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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諾千金

(劉文韜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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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諾千金》是著名作家劉文韜的代表作品之一,發表在京津冀文化網2016年12月9日。
作品名稱
一諾千金
作    者
劉文韜
作品出處
京津冀文化網
文學體裁
報告文學

目錄

一諾千金作者簡介

《一諾千金》作者劉文韜 《一諾千金》作者劉文韜
劉文韜,著名作家

一諾千金作品

一諾千金 [1] 
作者:劉文韜
王振強1972年2月出生在中國服裝名城----河北省容城縣,由於受到當地經濟環境的影響,他很早就走上了誠信經商之路。
多年來,王振強以誠信為本,用誠懇實在的人品,一步步托起河北豪丹服裝有限公司事業的大廈,其本人先後榮獲“善美容城”道德模範、保定市道德模範、河北省質量標兵、河北省五一勞動獎章,這都跟他講誠信有關。
誠信做人,誠信辦事是王振強永恆的人生經商準則。
採訪中,我們記錄了王振強在中國服裝界的兩件傳奇故事,在這裏,一併分享給大家。
第一個是王振強“信守承諾”的故事。
十年前,正是河北豪丹服裝有限公司處於嚴重缺錢,急需擴展業務、逐步發展壯大的關鍵時期。
有一天,王振強到外地尋找代理商,在山西省侯馬市,王振強約談了兩個當地的經銷商,一個名叫薛自成,一個是王某。第一個名叫薛自成的經銷商,為人誠懇,資金雄厚,雖然代理費壓得相對低一點,但是,二人相談甚歡,當即在口頭上達成了代理協議。第二個經銷商王某,非常豪爽,大大咧咧,但是,需要考慮一段時間,才能決定是否,作為代理。
當天,王振強便乘坐火車,返回容城。
令人想不到的是,次日一大早,第二個經銷商王某,突然打來電話,聲稱,經過一晚上的反覆思考,現在拿定主意了,決定要作王振強的代理商,想在王振強與第一個經銷商薛自成,沒有白紙黑字簽訂合同之前,頂替第一個經銷商薛自成,為此,願意比薛自成多出50萬元代理費。
在當時,白白得到五十萬可不是個小數目,何況王振強與薛自成只是達成了口頭協議。
這讓王振強陷入兩難境地。
晚上,王振強回家和妻子商量,妻子一聽,喜出望外,高興地從牀上跳起來,猛地,挽起兩個細胳膊,一下子摟住丈夫王振強的脖子,在嘴唇上,用力親了一口,接着,在臉頰上,又香了一個,並且,跑到客廳,接連為丈夫王振強剝開四個香蕉,一一送到丈夫王振強嘴邊,連聲誇讚丈夫王振強非常能幹,左一個老公,右一個老公,不停地叫,一天白撿50萬元,50萬吶,俺的老天爺!正是缺錢的時候,老公僅僅找了一個代理商,就把令人頭疼的職工工資“難題”解決了,還緩解了公司週轉資金的巨大壓力。
可是,經過冷靜思考,王振強覺得,與第一個經銷商薛自成“雖然沒有正式簽訂合同,但是,口頭協議也是一種承諾,是承諾就要遵守,君子一言既出駟馬難追,這沒有什麼可猶豫的,誠實守信是每個人都應該做到的。”
那麼,如果答應與第一個經銷商薛自成合作,怎麼向妻子解釋呢?公司沒錢咋為職工開支?公司缺少週轉資金咋辦?
第二天天不亮,妻子就催促丈夫王振強,趕快與第二個經銷商王某籤合同,爭取得到那筆“救命”的50萬元“意外之財”。
看到妻子興奮不止的樣子,王振強不敢當面為她潑冷水,怕的是因此吵架,發生口角爭執,於是,為了不影響夫妻感情,王振強以馬上籤合同為藉口,悄悄地躲開妻子,自己到商店買了兩瓶好酒和一大堆現成的肉菜、水果,開車來到了岳父岳母家裏,酒酣耳熱之時,向岳父岳母説出了自己的真實想法,得到岳父岳母的理解和支持,岳父岳母答應給自己的閨女做好思想工作,不能因為意見不同,不能因為金錢問題,導致夫妻關係不和。
就這樣,王振強瞞着妻子與第一個經銷商薛自成,後來,補簽了正式的代理合同。
王振強不為利益所動、誠實守信、堅守承諾的人格魅力,深深地映射感動了薛自成。
投之以桃,報之以李。
十年來,薛自成為了回報王振強的大義之舉,在銷售方面,兢兢業業,盡心盡力,沒有絲毫懈怠,實現年銷售額達兩千多萬元。
王振強與薛自成的非常友情,在中國服裝界長期傳頌,堪稱為一段令人讚歎不絕的誠信經商佳話。
第二個是王振強“吃虧是福”的故事。
有一年,王振強進了一批服裝原材料,這批300套西裝的原材料,當初在生產加工的時候,每個環節,都做了詳細檢查,確認沒有質量問題。
可是,投放市場後,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西裝穿久了,出現“起球”現象。
據有關專家化驗分析,服裝出現“起球”現象,主要原因是原材料過了質保期,有所變質。
原材料過了質保期,有所變質,這是屬於河北豪丹服裝有限公司的過錯?還是屬於對方銷售廠家的過錯?
為此,王振強想與對方銷售廠家打電話溝通一下,要求對方承擔一部分經濟損失,理由是對方明知原材料即將過期,還將原材料銷售出去,這對消費者來説,是不負責任的行為。不料,他的話還沒講完,對方就一口咬定,原材料出廠時尚在質保期內,絕對沒有過期,不願意承擔經濟損失,反之,要求王振強將服裝原材料款60萬元,在三個月之內,按照合同約定的匯款日期,支付給對方。
這時候,縣裏有個曹律師,得知王振強的情況後,建議王振強立即起訴,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曹律師第一次保證,只要王振強自己負擔起訴費用,官司肯定能贏,因為對方明知服裝原材料即將過期,還把它銷售出去,存在一定的過錯,在法律上來講,屬於是行業欺詐行為,明顯是由於對方庫存時間太長造成的,應負主要責任,王振強起碼能要回80%,也就是48萬元的經濟損失。
過了一個月,曹律師考慮到王振強是個好面子的人,再次找到王振強,承諾由律師事務所負擔起訴費用,第二次保證有把握打贏官司,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請求王振強,儘快立案。
快到第三個月的時候,眼看雙方規定的合同匯款日期就要到了,曹律師又找到王振強,曹律師第三次保證,為維護法律的尊嚴,堅決履行一個律師的神聖職責,懇求王振強起訴,不要王振強在法庭出面,只要王振強在起訴書上簽字就可以了。
但是,王振強看不慣社會上有些廠家的做法,產品一旦出現質量問題,就互相推諉、踢皮球,誰也不肯承擔責任。
在王振強的眼裏,他更看重的是公司的信譽。
在最後與對方協商無果的情況下,王振強婉言謝絕了曹律師三次登門的一番好意,經過很長時間的考慮,實際上,王振強主要是為了廣大消費者免受矇騙,只好自己承擔經濟損失,將這批西裝全部以原價收回、銷燬。
結果,王振強不但沒有與對方打經濟糾紛官司,而且,還將60萬元原材料款,按照事先的合同約定,全部支付給了對方,之後,再也不提及此事。
在老百姓的眼裏,人們為了幾萬塊錢,都有可能引起重大經濟糾紛,有的上訪告狀,有的以命相拼,有的跳樓自盡,可是,王振強卻把60萬元的經濟損失,都不放在眼皮子底下,這是為什麼呢?消息一經傳出,人們便開始議論紛紛。有的説,王振強一言九鼎,誠信可交,這個人非常講義氣,有的説,王振強年輕有為,有大氣魄,有成大事的膽略,他的心胸就像大海一樣無比寬闊,是個了不起的大老爺們,有的説,王振強手裏,現在有幾十個億,60萬元,對人家來説,還不夠塞牙縫呢,還有人説,王振強將來一定會成為中國服裝界的首富,與馬雲、李嘉誠、王健林、馬化騰一樣出名,總而言之,名聲是越來越響,消息是越傳越遠,王振強儼然成了年輕人心目中,一代神秘的誠信經商傳奇人物。
據瞭解,河北豪丹服裝有限公司創建於1986年,建築面積16000平方米,現有職工800餘人,主要生產西裝、襯衣、休閒、棉衣等上百個品種服裝,年產中高檔西服30萬件(套),產值1.8億元。公司產品大量銷往北京、山西、陝西、河南、山東、內蒙古、雲南、湖北、烏魯木齊和東北三省,擁有十幾家省級代理商,下轄三家子公司,八百多家專賣店,產品被評為“河北名牌”、“河北省著名商標”、“中國著名商標”。
這些年,公司經濟效益快速增長,經濟實力突飛猛進,公司有錢了,王振強不忘報效國家,回饋社會,分別以公司的名義,先後為四川省汶川縣、青海省玉樹藏族自治州等地震災區,捐款幾十萬元。
正是:
河北男兒膽氣壯,
經商常把誠信講,
一旦手裏掙了錢,
愛心善款捐四方。
來源:京津冀文化網2016.12.9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