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韓江

(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委巡察組原副組長)

鎖定
韓江,男,漢族,1968年2月生,黑龍江雙鴨山人,1988年7月參加工作,1999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黑龍江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曾任雙鴨山市委巡察組副組長。
2023年1月消息,韓江涉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1-2] 
中文名
韓江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黑龍江雙鴨山
出生日期
1968年2月

韓江人物履歷

1984.09—1988.07 雙鴨山市師範學校普師專業學習
1988.07—2000.04 雙鴨山市第二中學教師、教務處主任
2000.04—2001.10 雙鴨山市曙光小學副校長
2001.10—2005.09 雙鴨山市嶺東區政府辦公室主任
2005.09—2007.06 雙鴨山市嶺東區政府辦公室主任、税控辦公室主任
2007.06—2007.11 雙鴨山市嶺東區政府辦公室主任
2007.11—2010.08 雙鴨山市紀委(監察局)監察綜合室主任(2005.03—2008.01黑龍江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
2010.08—2011.01 雙鴨山市紀委檢查監察三室主任
2011.01—2016.11 雙鴨山市紀委案件審理室主任
2016.11—2022.06 雙鴨山市委巡察組副組長(正處級) [1] 
2022.06 免職 [2] 

韓江人物事件

韓江審查調查

2022年6月,韓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韓江依法雙開

2023年1月,黑龍江省紀委監委消息:經查,韓江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對干擾巡察工作的行為不報告、不抵制、不鬥爭;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藉機斂財;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犯罪。
韓江身為巡察機構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經濟上貪婪成性,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嚴重破壞被巡察地區政治生態,嚴重損害黨的事業和黨員領導幹部形象。其行為已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雙鴨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韓江開除黨籍處分;由雙鴨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