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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瑄

鎖定
丁瑄,太原府嵐縣合會人(今山西省呂梁市嵐縣前合會人),明朝御史,抗倭民族英雄,因為在福建一帶打擊礦盜而被提拔,後出兵平壤抗倭,大敗倭寇。
中文名
丁瑄
國    籍
中國
民    族
主要成就
明朝著名官吏、抗倭民族英雄

丁瑄人物簡介

丁瑄,太原府嵐縣合會人(今山西省呂梁市嵐縣前合會人),明朝御史,抗倭民族英雄,因為在福建一帶打擊礦盜而被提拔,後出兵平壤抗倭,大敗倭寇。

丁瑄史籍記載

《明史》——列傳第五十三
丁瑄,太原府嵐縣合會人(今山西省呂梁市嵐縣前合會人)。正統間為御史。初,福建多礦盜,命御史柳華捕之。華令村聚皆置望樓,編民為甲,擇其豪為長,得自置兵仗,督民巡徼。沙縣佃人鄧茂七素無賴,既為甲長,益以氣役屬鄉民。其俗佃人輸租外,例饋田主。茂七倡其黨令毋饋,而田主自往受粟。田主訴於縣,縣逮茂七,不赴。下巡檢追攝,茂七殺弓兵數人。上官聞,遣軍三百捕之。被殺傷幾盡,巡檢及知縣並遇害。茂七遂大剽略,偽稱“剷平王”,設官屬,黨數萬人,陷二十餘縣。都指揮範真、指揮彭璽等先後被殺。時福建參政交阯人宋新,賄王振得遷左布政使,侵漁貪惡,民不能堪,益相率從亂。東南騷動。
十三年四月,茂七圍延平。刷卷御史張海登城撫諭。賊訴乞貰死,免三年徭役,即解散為良民。海以聞。命瑄往招討,以都督劉聚、僉都御史張楷大軍繼其後。瑄既至,先令人齎敕往撫。茂七不肯降,瑄馳赴沙縣圖之。賊首林宗政等萬餘人攻後坪,欲立寨。瑄令通判倪冕等率眾先據要害,而身與都指揮雍埜等邀其歸路,斬賊二百餘級,獲其渠陳阿巖。
明年二月,瑄誘賊復攻延平,督眾軍分道衝擊。賊大敗,遁走,指揮劉福追之,遂斬茂七,招脅從復業。未幾,復擒其黨林子得等。尤溪賊首鄭永祖率四千人攻延平。瑄偕埜等邀擊,擒之,斬首五百有奇,餘黨潰散。
楷之監大軍討賊也,至建寧頓不進,日置酒賦詩為樂。聞瑄破賊,則馳至延平攘其功。瑄被脅依違具奏。福不能平,訴之。詔責瑄具狀。楷等皆獲罪。瑄有功不問,功亦竟不錄。茂七雖死,其從子伯孫等復熾。朝廷更遣陳懋等以大軍討,瑄乃還朝。景泰初,出為廣東副使,卒。
當是時,浙、閩盜所在剽掠為民患。將帥率玩寇,而文吏勵民兵拒賊,往往多斬獲。閩則有張瑛、王得仁之屬。浙江則金華知府石瑁擒遂昌賊蘇才於蘭溪。處州知府張佑擊敗賊眾,擒斬千餘人。於是帝降敕,數詰讓諸將帥。都指揮鄧安等因歸咎於前御史柳華。時王振方欲殺朝士威眾,命逮華。華已出為山東副使,聞命,仰藥死。詔籍其家,男戍邊,婦女沒入浣衣局。而御史汪澄、柴文顯亦以是得罪。
初,澄按福建,以茂七亂,檄浙江、江西會討。尋以賊方議降,止兵毋進。既知賊無降意,復趣進兵,而賊已不可制。浙江巡按御史黃英恐得罪,具白澄止兵狀,兵部因劾澄失機。福建三司亦言,賊初起,按臣柴文顯匿不奏,釀成今患。遂俱下吏。獄成,詔磔文顯,籍其家。澄棄市。而宋新及按察使方冊等十人俱坐斬。遇赦,謫驛丞。天順初,復官。
論者謂華所建置未為過,澄、文顯罪不至死。武將不能滅賊,反罪文吏。華、文顯至與叛逆同科,失刑實由王振雲。華,吳縣人。文顯,浙江建德人。澄仁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