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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伶界聯合會

鎖定
上海伶界聯合會,藝人行會組織。潘月樵夏月珊等發起,以“就海上同志組織聯合會,改良舊曲,排演新戲,表揚革命真詮,發闡共和原理”為宗旨,於民國元年(1912年)2月23日,通過上海滬軍都督府陳英士由臨時大總統孫中山核准成立。 [1] 
中文名
上海伶界聯合會
成立時間
1912年2月23日
領銜發起者
潘月樵、夏月珊
性    質
京劇藝人行會組織
發展經歷
1912年3月11日孫中山覆文:“潘月樵、夏月珊等啓導伶界,有功社會,一片婆心,實堪嘉尚,所請各節,既經滬都督批准在案,自無不合之處,應準其開辦。至於奪獲製造局有功,自應受賞。”並親筆題贈“現身説法”匾額。夏月珊選為首任會長,會址設南市方浜路539號。會長以下又選出演員行當、音樂、服裝、授劇、司台等組負責人。先後由會長、委員、理事會等主持會務。潘月樵、夏月潤、趙如泉、陳月樓、周信芳等先後任會長。 [1] 
抗日戰爭爆發後,由林樹森、梁一鳴負責。該會除團結廣大京劇藝人外,統籌舉辦伶界義演和福利事業等,對於藝人中孤苦無靠,按月給予補助,在真如辦過一個養老院和梨園公墓,並接辦了榛苓小學,民國17年至民國19年(1928~1930年)又創辦了機關刊物《梨園公報》、華伶體育會和戲劇圖書館。會務經費來源一是會員交納會費,規定按月交納“五釐捐”(收入的千分之五),另外主要依靠舉行義演籌款。義演每年舉辦數次,每次一至數天,在滬著名演員薈集一堂,競演名劇。民國35年(1946年),上海伶界聯合會領導戲曲藝人舉行反對“藝員登記”鬥爭,並聘請了費稀珍律師與國民黨社會局抗爭,最後取得勝利。 [1] 
新中國成立後,1950年改名上海京劇公會,不久改為上海京劇改進協會。 [1] 
參考資料
  • 1.    徐辛捷, 蔡世成.上海京劇志/第一章 機構.《上海京劇志》編纂委員會, 《上海京劇志》編輯部:上海文化出版社,1999年12月: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