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鎖定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是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隸    屬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政府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名義發佈的文件,就區政府各部門、各單位向區政府的請示、報告提出擬辦意見
(二)負責區政府各類重要會議的計劃安排、議題協調、會議紀要撰寫等工作,協助組織實施區政府會議決定事項。
(三)負責新區實事項目立項,制定實事項目計劃,協調和督促各實事項目推進。
(四)負責收集並及時向市政府、區政府領導報送新區重要政務信息。負責與區政府各部門、各單位的聯繫,協助區政府領導處理各部門、各單位向區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五)負責督促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各單位貫徹執行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重要文件、重要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
(六)負責區政府領導重要批示和工作要求的跟蹤、督辦。
(七)承辦市人大代表相關建議和市政協相關提案;分辦、協調、督促、檢查、指導和考核區政府系統承辦單位建議提案辦理工作。
(八)負責組織起草區政府向市政府、區委的重要報告,組織起草區政府工作報告和區政府主要領導在全區性會議上的講話稿以及區政府其他重要文稿。
(九)負責對浦東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組織專題調研,提出政策建議或諮詢。負責強化智囊庫功能,發揮決策、參謀、諮詢作用。組織政策研究成果的交流。
(十)負責提出區政府每週工作安排和區政府領導參加重要會議、接待、活動以及邀請新區區委、人大、政協領導同時參加的建議意見。提出縣以上各級政府代表團訪問、考察(視察)浦東的安排方案並落實組織協調工作。組織協調管理區政府系統的全區性大型活動。
(十一)負責指導協調和管理本區外事工作。協調處理本區涉外事件,做好外事接待等工作。負責審核、審批本區黨政機關人員及相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的出訪申請,負責本區因公證照的歸口申辦及管理。負責本區相關單位對外邀請管理工作。負責審核、審批本區相關單位接受外國人捐贈事項申請。負責本區外國友好人士的表彰、獎勵等工作。負責本區涉香港澳門相關工作。
(十二)負責參與區政府重大涉外合作項目的協調和管理。負責協調和歸口管理本區範圍內、政府間的國際交流和合作,參與區政府重大涉外合作項目的聯絡、協調和跟蹤。負責本區籌辦的國際會議的報批和參與國際會議的組織安排工作。收集、彙總和研究國際重要政治、經濟信息及本區外資企業有關情況。
(十三)負責區級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的計劃指導督促檢查工作。負責區政府及辦公室行政經費的管理,委託單位賬務管理和財務預決算。負責區政府及辦公室固定資產管理和日常辦公設備、用品的管理工作。負責本區機關公務用車和辦公用房的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區級機關重要會議、活動和接待工作的服務保障工作。承擔區級機關辦公大樓的安全保衞、防汛防颱及消防、環境衞生工作,區級機關水電煤通訊等設備的保障。負責本區四套班子領導的有關後勤服務工作,區委、區政府領導各項後勤保障工作。
(十五)負責統籌組織協調本區合作交流與對口支援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本區企業到各地投資與合作。協調組織為中央和各地在本區企業服務。聯繫協調市政府駐外省區市辦事機構和各省區市駐滬辦事機構、社會團體等。負責相關代表團來訪接待工作。
(十六)負責加強與國家有關部委辦局、其他省市駐京辦和國內外知名企業的聯繫溝通。協同區各有關部門做好本區在涉及國家重大項目、重大改革中的聯絡協調服務工作。加強駐京信息蒐集整理報送,承擔本區及相關委辦局領導赴京辦事的聯絡接待工作。
(十七)負責統籌規劃、協調推進、指導監督政務信息化工作,統籌推進智慧政府建設。牽頭制定本區電子政務、數據管理相關制度規範及標準,統籌規劃本區政務雲、政府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指導監督全區公共數據資源採集、管理和共享開放工作,統籌推進公共數據安全體系建設。
(十八)負責落實相關領導及有關部門視察、調研、考察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的協調安排及接待工作,負責涉及自貿試驗區的外事團組有關接待工作。組織開展與自貿試驗區建設相關的國際交流合作、涉外合作項目的協調推進,以及與國內其他區域的合作交流工作。負責自貿試驗區官方網站和媒體渠道的建設維護工作。
(十九)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現任領導

章燦鋼:區政府黨組成員、區府辦主任、外事辦主任
領導分工:主持區政府辦公室全面工作。
王  櫻:副主任
領導分工:副主任,分管合作交流處(駐京聯絡處)、自貿區對外聯絡處。
宋衞華:副主任
領導分工:副主任,分管電子政務處、大數據中心。
王 韞:副主任
領導分工:分管組織人事處、秘書處、綜合處、督查處(建議提案處)、機關黨委、團委。
陳 斌:副主任
領導分工:分管涉外管理處(國際合作處)、國際交往中心
蔣紅軍:副主任
領導分工:分管行政服務中心(企業服務中心)。
蔣曉風:副主任
領導分工:分管行政處、機關事務管理中心、機關事務所、採購中心、工會。
檀  莉:副主任
領導分工:分管研究處、發展研究中心、改發院。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