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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權利

鎖定
不動產權利,由不動產權利人依法享有。出自《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1] 
中文名
不動產權利
相關術語
不動產、物權

不動產權利規定範圍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規定,不動產權利包括:
(一)集體土地所有權;
(二)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
(三)森林、林木所有權;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五)建設用地使用權;
(六)宅基地使用權;
(七)海域使用權;
(八)地役權;
(九)抵押權;
(十)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 [1] 

不動產權利相關術語

  • “不動產”的定義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規定,該條例所稱不動產,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