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上證50股指期貨

鎖定
上證50股指期貨是以上證50指數作為標的物的期貨品種,在2015年4月16日由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推出,買賣雙方交易的是一定期限後的股市指數價格水平,通過現金結算差價來進行交割。上證50股指期貨合約的標的為上海證券交易所編制和發佈的上證50指數,交易代碼為IH。上證50股指期貨合約仿真交易自2014年3月21日開始,合約的交割月份分別為交易當月起連續的兩個月份,以及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中兩個連續的季月,共四期,同時掛牌交易。
其中上證50指數是根據科學客觀的方法,挑選上海證券市場規模大、流動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50只股票組成樣本股,以便綜合反映上海證券市場最具市場影響力的一批龍頭企業的整體狀況。上證50指數自2004年1月2日起正式發佈。其目標是建立一個成交活躍、規模較大、主要作為衍生金融工具基礎的投資指數。
中文名
上證50股指期貨
外文名
Shanghai 50 Stock Index Futures
含    義
上證50指數作為標的物的期貨品種
方    式
通過現金結算差價來進行交割

上證50股指期貨編制方法

上證50股指期貨樣本選取

(一) 樣本空間:上證180指數樣本股。 (二) 樣本數量:50只股票。 (三) 選樣標準:規模;流動性。
(四) 選樣方法:根據總市值、成交金額對股票進行綜合排名,取排名前50 位的股票組成樣本,但市場表現異常並經專家委員會認定不宜作為樣本的股票除外。

上證50股指期貨指數計算

上證 50 指數採用派許加權方法,按照樣本股的調整股本數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計算公式為:
報告期指數=報告期成份股的調整市值/基 期 * 1000 其中,調整市值 = Σ(市價×調整股數)。
調整股本數採用分級靠檔的方法對成份股股本進行調整。、

上證50股指期貨主要用途

上證50股指期貨風險管理

股票的風險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與個股經營相關的非系統性風險,可以通過分散化投資組合來分散。另一類是與宏觀因素相關的系統性風險,無法通過分散化投資來消除,通常用貝塔係數來表示。例如貝塔值等於1,説明該股或該股票組合的波動與大盤相同,如貝塔值等於1.2説明該股或該股票組合波動比大盤大20%,如貝塔值等於0.8,則説明該股或該組合的波動比大盤小20%。通過買賣股指期貨,調節股票組合的貝塔係數,可以降低甚至消除組合的系統性風險。

上證50股指期貨套利

所謂套利,就是利用股指期貨定價偏差,通過買入股指期貨標的指數成分股並同時賣出股指期貨,或者賣空股指期貨標的指數成分股並同時買入股指期貨,來獲得無風險收益。套利機制可以保證股指期貨價格處於一個合理的範圍內,一旦偏離,套利者就會入市以獲取無風險收益,從而將兩者之間的價格拉回合理的範圍內。

上證50股指期貨投資工具

由於股指期貨保證金交易,只要判斷方向正確,就可能獲得很高的收益。例如如果保證金為10%,買入1張上證50指數期貨,那麼只要股指期貨漲了5%,就可獲利50%,當然如果判斷方向失誤,期貨不漲反跌了5%,那麼投資者將虧損本金的50%。

上證50股指期貨合約表

合約標的
上證50指數
合約乘數
每點300元
報價單位
指數點
最小變動價位
0.2點
合約月份
當月、下月及隨後兩個季月
交易時間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最後交易日交易時間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
上一個交易日結算價的±10%
最低交易保證金
合約價值的8%
最後交易日
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週五,遇國家法定
假日順延
交割日期
同最後交易日
交割方式
現金交割
交易代碼
IH
上市交易所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
上證50股指期貨交易採用採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交易方式。集合競價時間為每個交易日 9:10-9:15,其中 9:10-9:14 為指令申報時間, 9:14-9:15 為指令撮合時間。連續競價時間為每個交易日 9:15-11:30(第一節)和 13:00-15:15(第二節), 最後交易日連續競價時間為 9:15-11:30(第一節)和 13:00-15:00(第二節)。

上證50股指期貨開户條件

客户應至少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有與進行期貨交易相適應的自有資金或者其他財產,能夠承擔期貨交易風險;
(3)有固定的住所;
(4)符合國家、行業的有關規定。

上證50股指期貨開户材料

股指期貨開户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銀行卡複印件或者掃描件1份;
(2)身份證掃描件(電子版)如果是舊身份證,掃描正面;如果是新身份證,正反兩面都掃描;
(3)個人數碼大頭照(500萬以上像素,整體上身尺寸佔整個照片比例的60%),籤合同時候的正面照;
(4)個人:客户本人的身份證原件 客户本人的銀行卡或者存摺;
(5)法人:營業執照(正本複印件,副本原件、複印件)、税務登記證(複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 原件、複印件)機構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原件或加蓋機構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的《法人授權委託書》及開户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原件、銀行開户許可證 ,機構授權的指令下單人、資金調撥人、結算單確認人的身份證件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