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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楊浦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鎖定
上海市楊浦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根據《中共上海市楊浦區委、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上海市楊浦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上海市楊浦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是主管住房保障房地產市場監管和房屋管理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1] 
現任上海市楊浦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長:戴弘 [2] 
中文名
上海市楊浦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外文名
Shanghai Yangpu District Housing Security and Housing Administration Bureau
行政級別
正處級 [1] 
機構屬性
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領導
戴弘(局長) [2] 

上海市楊浦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住房保障、房地產市場監管和房屋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結合區域實際,擬訂相關政策、規劃、計劃和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建立健全住房保障體系,組織協調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承擔各類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
(三)負責房地產交易相關主體及行為管理。負責商品房預售管理,居住房屋租賃具體監督管理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管理。
(四)負責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的核發和管理。編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使用計劃,督促檢查計劃落實和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繳納。負責新建住宅配套建設的督促實施及交付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屋測繪、房屋權屬檔案的監督管理。
(五)負責各類房屋物業管理的監督管理工作,協調推進住宅小區綜合管理,指導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建設和運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指導和監督。
(六)負責房屋(含附屬設施)使用安全管理,指導各類房屋的修繕改造工作,做好老舊房屋使用安全監督管理和隱患處置工作。
(七)負責房屋徵收與補償,優秀歷史建築的日常保護管理,舊區改造工作。負責落實私房政策,處理私房歷史遺留問題和宗教房產管理工作。
(八)負責住房保障、房地產市場監管和房屋管理綜合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分析工作,配合市有關部門開展房地產市場的監測分析。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上海市楊浦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資金管理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事務工作,承擔公文處理、會務、信息、督查、財務、法務、機要、保密、信息公開、信訪維穩、信息化建設、後勤等工作。負責指導監督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固定資產、財務管理工作,部門經常性預算經費收付管理、核算工作,相關業務匯繳資金收支管理。負責物業達標補貼、綜合整治等專項經費收支管理及專户資金的收支管理及核算。負責內部審計及其他專項審計管理。
(二)黨羣工作科。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建和幹部管理工作職責。負責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效能監督工作。負責所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管理,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管理工作。負責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和人事爭議調解工作,離退休人員工作。組織指導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組織各類政策、業務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以及宣傳、黨建聯建和統戰工作。
(三)法制科。負責貫徹、落實和宣傳相關房屋政策法規。組織指導協調並監督房地產市場、房屋徵收與補償、住房保障、房屋租賃、物業管理、保護建築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協調、啓動、會審、處理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行政執法案件,指導和督促基層房屋管理機構配合房屋違法違規案件查處工作。負責組織、指導並協助完成行政訴訟出庭應訴、行政複議答覆工作。負責房屋徵收方案聽證和具體案件會審工作。
(四)住房保障管理科(廉租住房管理辦公室)。負責指導、協調住房保障工作。做好保障性住房的政策指導等工作。研究擬訂保障性住房有關規範性文件、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保障性住房配建工作。負責房屋租賃的具體監督管理及數據統計工作。
(五)房產權籍和市場管理科(住宅建設監管科)。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備案管理、資質管理及其開發經營活動和房產權籍核查管理。負責房地產經紀組織及其從業人員的備案登記管理工作。負責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方案備案。負責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的許可。負責住房保障、房地產市場監管和房屋管理綜合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分析工作,配合市有關部門開展房地產市場的監測分析。
負責新建住宅公建配套、市政配套項目的徵詢、審定、可行性論證、技術儲備、設計審查等管理工作。負責新建住宅配套設施建設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使用計劃,督促檢查計劃落實和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繳納。負責核定包乾基地配套設施專業規劃以及包乾建設範圍、內容和要求,擬訂新建住宅配套設施專項計劃,並開展監督檢查和督促實施。負責落實私房政策實施及相關遺留問題處理和宗教房產管理工作。承擔相關區級建設財力項目計劃及進度的統計彙總。
(六)房屋徵收管理科。貫徹執行有關征收的政策、法規。負責房屋徵收範圍內確定後不得實施行為公告的書面通知,組織召開徵收補償方案的聽證會、論證會,報請徵收補償決定。做好徵收補償決定涉及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材料準備工作。負責建、構築物拆除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拆遷地塊的裁決工作,做好裁決涉及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材料準備工作。
(七)城市更新和房屋安全科(優秀歷史建築保護科)。負責房屋的綜合整治、修繕管理和舊區改造管理工作。負責房屋(包括私房、危房)的督促修繕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優秀歷史保護建築管理,指導歷史建築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房屋修繕在建工地的安全管理以及防汛防颱安全管理。
(八)物業管理科。負責組織實施物業管理相關政策和制度。負責指導和監督物業管理招投標活動,實施物業管理區域核定、物業服務企業用房和業主委員會用房確認等事項。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指導和監督。組織開展物業管理業務培訓。指導各街道對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工作以及其他物業管理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督促指導各部門、各單位落實住宅小區綜合治理工作。 [1] 
按照有關規定設置機關黨組織。

上海市楊浦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行政編制

上海市楊浦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行政編制34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內設機構正職領導職數13名、副職領導職數5名。 [1] 
上海市楊浦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上海市楊浦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現任領導

上海市楊浦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長:戴弘 [2-3] 

上海市楊浦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上海市楊浦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上海市楊浦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5月14日起試行。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