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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涉税信息

鎖定
第三方涉税信息是指徵納雙方之外的其他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個人提供的、與納税人生產經營活動和税務機關的徵收管理相關聯的情報數據。
中文名
第三方涉税信息
類    型
税收術語

第三方涉税信息內容

隨着市場經濟的深化,各經濟主體間的聯繫日益複雜,税源管理的難度越來越大,而税源的流動性和隱蔽性越來越強,涉税信息不對稱,容易造成徵管漏洞、税源流失等情況,帶來了税收執法的風險,也不利於部分行業企業科學化、精細化的監管。而企業的經濟行為會在社會的很多部門與單位那裏形成數據與記錄,如果將這些詳實的、獨有的第三方信息應用到税收徵管過程中,並輔之以信息監控、源泉控管、稽查評估跟進等手段,將有力彌補徵管漏洞,阻遏税源的流失。

第三方涉税信息來源

其主要來源和信息內容如下:
1.工商局:提供設立、變更、註銷登記等,用來比對漏徵漏管户。
2.統計局:提供統計月報、經濟普查信息,用來進行經濟税收分析,明確工作方向。
3.財政局:提供計徵契税情況和財政收支情況,用來監控房地產企業銷售情況。
4.房產管理局:提供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信息、房產轉讓信息、房產租賃信息房屋銷售信息,用來加強房地產企業所得税管理。
5.外匯管理局:提供非正常核銷信息,用來與納税人出口正常收匯核銷情況比對分析。
6.科技局:提供專利技術轉讓信息、高新技術企業審批信息。技術轉讓信息可查找申報表“收入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是否屬實,外國企業專利技術受讓單位信息可用來查找應扣未扣預提所得税情況。高新技術企業名單可監控所得税優惠政策執行情況。
7.發改委:提供計劃投資項目立項批覆信息、房地產開發項目成本參照信息,為國税部門進行企業所得税監控提供參考。
8.民政局:提供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信息,用來比對税務登記,查找漏管户。
9.外經貿局:提供對外貿易進出口綜合信息、對外貿易進出口主要市場信息、加工貿易信息、出口企業自營進出口權登記、變更、註銷登記底冊等,用來監控出口退税管理情況。
10.海關:提供進料加工核銷手冊、報關單等,用來監控出口退税管理情況。
11.國土資源局:提供土地使用證發放信息、土地轉讓信息等,用來加強房地產企業所得税管理。
12.國資委:提供企業兼併改組改制信息、企業破產信息等,用來加強税務登記管理、税款清算、欠税追繳等。
13.建委:提供建設施工許可證信息、材料設備招標信息、監理招標申請信、設計招標申請信息、勘察招標申請信息、直接發包信息,用來加強房地產企業所得税管理。
14.商檢局:提供進口設備信息,國税機關篩選出可能存在的應扣未扣預提所得税情況,避免非居民所得税税款流失。
15.公安局:提供車輛登記信息,用來比對車輛購置税繳納情況。
16.殘疾人聯合會:提供殘疾證信息,用來與税務登記信息比對,查找異常納税人。
17.衞生局:提供各醫院藥品、醫療器械和耗材統一採購信息,用來與供貨企業申報信息比對。
18.供電公司:提供電力銷售信息,用來評估納税人增值税申報真實性。
19.水務集團:提供自來水銷售信息,用來評估納税人增值税申報真實性。
20.地税局:提供企業所得税應税所得率、工資薪金明細等,用來與國税企業所得税管理情況比對。
21.各大銀行:人民銀行提供非貿易及部分資本項目下對外付匯信息,用來監控非居民企業所得税繳納情況;專業銀行提供資金流,用來監控納税人是否隱匿業務收入。
22.政府採購中心:提供集中採購信息,與供貨企業申報信息比對,強化增值税管理。
23.保險公司:提供車輛事故理賠信息,用來對汽修行業增值税進行監控。
24.醫保管理部門:提供醫保卡刷卡信息,用來與醫藥零售納税人的申報情況比對。
25.煙草公司:提供煙草批發信息,用來與煙草零售收入比對,強化增值税管理。
26.質監局:提供企業法人代碼信息,用來加強税務登記管理。
27.其它部門:税務機關還可從鐵路、公路、機場等貨物運輸單位,瞭解納税人物流情況,為納税評估提供參考。

第三方涉税信息運用侷限

(一)外部環境侷限
1.法律支撐不夠。當前,税務機關與政府部門和社會各單位間的信息共享還處於初級階段,共享不夠,究其根本原因在於法律支撐不夠,徵管法相關規定操作性不強。《税收徵管法》僅僅從原則上規定了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如實向税務機關提供有關涉税信息,要求建立健全税務機關與政府其他管理機關的信息共享制度。可是,在法律條文規定中沒有明確哪些單位和部門具有提供涉税信息的義務,以何種形式、程序向税務機關提供涉税信息,沒有明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與税務機關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法律責任等,由於缺乏具體的操作辦法,社會力量得不到充分調動,税務機關就無法及時獲取穩定可靠的第三方信息。
2.部門目標不一致。由於不同單位、部門具有與税務機關不同的“信息權責”,税務機關與政府各部門(包括國有企業間各部門)、社會各單位之間工作目標的不一致,再加上協調程序不到位導致第三方信息共享不夠深入。從金融機構角度上講,按照銀行法的有關規定,金融機構負有為開户單位保密的義務,但向税務機關提供有關信息是否屬於泄密範圍則沒有明確規定。同樣問題在税務機關與其他部門信息交換中也存在,相關部門有時會根據其部門或行業法規拒絕提供相關涉税信息,影響部門間配合的積極性。
3.納税人數據口徑不一。由於第三方涉税信息廣佈於不同的部門、單位,來源於不同的信息系統,從而導致第三方涉税信息、口徑的不統一。例如納税人編碼問題,同一納税人,税務部門以納税識別號為身份識別碼,工商部門則以工商登記號、質監部門為組織機構代碼,而在國地税之間,在未實行聯合辦證之前,同一單位的納税人識別號也不盡相同,信息交換、共享對應難度大。
4.信息化發展不均衡。當前,我國各個公共管理部門都着力開展信息化建設,但各部門、單位之間信息化水平程度不一,有的部門單位已經實現了全國信息集中,如:國庫、公安、質監及部分商業銀行等,有的部門單位實現了省級集中,如:税務、工商、電力等,有的則僅實現了市級集中,由於部門間信息化程度不一致,導致信息電子化採集難度大,數據準確性低。
(二)內部侷限
1.理念尚未完全確立。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的税收徵管模式幾經改革,科學的税收管理理念也逐步深入人心,但一些税務幹部受傳統觀念的影響,重收入、輕管理的思想依然存在,認為税務管理就是把該管的户管起來就行,注重登記率、申報率、入庫率等淺層管理指標,單純地滿足於完成税收任務,認為税源監控就是以票控税,信息技術是技術部門之事,與業務管理部門無關,“信息管税”的現代管理理念尚未完全建立,缺乏利用信息技術優化税收徵管的現代信息管理意識。
2.數據質量有待提高。一是數據採集質量不高。由於是税務機關與各部門、單位尚未形成順暢的信息應用機制,税務機關採集到的第三方信息質量不高,不可避免的存在許多垃圾數據,影響了涉税信息的分析應用價值,税務部門不得不花大力氣審核和修正錯誤數據。二是信息採集標準不一。税務機關對如何建立標準化信息採集指標體系沒有明確的規定,對涉税信息採集重點、採集時限、採集範圍和採集標準不夠明確,信息採集的針對性不強,操作難度較大。
3.部門協調不力。一是在信息共享方面,税務機關尚未搭建一個完整的信息交流分析應用平台,徵管查等徵管各環節之間不同程度地存在相互隔離、脱節現象,各部門各系統縱橫向之間、內部之間數據信息各自為政,銜接不夠緊密,信息交流不夠及時、順暢,信息綜合利用率較低,制約了“信息管税”整體合力作用的發揮。二是在業務技術融合方面,業務部門和信息技術部門的溝通協調不多,業務部門對軟件功能應用信息反饋不夠重視,難以在信息軟件功能設計和改進上提出合理意見和建議。少數部門在工作中片面誇大信息軟件和信息技術對提升税收徵管質效的作用,過於依賴軟件應用,以“機管”替代“人管”,忽略了基礎税源質量管理。
4.涉税信息分析應用不夠。一是涉税信息分析應用標準(模型)缺乏。大部分税務機關仍處於依託行業指標和預警值進行縱橫向之間簡單分析比較階段,或僅建立了針對重點行業或重點企業的淺層次的税收分析模型,但這些分析模型涉及的面還比較窄,涉税信息應用的力度不大、範圍不廣、層度不深、精度不夠。二是涉税信息的綜合利用績效評估體系尚未建立完善。涉税信息的分析應用價值主要體現在對税收徵管質量的貢獻度和對税收收入增值作用等關鍵指標上。税務部門對信息分析應用價值的評價方面,缺乏科學有效地評估指標。三是涉税信息分析應用質量反饋體系有待改進。如何通過數據信息利用績效評估考核來加強數據信息質量的反饋和改進,還沒有得到足夠重視,各級税務部門還需要在建立和完善數據信息分析應用質量反饋體系上進行探索和研究。

第三方涉税信息應用對策

(一)完善法律法規,為第三方信息採集提供政策依據。實踐證明,是否具有詳細的法律規定,是税務機關能否順利獲得第三方信息的重要因素。目前,《徵管法》對工商局提供的數據內容進行了明確,這也是工商局協税態度要明顯好於其它單位的重要原因。新形勢下,要充分調動全社會協税護税的積極性,就必須進一步強化立法,在現有法律法規中補充完善社會綜合治税條文,對第三方涉税信息相關部門的職責義務、信息內容、提供時限、保密要求、使用權限、違規處罰等進行明確,藉助法律法規的權威性和約束作用,打破部門壁壘,掃清人為設置的各種障礙,提高信息採集的可靠性和及時性。
(二)健全聯動機制,為第三方信息共享提供政府支持。在當前還沒有可操做性較強的法律作保障的情況下,政府牽頭、各部門通力配合成為加快第三方信息共享的關鍵。一是及時出台規章制度。充分發揮政府職能作用,規範各單位職責範圍和數據傳遞方式等。税務機關要加大税收宣傳力度,主動加強與政府其它部門的溝通,積極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促進制度的貫徹落實。二是加強督導考核。將信息共享納入政務目標管理考核,由税源管理辦公室檢查通報各單位信息提供情況,對協作不力、消極應付者,給予必要的責任追究,並在績效考核中進行扣分處罰。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總結前期工作開展情況,調整數據提取需求,統一取數口徑,將税務機關的一對一單線聯繫,變成有組織、有考核的多部門配合。三是建立激勵機制。税務機關及時將第三方數據分析利用的成果上報當地政府,政府根據貢獻大小,對提供信息準確、協作態度好的部門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和精神鼓勵,並體現於目標管理考核中,充分調動各部門協税護税的積極性、主動性。
(三)搭建網絡平台,為第三方信息應用提供技術支撐。隨着信息化的快速發展,縣級以上政府部門都已建有成熟的電子政務網絡,税務機關要積極協調當地政府,充分利用現有網絡條件,由政府組織搭建統一的第三方信息共享平台,實現信息的自動傳遞和監控考核的自動處理。不僅達到規範操作的目的,各相關部門還可在政府提供的“信息超市”中各取所需,藉助平台進行更深入的工作交流與合作,進一步提高全社會的信息共享水平。在税務系統內部也要建立方便快捷的第三方信息綜合分析利用平台,對各種渠道的數據資源進行科學的歸集整理,並與現有徵管系統中的數據比對分析,將任務自動分解下達基層分局,核實結果也通過平台進行反饋處理,實現全過程的信息監控。
(四)深入分析挖掘,切實發揮第三方信息税源控管作用。將外部信息與税務機關掌握的內部信息充分融合,深入查找徵管薄弱環節,不斷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一是對海量信息進行加工整理,優化基礎數據質量,通過去粗取精、去偽存真,將真正有價值的信息納入後續的比對管理。二是建立科學嚴密的指標體系,綜合運用多種統計分析方法和數據倉庫挖掘技術,建立數學模型,縱向和橫向關聯比對,剖析可能引起税收流失的各種因素,找準税收管理風險點,探索税收管理規律。三是完善數據處理分析體系,針對第三方信息特點,建立相應內部管理制度,明確不同崗位的數據分析職責和不同環節的分析重點,充分調動各級涉税信息分析的積極性,形成分析、評估、監控、稽查四個環節協調有序,省、市、縣、基層分局多級聯動,宏觀分析、微觀分析有機結合的良性互動局面。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