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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長寧區教育局

鎖定
根據《上海市長寧區機構改革方案》,中共上海市長寧區教育工作委員會是區委的派出機關,根據區委授權,負責全區教育系統黨的工作,與上海市長寧區教育局合署辦公。上海市長寧區教育局是主管全區教育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中共上海市長寧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長寧區教育局。
中文名
上海市長寧區教育局
辦公地址
上海市長寧區長寧路599號
性    質
政府工作部門
地    區
上海市長寧區

上海市長寧區教育局主要職責

中共上海市長寧區教育工作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保證區委、區政府重大決策在本系統貫徹落實並組織督促檢查。
(二)按照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負責本系統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
(三)統籌推進本系統、本領域基層黨建工作,研究探索和加強黨的組織建設的有效途徑、活動方式和工作機制。建立健全黨的基層組織和制度。加強黨員隊伍建設,做好黨員的教育、管理、服務、監督和發展工作。
(四)負責推進本區教育行業精神文明和政風行風建設。根據黨管人才原則,負責本區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五)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幹部隊伍的思想政治建設,做好乾部的培養、選拔、任用、教育、監督和管理工作。
(六)研究決定本部門的“三重一大”事項,包括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等。
(七)負責本系統穩定、新聞宣傳、輿情和意識形態工作,及時妥善地處理影響穩定的各類事件,指導所屬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八)落實本系統退(離)休幹部的管理教育和服務工作,充分發揮退(離)休幹部的作用。指導本系統統戰工作,發揮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在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的作用。
(九)領導本系統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羣眾團體按照有關規定獨立開展工作。
(十)完成區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上海市長寧區教育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教育方針、政策,依法行政,依法治教。
(二)根據本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要求,制訂和實施本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三)進一步完善基礎教育體系,紮實推進素質教育。負責全區學前教育、基礎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教育的管理工作,優質均衡地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高標準、高質量地發展高中教育,負責辦理區域民辦學校的設置、換證、年檢、撤銷和變更的審批。
(四)努力構建和完善終身教育體系,負責全區成人教育、老年教育的管理工作,制訂終身教育的計劃,指導促進終身教育,促進長寧教育的國際化及長寧現代服務業特色教育的形成。
(五)負責對本區中、小、幼校(園)長職級的評聘、考核和管理工作。負責本區高中、職校教師的資格認定初審,初中及初中以下教師的資格認定和教師職務評聘管理,負責教師隊伍的建設,開展和實施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教師繼續教育的工作。
(六)領導和推進區域教育教學改革、教育科研工作,鼓勵支持各校開展校本教研,促進教育教學質量和學校各項管理工作的提高。
(七)負責各類學校招生計劃的制定、實施與監督,配合有關部門切實保障中小學生的合法權益。
(八)負責對教育工作督導檢查和評估,指導和協調區域內國際教育和社會力量舉辦的非學歷教育的工作。
(九)編制教育經費的預決算,負責對學校與其他教育單位教育經費的監督管理,依法科學合理地安排使用教育經費。負責對教育資產和教育資源的統籌管理。
(十)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
(十一)規劃實施教育系統信息化工作,做好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1] 

上海市長寧區教育局內設機構

中共上海市長寧區教育工作委員會、上海市長寧區教育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黨委辦公室
落實黨委年度工作部署、綜合協調和督查,負責黨內文件、信息、調研及重要會議組織工作。做好本系統思想政治教育、意識形態、國家安全和穩定工作。負責本系統精神文明創建、黨風廉政教育、新聞宣傳、統戰工作,做好港澳台交流等工作。做好本系統工會、共青團、婦聯、關心下一代和雙擁等工作。負責做好輿情處置工作。承擔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組織科
統籌推進本系統基層黨建工作,加強黨員隊伍建設工作,做好教育系統黨建研究會工作及凝聚力工程學會教育專委會工作。負責幹部隊伍建設,做好乾部培養、選拔、任用、考核、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人才隊伍建設,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負責本系統退(離)休幹部的教育管理和服務工作。承擔機關人事工作、機關編制管理工作。做好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絡、溝通和服務工作。聯繫、指導區教育黨校工作、幹訓工作。
(三)行政辦公室
牽頭擬定教育局教育規劃、教育教學綜合改革、年度目標管理工作。負責對局行政工作進行綜合協調。負責督查督辦有關事項的推進落實。負責人大意見、政協提案的督辦落實工作。做好突發事件的上報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外事工作的協調管理。做好教育系統信息化工作和輿情處置工作。負責局機關文書處理、檔案管理、固定資產管理、內部事務管理工作。聯繫協調教育局審計工作、退管會工作。聯繫、指導教育信息中心工作。
(四)人事科
負責制定本區師資隊伍發展規劃,制訂完善各項人事政策。負責基層單位崗位設置、編制管理、工資福利工作。負責人員招聘、錄用、流動工作。負責各單位專技職務比例的管理與專技職務的評審、聘任工作。指導區教育人才中心工作。指導師訓工作及協調落實“師德師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教師資格的認定和註冊工作。負責人員退休、撫卹金等審批工作。負責本系統內教職工的考核與評優獎勵的組織管理工作。
(五)計財科
負責區教育系統教育經費管理工作。指導教育系統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管教育系統各單位收費管理工作,做好非税收入收繳和監督管理。指導、監管教育系統學生資助管理工作。參與教育設點佈局規劃調研和制定。負責校舍新建、擴建、改建、維修的資金匹配。負責本系統政府採購、財政集中支付審批工作。協調配合審計開展工作。聯繫、指導會計結算中心、基建站、教育事務管理中心工作。
(六)托幼科
負責區域內托幼工作的日常管理。負責制定區域內托幼工作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參與制定區域設點佈局的規劃。研究制定托幼招生方案和招生計劃,與相關部門配合監督管理招生全過程。聯繫、指導區托育服務指導中心工作。承擔區托幼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基礎教育辦公室
牽頭統籌規劃和負責管理區域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協調指導區域中小學階段的特殊教育、民辦教育、國際教育。協調指導區教育學院相關科室推進課程與教學、質量與評估、教材與教輔、教育科研、教學與管理信息化工作。協調指導中小學招生考試、學籍管理工作,與相關部門配合監督管理中小學招生全過程。協同落實學校裝備工作。承擔區域語言文字辦公室的工作職能。承擔區教育局圖書館工作委員會、對口交流等相關工作。
(八)終身教育科
負責制定區職業教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區職業教育相關工作。指導終身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區終身教育發展規劃,協調指導社區教育和老年教育。組織開展長寧現代服務業特色教育,推進現代服務業教育特色區的建設。負責全區已審批文化教育類社會辦學和社會團體的管理,管理已審批文化教育類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教育教學、教學質量監控等工作。
(九)德育科
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德育、體育、衞生、藝術和科普教育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做好指導、協調和管理工作。指導學校開展國防、民防、健康、紅十字、心理、勞動、家庭教育工作。組織落實德育、體育、健康、藝術、科技、國防、民防活動和比賽。指導、協調體育場地向社區開放、體育考試和學生社會實踐工作。指導、協調社會各方創造良好教育環境,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預防、控制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負責管理教育系統計劃生育工作。配合開展學生團組織各項活動。
(十)法規科
負責教育系統政策法規、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教育局行政法制及法律相關事務工作。承擔組織、協調、督辦教育系統安全綜合治理工作,落實上級相關部門對安全工作的要求,聯繫、指導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工作。負責信訪受理、辦理及管理工作。承擔教育局行政審批的受理、管理工作,負責對行政審批受理窗口工作的指導。負責組織、協調教育局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教育局電子政務一網通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協調、配合開展校園周邊環境的政治和建設工作。 [1] 

上海市長寧區教育局現任領導

長寧區教育工作黨委書記 姚期 主持教育工作黨委全面工作
分管工作:系統黨建、組織人才、師德師風、機關人事、雙擁人武、老幹部等
聯繫教育工會工作
分管科室(部門):黨委辦公室、組織科
長寧區教育工作黨委副書記、教育局局長 熊秋菊 主持教育局行政全面工作 [2] 
分管工作:人事、計財、審計、行政監察、招生考試、教育督導和評估、國際教育、課程與教學改革、教育科研、教育教學評估、師資培訓、外事、檔案、法制、計劃生育等
分管科室(部門):行政辦公室、人事科、教育督導室、招生考試中心、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教育學院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