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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廢產品
鎖定
- 中文名
- 三廢產品
- 定 義
- 廢液、廢氣、廢渣生產的產品
- 優惠政策
- 定期的減、免税照顧
優惠政策
企業在原設計規定的產品以外,綜合利用本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在(資源綜合利用目錄)內的資源,做主要原料生產的產品的所得,自生產經營之日起,免繳所得税五年;
企業利用本企業外的大宗煤矸石、爐渣、粉煤灰做主要原料,生產建材產品的所得,自生產經營之日起,免繳所得税五年;
為綜合利用其他企業廢棄的在(資源綜合利用目錄)內的資源而興辦的企業,經主管税務機關批准後,可減繳或免繳所得税一年。因此,通過納税籌劃,設立這類企業,既可節約企業税金支出,又可減少污染、淨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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