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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定侯

鎖定
丘定侯 (1898一1971) 廣東平遠上舉人。原名遠雄,又名定桂,1923年畢業於中山大學,歷任陸豐縣政府秘書、潮陽縣地方法院推事,代理潮陽縣縣長、浙江省政府秘書,歷任浙江省永嘉、平湖、衢縣等縣縣長,後任行政督察專員兼麗水縣縣長,在湘南煤礦局任專員、代理局長。 [1] 
中文名
丘定侯
別    名
原名遠雄,又名定桂
國    籍
中國
籍    貫
廣東平遠縣
出生日期
1898年
逝世日期
1971年

丘定侯個人簡介

丘定侯,畢業於梅州中學,後考入廣東大學(中山大學前身)法律系就讀。1923年畢業後,任陸豐縣政府秘書,潮陽縣長。北伐勝利後,調任國民政府浙江省政府秘書, 後出任衢縣、永康、永嘉、麗水、平湖等五縣縣長。抗戰爆發後,出任第八集團軍總司令部少將軍法處長兼浙江平湖縣縣長。1942年,在曾養甫創辦的湘南煤礦局任職,任專員、營運處處處、代理局長。抗戰勝利後,出任廣東省政府參事兼省實業有限公司副經理。1947年冬由廣州遷居香港。1971年病逝於香港。 [2] 

丘定侯人物生平

丘定侯少小離家,在外就讀,畢業於省立梅州中學,後考入廣東大學(中山大學前身)法律系就讀。1923年畢業後,任陸豐縣政府秘書。不到一年,被潮梅警備司令何應欽調任潮陽縣地方法院推事,代理潮陽縣縣長。北伐勝利後,蔣介石定都南京。1927年10月,第一集團軍總司令何應欽兼任浙江省政府主席,丘定候為浙江省政府秘書。後丘出任浙江省衢縣、永康、永嘉、麗水、平湖等五縣縣長,前後共十餘年。
1937年“七七”盧溝橋事變,抗日戰爭全面爆發。丘定侯出任第八集團軍總司令張發奎部少將軍法處長兼浙江平湖縣長。期間,因處理了張強之弟張英,張強因此對丘定侯懷恨在心。丘定侯一次率部赴杭對日作戰,唯有其一人生還,其餘全部壯烈殉國。接着又寄回老家500光洋。混入軍事視察團的張強便指控丘定侯貪污公款,逃跑退卻,使丘定侯下獄二年。通過張發奎的關係,此案移至顧祝同部軍法處審理,軟禁於上饒花園飯店。經調查因事有出入而釋放。
丘從上饒釋放後,因國民政府已遷至重慶而無法聯繫,便於1940年攜家人回到平遠上舉家中居住。
1942年,丘到曾養甫創辦的湘南煤礦局任職。他歷任專員、營運處處長、代理局長,成為曾養甫的得力助手。後因礦上同鄉職員打了當地cc派縣黨部書記長,此事鬧至重慶,cc派頭子陳立夫出面過問此事,以用人不當怪罪於曾養甫。曾叫丘定侯暫時離職,丘定侯便於1943年再次回到上舉。
抗戰勝利後,丘定侯出任廣東省政府參事兼廣東省實業有限公司副經理。1947年9月,丘定侯辭職經商。1947年冬,丘定侯一家從廣州遷往香港定居。
丘定侯定居香港後,在九龍青山道開設一間小型牙刷廠,以維持生活。1971年4月,丘定侯因病逝於香港,終年73歲。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