縣事,公尚不知,故責其偷生雲。(按之陶為次子,則之敦應為長子也)
- 24. 《順治襄陽府志·卷十三 宜城縣貢 丘之敦》
- 25. 計六奇《明季北略·卷二十二 誅戮諸臣 丘瑜》:子之敦純孝有聞,今流寓湖州。
- 26. [9]《明史·卷二百五十一 列傳第一百三十九 方岳貢附丘瑜子之陶》:瑜子之陶,年少有幹略。李自成陷宜城,瑜父民忠罵賊而死。之陶被獲,用為兵政府從事,尋以本府侍郎守襄陽。……傳庭大喜,報書如其言,為賊邏者所得。……賊怒,支解之。
- 27. 計六奇《明季北略·卷二十二 誅戮諸臣 丘瑜》:論曰:世之訾邱公者,以其遲死被刑耳。惟是遺筆在未執之前,被執即城破之日,與事願違,尤當曲諒。若邱公者,餘謂縱不得與吳橋比烈,較之井研、通州輩,似難同日而語,而世顧苛求之何與!
- 28. 《明史·卷二百五十一 列傳第一百三十九 方岳貢附丘瑜》
- 29. 計六奇《明季北略·卷二十二 誅戮諸臣 丘瑜》
- 30. 曹溶《崇禎五十宰相傳(初稿)·丘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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