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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鎖定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上海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8〕17號)的規定,設立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市政府組成部門。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掛上海市外國專家局、上海市醫療保險辦公室牌子。 [1] 
中文名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辦公地址
上海市世博村路300號
屬    性
市政府組成部門
現任領導
楊佳瑛 [11]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

根據《中共上海市委辦公廳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規定〉的通知》的規定,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235名。
一、貫徹執行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促進就業工作,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促進更高質量和更充分就業。健全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羣體就業創業政策。
三、負責人才引進管理工作,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推進人才服務體系建設,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負責留學人員就業創業和落户定居管理服務工作,完善海外人才服務體系建設。按照有關分工,負責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有關職責。
四、負責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推進專業技術人員評價、選拔、培養和管理服務工作,健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制度。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健全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五、負責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負責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有關工作。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實施辦法。負責評比達標表彰獎勵等工作。
六、負責指導企業工資分配,完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和企業工資支付制度。協調落實企業欠薪保障金制度,完善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按照有關分工,協調推進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改革。負責社區工作者薪酬管理有關工作。
七、 負責健全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組織實施職業技能培訓。負責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負責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管理有關工作,實施職業技能競賽管理和獎勵,組織指導技能競賽活動。
八、 負責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被徵地人員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完善社會保險關係的轉移銜接辦法。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相關社會保險基金、企業年金、職業年金,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九、 負責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十、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 組織實施勞動關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勞動保障監察相關政策。協調推進實施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制度,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指導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管理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
十二、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 職能轉變。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緊緊圍繞“民生為本,人才優先”工作主線,以“一網通辦”改革為着力點,不斷優化行政效能,不斷提升人民羣眾的獲得感和滿足感。堅持積極就業政策,提供全方位公共就業服務,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鼓勵創業帶動就業,實現更高質量和更充分就業。落實全民參保計劃,完善相關社會保險制度。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發揮市場在人力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推動企業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維護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促進事業單位各類人才規範有序流動。完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各項公共服務,提高服務能級和水平。
十四、 與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有關職責分工。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推進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配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做好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工作。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牽頭推進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工作。 [2]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構領導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楊佳瑛 [10-11]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兼市就業促進中心黨委書記:張嵐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費予清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談琳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譚友林 [13] 
局黨組成員、市紀委監委駐市人社局紀檢監察組組長:吳傑鋒 [12] 
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黨委書記:卜纓
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主任:程徵東
市就業促進中心主任:周國良 [3]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
二、組織人事處(老幹部處)
承擔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福利、教育培訓、離退休幹部等工作。
三、法規處(行政效能處)
承擔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起草工作。承擔有關行政效能工作等。
四、政策研究室
承擔重大政策研究工作。研究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年度工作要點和中長期規劃,並組織開展評估。
五、財務處
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
六、信訪辦公室
接待羣眾來訪,承擔受理、轉送、交辦、協調處理來信來訪事項等工作。
七、綜合計劃處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統計管理工作。承擔社區工作者薪酬管理有關工作。擬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企業工資支付、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等政策,指導企業工資分配工作。承擔國有企業工資管理有關工作。
八、人力資源開發和市場管理處
承擔人力資源開發有關工作,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擬訂人力資源市場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人才引進的管理工作。
九、就業促進處(失業保險處)
擬訂就業促進、就業創業和失業保險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有關規劃、指導和協調工作,健全就業援助制度。承擔農民工就業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事業單位工資管理處(評選表彰處)
承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有關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福利等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評比達標表彰獎勵等工作。
十一、調解仲裁管理處
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研究和處理勞動人事爭議相關問題。
十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推進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健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制度,承擔國家和地方各類專家選拔、培養和管理服務工作。承擔上海人才發展資金管理工作。承擔博士後管理工作。承擔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
十三、職業能力建設處
協調推進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承擔推進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指導技能人才評價等工作。承擔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管理工作。實施職業技能競賽管理和獎勵,組織指導技能競賽活動。
十四、勞動關係處
擬訂勞動關係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協調推進落實企業欠薪保障金制度。
十五、勞動保障監察管理處
擬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勞動者維權有關工作,指導督查重大勞動違法案件處理。
十六、城鎮養老保險處
健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編制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政策法規。
十七、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處
擬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被徵地人員養老保險政策,承擔鄉村振興的養老保險配套工作,組織實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被徵地人員養老保險政策法規。
十八、工傷福利保險處
擬訂工傷保險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工作。擬訂企業職工福利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和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有關指導工作。
十九、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處
承擔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管理工作,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並監督預算執行情況。承擔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的監督管理工作。
二十、國際合作交流處(留學人員管理處)
管理留學人員工作,承擔留學人員有關就業創業工作。承擔吸引海外人才有關工作。按照有關分工,承擔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有關職責。按照有關分工,承擔國(境)外人員的就業管理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
按照有關規定設置機關黨委。 [4] 
2012東方講壇·開業生涯講座 2012東方講壇·開業生涯講座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

上海市人才服務中心(上海市流動人才黨員服務中心、上海市回國留學人員服務中心)
上海市勞動保障監察總隊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宣傳教育中心
上海市機關事業單位福利事業中心
上海市公共行政與人力資源研究所(上海市社會保險科學研究所)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諮詢服務中心(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創業諮詢服務中心)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中心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獲榮譽

2021年10月,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障監察管理處被擬表彰為“全國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先進集體”。 [5] 
2021年11月,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被全國普法辦公室擬表彰為2016-2020年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單位。 [6] 
2021年12月7日,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授予“全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優質服務窗口”稱號。 [7-8]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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