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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鈍
鎖定
- 中文名
- 王鈍
- 民 族
- 漢族
- 籍 貫
- 太康縣
- 出生日期
- 1335年
王鈍生平
王鈍,字士魯,1335年生於河南太康縣,母陳氏,父王元佐,元時台省闢為掾,以能用薦授河南裕州判官,升鳳陽定遠縣尹,秩滿例升,以事逮,左遷山東鹽場司令,升揚州府通州同知。值紅巾起義,道路阻隔,攜家居山西之大同,不久後病逝於龍鳳五年(1359年)八月九日,享年五十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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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二十年(1387年)六月二十六日,徙福建海洋孤山斷嶼之民居沿海新城,官給田耕種,從左參議王鈍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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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以税糧愆期當罷,特宥其罪,召遣持節撫諭麓川平緬軍民宣慰司宣慰使思倫發,思倫發於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叛亂,定邊之戰以明朝勝利告終,王鈍對思倫發陳明利害,思倫發心悦誠服,遂歸順朝廷,退出侵地,並納貢象、馬及其它土特產品,叉饋贈王鈍白金500兩,王鈍堅辭不受、有人勸他説:“如不接受,恐怕思倫發會有疑慮而產生二心。”他不得已才暫且收下,歸途經過雲南時.把這些贈物全部交給雲南官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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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明太祖宵旰圖治,藩憲重臣能勝任而久於其職者不多見,惟王鈍與雲南布政使張紞齊名,主政浙江長達10年,修水利,辦教育,減徭役,懲奸除弊,選賢任能,頗有政聲,入覲考績,明太祖曾於朝廷當眾稱讚他為“方岳之最”,以勸庶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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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二十日,明成祖視朝罷,以建文多改舊制,顧侍臣嘆息曰:「只如羣臣散官一事,前代沿襲行之已久,何關利害?亦欲改易,且陵土未乾,何忍紛紛為此?」於是天顏愴然變色,既又曰:「凡開創之主,其經歷多,謀慮深,每作一事,必籌度數日乃行,亦欲子孫世守之,故《詩》《書》所載后王之善必曰『不愆不忘,率由舊章』於戒警后王必曰『率乃祖攸行』曰『監於先王成憲』此皆老成之言,後世輕佻謟諛之徒,立心不端,以其私智小見,導嗣君改易祖法,嗣君不明,以為能而寵任之,徇小人之邪謀,至於國弊民叛而喪其社稷者有之矣,豈可不以為戒?」乃進吏部尚書張紞、户部尚書王鈍,諭曰:「卿二人久事皇考,習知典故,今皆老矣,其解見職務,月給尚書半俸,居京師,視時政有戾舊制者,並向朕直言之,勿隱,庶稱屬望老成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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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二十三日,明成祖諭羣臣曰:「朕居藩邸時,凡百姓艱苦靡不知之,而數年兵興,北方之民疲勞尤甚,朕所以舉義者,為宗社生民之計。今宗社既安,而北方之民未安,吾夙夜不忘,遂命前工部尚書嚴震直、户部致事尚書王鈍、應天府尹薛正言等分往山西、山東、河南、陝西等布政司,巡視民瘼,何弊當革,何利當建,速具奏來。」 王鈍承製往山東,使車所至,詢查民隱,靡不究心,發粟賑窮,全活甚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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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二十八日,明成祖命兵部復設大寧、營州、興州三衞,凡各衞官軍先調遼東等處,及在京並有坐事謫戍邊者,皆令復原衞屯田,命户部尚書王鈍馳驛往北平,與新昌伯唐雲經度屯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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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衞所盡從征討,邊徼無復居人,事既平,詔遣各還原衞,王鈍執奏:「兵革甫定,歲時凶荒,若劇遣還,老幼轉死溝壑,壯者逃竄,無以自達,姑待休息頗充,然後可議。」明成祖嘉納其言,由是全濟者尤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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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元年(1403年)六月一日,户部致仕尚書王鈍言:「軍士年六十之上老疾者既不能徵操,又不能耕種,宜遣還鄉,令壯者代之,不徒以實隊伍,亦不虛費糧餉。」從之,仍命還鄉者人賜鈔五錠,人其自願隨營不支月糧者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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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四日,户部致仕尚書王鈍言三事:「一、種田囚人,若照籍貫分定地方,則有多寡不同,難於編甲,今宜不分籍貫,於保定、真定、順天等府所屬州縣,挨程安置,先近後遠,庶幾聚落易成,屯種有效。一、軍人冬衣布花已有常例,近因關給不時,其間多罹寒苦,今後當趁時攢運,依期給散。一、通州迤東驛分馬少,皆以江南之民應役,別無更替,飼養馬匹又不如法,以致馬多虧折,設有警急,難免稽違,宜令北京行後軍都督府及遼東都司於附近衞所每跕撥馬十匹益之。」皆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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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二年(1404年)四月十日,以老賜敕獎諭,命仍浙江左布政使之職,以中奉大夫致仕還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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敕曰:「古之君臣恩義□盡,進退之際必有禮焉。爾事朕皇考亦有年,朕方圖任舊人,命往山東、北平、扶綏軍民,經營乜戌,然鄉筋力已衰,不堪煩任,可仍前職致政,優遊於家,以終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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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鈍一生老實持重,善恤民事,素有愛民之風,其著作有《野莊集》6卷。
王鈍家族親屬
祖父 | 王仁卿 | |
祖母 | 鮮氏 | |
父 | 王元佐,字彥才 | 生於1304年,資質厚重,居家孝友,元時台省闢為掾,書計運謀,總理庶務,出入意表,以能用薦授河南裕州判官,三載政平訟理,人賴之以安,州人樹碑以訟功德,升鳳陽定遠縣尹,居官行政,視豫州有加無替用,秩滿例升,以事逮,左遷山東鹽場司令,至是修舉廢,𧨾額增羨,考續舊最,升揚州府通州同知。值紅巾起義,道路阻隔,攜家居山西之大同,不久後疾卒於龍鳳五年(1359年)八月九日,享年五十有五,旅葬當地。洪武初,天下平定,少子王銓往奉柩葬太康吳仁寺北之原。長子王鈍官至户部尚書。正統四年(1439年),朝廷以孫王瀹貴,頒賜誥命,褒贈通議大夫、户部右侍郎。 有子男八,延師教之,皆有成立,唯次子早逝。孫男二十五,曾孫男四十人,玄孫男以百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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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 | 陳氏 | |
三弟 | 王鉉,字士節 | |
四弟 | 王鐮 | |
五弟 | 王鋭 | |
六弟 | 王銓,字士衡 | |
七弟 | 王鎬,字士□ | |
妻 | 張氏 | |
長男 | 王瀛,字子登 | |
次男 | 王濡,字子賁 | |
三男 | 王瀹,字子清 | |
蕭銓 | ||
女婿 | 彭萊 | |
王藻,字子素 | ||
從子 | 王演,字子高 | |
王籞,字仲瞻 | ||
從孫 | 王篤,字仲厚 | |
孫 | 王節,字仲禮 | |
從孫 | 王籩,字仲署 | |
從孫 | 王蕭,字仲音 | |
曾孫 | 王熟,字景豐 | |
曾孫 | 王煦,字景陽 | |
曾孫媳 | 李氏 | |
從曾孫 | 王羔,字景素 | 侍郎淪之族孫,由監生授萬泉縣主簿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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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堂,字日高 | ||
玄孫 | 王圡,字日中 | |
玄孫 | 王坤,字日寧 | |
從玄孫 | 王杜,字日惠 | |
王錫隆,字崇恩 | ||
從來孫 | 王錫富,字崇之 |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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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王鈍 .中國知網[引用日期2019-06-26]
- 2. “方岳之最”王鈍 .河南省紀委監委網站[引用日期2022-05-25]
- 3. 朱睦㮮《皇朝中州人物誌卷二》:王鈍,字士魯,太康人。至正間舉進士,授猗氏縣尹,元亡,隱居教授河津。洪武六年,徵至京師,奏對稱旨,授禮部主事,遷吏部總部郎中,出為福建左參議,傳右參政,使麓川,回遷浙江左布政使,期月以母喪去,詔徵詣闕諭之曰:「浙江非卿不可治,襄事後,勉起就任,以副倚注之懷。」命禮部厚加賻贈,鈍懇請終,制不許,在浙先後十年,四境晏然。當是時,太祖宵旰圖治,藩憲重臣能勝任而久於其職者惟鈍與雲南布政使張紞,太祖嘗稱於朝以勸庶僚。革除間,召紞為吏部尚書,召鈍為户部尚書。又明年,靖難兵至,鈍潛出城欲亡,為邏卒所執。文皇繼位,召紞與鈍,諭曰:「卿二人久事先皇,習知典故,今皆老矣,其解職務,月給尚書半俸,居京師,視政有戾舊制,並向朕言之無隱,庶稱厚望老成之意。」已而紞自經於部之後堂,鈍承製巡視北畿山東,事竣,求骸骨,上命以佈政致仕。鈍既歸,鬱鬱不樂,遂卒。所著有《野莊集》六卷,刻於家,子淪自有傳。
- 4. 安都《太康縣志卷之五》: 王鈍,至正二十五年,《易經》中河南鄉舉,二十六年登赫德普化張棟榜進士。 王淪,永樂三年《書經》中河南鄉試亞元,明年中林環榜進士。
- 5. 安都《太康縣志卷之八·人物》:王鈍,字士魯,元同知元佐長子,聰敏勤學,飽飫經史,由進士授元猗氏縣尹。元亡,退隱龍門教授,號野莊。洪武十年,以秀才徵舉,授禮部主導客司主事,遷長沙府通判,擢吏部郎中,陞福建左參議,尋陞右參政,以事連坐,蒙宥,使西夷,歸陞遷浙江左布政使,伐石捍江濤,免塾溺,民鹹感德,陞户部尚書。永樂改元,上令扶綏山東、北平,上憫其衰,召還,賜敕以以佈政致仕,燕薦禮部。歸二載卒。以子淪官追贈正奉大夫、正治卿。
- 6. 安都《太康縣志卷之八·人物》:王鉉,字士節,元佐三子,靈警秀敏,博學強記,隱居教授背。洪武十五年,薦授,遷安縣主簿。 王鎬,字士.........七子,子茂奇偉,丰神灑落,學業孝聞著於時,應洪武十五年薦,累留
- 7. 安都《太康縣志卷之八·人物》: 王藻,字子素,處士銓之子,尚書鈍之從子,性寫實,寡言笑,由舉人中副榜,授淶水縣儒學訓導,弟子從化,母老辭官。 王演,字子高,丰姿秀美,與從兄藻同領鄉舉,授瑯琊知縣,有政聲,陞宛平知縣致仕。
- 8. 安都《太康縣志卷之八·人物》:王籞,字仲瞻,元佐曾孫,由監生授直隸永平衞經歷。
- 9. 安都《太康縣志卷之八·人物》:王堂,字日高,侍郎淪之曾孫,由恩生授直隸蘇州府吳江縣丞。
- 10. 安都《太康縣志卷之八·人物》:王羔,字景素,侍郎淪之族孫,由監生授萬泉縣主簿致仕。
- 11. 安都《太康縣志卷之八·人物》:王瀹,字子清,尚書鈍之子,莊重淳實博學,由進士授翰林庶吉士、文淵閣纂脩。上命吏部選翰林,明經脩行之七,授皇孫經,瀹膺首薦引見,仁皇間曰:汝為王鈍子耶?汝父功行,吾素知,汝當勉力,繼述前人。拜左春坊左司直。既設宴賜衣,宋文華殿進謁。凡重反復詳明,仁皇每許克盡厥職,後皇孫封鄭,之國,遷鄭府左長史,奉敕蒞事,尋陞户部郎中,陞本部侍郎。敕巡浙江着善政,赴京上章乞歸田裏,詔許致仕,着《退翁文集》六卷,詳碑銘。
- 12. 安都《太康縣志卷之八·人物》:王籩,字仲署,留守司經歷鎬之孫,尚書鈍之從孫,由監生授鴻臚序班,陞九江府經歷。
- 13. 安都《太康縣志卷之八·人物》:王篤,字仲厚,主簿鉉之孫,侍郎瀹之從子,由監生授平陰縣丞。 王節,字仲禮,尚書鈍之孫,侍郎瀹之從子,幼有大志,性勤學,叔父奇之,期大進,以繼志為念。天順壬子登鄉薦,授盩厔知縣,脩政愛民,六事備舉,當道嘗獎異為牧民勸,未三載卒,吏民如思之如失父母,自號介庵,善詩文,詳碑銘。
- 14. 安都《太康縣志卷之八·人物》:王煦,字景陽,侍郎瀹之孫,由舉人授湖廣襄陽府同知。時山寇聚哨,朝廷出師征剿,餘當猶熾,上官令煦招撫,煦宣佈恩威,怗服。居任五年,襄府手書通和嘉績,上最六字,表異之。職滿,陞福建都轉鹽運使司同知。將赴任,丁父憂,卒於家,詳碑銘。
- 15. 安都《太康縣志卷之九·卓行》:王元佐,字彥才,由徵闢任河南裕州判官,轉定遠縣尹,以事調䑓塩場令,陞通州同知,贈奉訓大夫。至正間,鄉黨饑饉,令家人自淮西運米千餘石,全活甚重。入國朝,子鈍官至户部尚書,以孫瀹貴,贈通議大夫、户部右侍郎。
- 16. 安都《太康縣志卷之十·褒贈》:王仁卿,子元佐貴,贈太康縣尹
- 17. 安都《太康縣志卷之十·隱逸》:王銓,字士衡,元佐子,尚書鈍之弟,隱居明經,力行古道。 王瀛,字子登,尚書長子,明經善詩,隱居教授。 王濡,字子賁,尚書次子,通經善文,克孝友。永樂中,藩憲聘脩《河南誌》,共薦,濡以事母夫人力辭,官醫學訓科。
- 18. 安都《太康縣志卷之十·列女》:王節婦,李氏,睢州人,孟曦之女,尚書孟暘姪女,年十六適是邑庠生工部尚書鈍之曾孫,越六載,庶中鄉舉業監,卒,二子莊雅,李撫成立,為邑庠生,俱先李氏卒,知縣俠泰奏於朝旌表
- 19. 安都《太康縣志卷之十·義官》:義官,成化二年納粟,七品冠帶,階承事郎:王蕭,字仲音。 成化末至正德間,納銀冠帶:王熟,字景豐,尚書鈍曾孫。王勳,字景,熟族弟。 王圡,字日中,尚書鈍嫡玄孫。王坤,字日寧,圡之弟,
- 20. 安都《太康縣志卷之十·典膳》:典膳,正德間良家子弟納銀:王錫富,字崇之,義官圡族侄。王錫隆,字崇恩,義官圡之子。王杜,字日惠,主簿羔之姪。
- 21. 安都《太康縣志文集卷之一·御製》:太宗皇帝敕户部尚書王鈍致仕。敕曰:「古之君臣恩義□盡,進退之際必有禮焉。爾事朕皇考亦有年,朕方圖任舊人,命往山東北平、扶綏軍民,經營乜戌,然鄉筋力已衰,不堪煩任,可仍前職致政,優遊於家,以終天年。」
- 22. 安都《太康縣志文集卷之四·墓文類·贈通議大夫户部右侍郎王公神道碑銘》:膏沃者□長;本固者末茂。人有盛德至善,其流風餘韻亦必悠久而不衰也。户部侍郎王瀹祖彥才,積於躬,垂於後,為有徵也。公世為河南太康人,父仁卿,以上世務農業,有讀書聲,族姓繁衍,家規士氣為名宗臣族楷範。公資質厚重,居家孝友,與人交和易寬平,未嘗疾言遽色,無親疏遠近,皆愛之敬之,仁讓之風藹然也。元時台省闢為掾,書計運謀,總理庶務,出入意表,以能用薦授河南裕州判,三載政平訟理,人賴之以安,州人樹碑以訟功德,陞鳳陽定遠縣尹,居官行政,視豫州有加無替用,是以公貴,封父仁卿太康縣尹,母鮮氏、配陳氏皆封宜人,鄉邑榮之,秩滿例陞,以事逮,左遷山東塩場司令,至是脩舉廢,𧨾額增羨,考續舊冣,陞揚州府通州同知。值元季兵起,道路阻隔,絜家居山西之大同,未幾以疾卒,於彼時元至正己亥八月九日也,享年五十有五,遂旅葬焉。洪武初,天下平定,少子銓往奉柩葬太康吳仁寺北之原。後二十五年,配陳氏卒,附葬。正統四年,朝廷以孫瀹貴,頒賜誥命,褒贈通議大夫、户部右侍郎,配陳氏贈淑人。子男八,延師教之,皆有成立,長曰鈍,洪武間歷官至浙江左布政使,後入為户部尚書,為時名臣;次曰某,早卒;曰鉉,遷安縣簿;曰鐮、曰鋭,居弗仕。曰鎬,中都留守司經歷;銓明經力行古道,人以君子稱之。孫男二十五,曰濟;曰濡,本縣醫學訓科;曰瀹,鈍之子也,由進士歷官至户部侍郎,以清白着聞;曰藻,淶水訓導;曰演,良耶知縣;曰濤等二十人居家守業。曾孫男四十人,曰籩,國學生;曰篤,邑庠生。玄孫男以百計。公葬距今,凡八十有三年,孫侍郎公瀹慨念自先祖至今多歷年所,子孫蕃衍,代有科名,家有恆產,其間配服儒術通經史共詩文者綿綿弈弈,皆賴我祖積累之原也。今幸而龍章奎畫,光賁存歿,不有以表著之則無以移聖朝之恩,而我祖之幽光潛德亦泯滅而無聞於後矣。
- 23. 安都《太康縣志文集卷之四·墓文類·浙江左佈政贈正奉大夫正治卿王公神道碑銘》:浙江布政使王公卒沒後三十餘年,其子瀹任户部侍郎,奉制書巡撫江浙,按部至温,維養疾家居過而請曰:「先君學行施於當時,亦既浮達而光大。今墓木已拱而碑道之石未立,敢乞先生畀之以銘,使功業不遂湮沒,聿莫大焉。」準辭曰:「當今館閣元老諸大臣典鴻猷,操史筆,其言足以取信,舍是而弗圖,乃下託衰退之末學,不其過歟?」瀹再拜而泣曰:「先府君施政浙藩之日,先生處庠序,聞知其事為詳,敢固以請。」辭弗獲,遂按狀敍而銘諸。公諱鈍,字士魯,姓王氏,河南太康人,祖仁卿,元贈太康縣尹;父彥才,仕元通州同知,母陳氏。公自少凝重,有大志,入學未久,捉筆為文,成章可觀,先達多器重之。既冠而父卒,當元季擾攘,繼以饑饉,竭力事母,甘旨無缺,撫諸弟妹,恩義尤篤,內外族婣,率多兼濟。至正丙午,以《易經》登進士第,授猗氏縣尹,繼而元社已屋,退伏河津龍門,號野莊,設塾授徒,冀續文中之遺緒。洪武辛亥,詔徵赴京,以疾辭歸。越六年,復強起之,膰然就道,詩闕召對,稱旨,除禮部主客司主事,時四夷朝貢,絡繹於道,公熟於史傳,習知諸番典故,以故晏勞酬應,品節適得其宜,遷長沙府通判,陞吏部總部郎中,署部事。品藻人物,甄別賢否,允協公論。時弟鉉,主遷安簿,坐郭桓罪,公曰:「嫂溺不援,是為豺狼,吾弟誥惟國憲,茍不救,何以慰母心?」上言陳情,求貸其命,太祖皇帝義而赦之。丙寅,陞福建左參議,尋陞右參政,時麓川平,緬宣慰使思倫發逞其譎詐,忘我國恩,納逋逃,侵境土,為邊隅害,選重臣通經術知大義者往諭之,公適自福建入朝,遂命為使,奉詔志其境,先遣津吏馳書開道順逆禍福,諄復墾至,累數百言,思倫發震驚怖駭,率國屬奔走,□俯仰聽詔於其庭,稽顙悔罪,拜謝朝使,禮甚恭,遣使送歸叛人自咎等,還所侵地,貢象馬方物。公歸,奉白金五百兩充贐儀,公自計曰:「為使受外夷金,辱命,然蠻酋方圖改過,卻之致其疑懼。」乃受之,歸至雲南,悉入官庫,還朝復命,具白其事,太祖歡悦,稱嘆賞賚晏勞,陞除浙江左布政使。浙江,名藩,地廣民稠,號稱難治,寬厚廣明,雍容遜讓,有古循吏之風,視篆之初,即申教條,簡徭役,擿姦拯弊,佑善登賢,各適其宜,出令必信,期會有程,不煩苛而事集,期月政聲大振,既而以母夫人喪去職。詔徵詣闕,諭之曰:「浙江非卿不可治,奔喪後,勉起就任,以副倚注之懷。」
- 24. 安都《太康縣志文集卷之四·墓文類·浙江左佈政贈正奉大夫正治卿王公神道碑銘》:命禮部厚加賻贈,公鈍懇請喪終,不許。乃命襄事復職,在官凡十年,強者欽跡,弱者懷惠,以故獄無滯囚,野無餓殍,四境之遠,旁及鄰郡,無間士庶,鹹願一瞻儀採以為慶幸。當是時,太祖宵旰圖治,藩憲重臣能勝任而久於其職者不多見,惟公與雲南布政使張紞齊名,太祖嘗稱於朝以勸庶僚。入覲考績,每為方岳最準之聞大端如此,其節目可為民牧之法焉。惜乎不能記臆以盡書也。庚辰,徵為户部尚書。又明年,太宗皇帝入正大統,選老成端謹大臣巡行天下,公承製往山東,使車所至,詢查民隱,靡不究心,發粟賑窮,全活甚眾,奉往北京安撫軍民。先是衞所盡從徵討,邊徼無復居人,事既平,詔遣各還原衞,公執奏:「兵革甫定,歲時兇荒,若劇遣還,老幼轉死溝壑,壯者逃竄,無以自達,姑待休息頗充,然後可議。」上嘉納其言,由是全濟者尤多。公勞殫慮精神,日就困憊,上表乞骸骨,上憫其衰,驛召還朝,命仍舊制,以佈政致仕,復賜敕褒美,燕餞禮部,人皆榮之。居鄉裏甫二載,疾卒於正寢,是為永樂丙戌八月二十三日也,享年七十有一,十月七日葬於縣北吳仁寺先塋之左。配張氏,襄城人,世儒家。子男三人,長曰瀛,次曰濡,任邑之醫學訓科;既瀹,登進士第,由進士授左春坊左司直,陞鄭王府長史,推恩賜誥其父母,加正奉大夫、正治卿,妻張氏贈夫人。瀹轉户部郎中,陞左侍郎。女二,長適彭陽衞千户蕭銓,次適彭萊。嗚呼!公自科第遭遇聖明,致身通顯,隨其所處,鹹獲展其素志,及乎沒齒,克遂懇車之請,考終於家,無復遺憾,可謂不負所學者矣。
- 25.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一百十一 洪武十年 四月 二十二日》:○以儒士王鈍為禮部主事。
- 26.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一百六十一 洪武十七年 四月 十九日》:○召大名府通判王鈍為吏部選部試郎中
- 27.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一百七十七 洪武十九年 三月 三日》:○己未,以王鈍為福建布政使司左參議。
- 28.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一百八十二 洪武二十年 六月 二十六日》:○甲辰,徙福建海洋孤山斷嶼之民居沿海新城,官給田耕種,從左參議王鈍請也。
- 29.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一百八十八 洪武二十一年 二月 十六日》:○辛酉,以儒士劉邦彥為福建布政使司右參議,右參議嶽利伯為左參議,左參議王鈍為右參政。
- 30.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二百四 洪武二十三年 九月 八日》:○以福建右參政王鈍為浙江布政使司左布政使。鈍,字士魯,開封太康人,登故元至正丙午進士,第授晉寧路猗氏縣尹,入國朝用薦為大名府通判,遷吏部郎中,洪武十九年陞福建布政使司參議,尋陞右參政,二十二年以税糧愆期當罷,特宥其罪,召遣持節撫諭麓川平緬宣慰司,贈遺金貝,固卻不受,或勸曰:「不受固善,恐蠻人懷疑生變,不若受之。」乃受而悉以輸雲南布政使司庋置於庫而還。至是,陞今官。
- 31.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二百十四 洪武二十四年 十一月 二十一日》:○浙江左布政使王鈍以母喪去官,賜鈔百錠。
- 32.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十下 洪武三十五年 七月 二十日 》:○辛丑 上聞奉天徵討將士以賞典未行有怨語者勑諭之曰:「朕舉兵靖難,爾輩多立功勞,朕未嘗忘,其賞典未行,蓋由所司功狀未上功,狀明而後論賞公,此豈一日所能就哉?昔中山武寧王從我 太祖高皇帝開拓疆土,混一之功十居其九,二年之後賞典方行,不聞當時有一語之怨,今才踰月,而爾輩有後時之憤,不亦過乎?嚮戰鬪之際,雖遇小捷,鹹即論報,豈當大定之後乃遂忽忘爾哉!已勑所司,速上功狀,爾等所具事蹟務盡詳實,或有謬誤不實,許自陳改正,毋為詭妄以速愆尤,庶幾公道明而人心服。 」上視朝罷,以建文多改舊制,顧侍臣歎息曰:「只如羣臣散官一事,前代沿襲行之已久,何關利害?亦欲改易,且陵土未乾,何忍紛紛為此?」於是 天顏愴然變色,既又曰:「凡開創之主,其經歷多,謀慮深,每作一事,必籌度數日乃行,亦欲子孫世守之,故《詩》《書》所載後王之善必曰『不愆不忘,率由舊章』於戒警後王必曰『率乃祖攸行』曰『監於先王成憲』此皆老成之言,後世輕佻謟諛之徒,立心不端,以其私智小見,導嗣君改易 祖法,嗣君不明,以為能而寵任之,徇小人之邪謀,至於國弊民叛而喪其社稷者有之矣,豈可不以為戒?」乃進吏部尚書張紞、户部尚書王鈍,諭曰:「卿二人久事 皇考,習知典故,今皆老矣,其解見職務,月給尚書半俸,居京師,視時政有戾舊制者,並向朕直言之,勿隱,庶稱屬望老成之意。」
- 33.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十下 洪武三十五年 七月 二十三日》:○甲辰,上諭羣臣曰:「朕居藩邸時,凡百姓艱苦靡不知之,而數年兵興,北方之民疲勞尤甚,朕所以舉義者,為 宗社生民之計。今 宗社既安,而北方之民未安,吾夙夜不忘,遂命前工部尚書嚴震直、户部致事尚書王鈍、應天府尹薛正言等分往山西、山東、河南、陜西等布政司,廵視民瘼,何弊當革,何利當建,速具奏來。」
- 34.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十三 洪武三十五年 十月 二十八日 》:○命兵部復設大寧、營州、興州三衞,凡各衞官軍先調遼東等處,及在京並有坐事謫戍邊者,皆令復原衞屯田,命户部尚書王鈍馳驛往北平,與新昌伯唐雲經度屯種。
- 35.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二十一 永樂元年 六月 一日》:永樂元年六月丁未朔,户部致仕尚書王鈍言:「軍士年六十之上老疾者既不能徵操,又不能耕種,宜遣還鄉,令壯者代之,不徒以實隊伍,亦不虛費糧餉。」從之,仍命還鄉者人賜鈔五錠,人其自願隨營不支月糧者聽
- 36.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二十一 永樂元年 六月 四日》:○庚戌,户部致仕尚書王鈍言三事:「一、種田囚人,若照籍貫分定地方,則有多寡不同,難於編甲,今宜不分籍貫,於保定、真定、順天等府所屬州縣,挨程安置,先近後遠,庶幾聚落易成,屯種有效。一、軍人冬衣布花已有常例,近因關給不時,其間多罹寒苦,今後當趁時儹運,依期給散。一、通州迤東驛分馬少,皆以江南之民應役,別無更替,飼飬馬匹又不如法,以致馬多虧折,設有警急,難免稽違,宜令北京行後軍都督府及遼東都司於附近衞所每跕撥馬十匹益之。」皆從之
- 37.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三十 永樂二年 四月 十日》:○庚辰○封秦王尚炳庶長子志均為渭南王, 命羽林前衞故千户周卯生子興襲陞指揮同知, 命户部尚書王鈍以浙江左布政使致仕。鈍,河南太康人,洪武中舉秀才,授禮部主事,改湖廣長沙府通判,坐事免,復舉明經授北平府通判,入為吏部試郎中,陞福建布政司左參議,陞本司左參政,奉使百夷,百夷致贈遺,固辭不得強受之,至雲南悉納布政司官庫,太祖高皇帝嘉之,陞浙江左布政使,建文中陞户部尚書, 上即位 命解户部之務,月給尚書俸之半,居京師。後命往北京、山東撫綏軍民,經理屯戍。至是,以老賜 敕,獎諭 命仍浙江左布政使之職致仕還鄉,鈍有文學,持身廉靜,然為人脂韋遇,大議媕婀,無所可否雲。
- 38.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一百七十二 洪武十八年 三月 二十八日》:○户部侍郎郭桓坐盜官糧誅。
- 39. 王世貞《弇山堂別集卷七·尚書一品》:建文初,特崇加六部尚書,皆正一品,於是吏部尚書張紞、户部尚書王鈍、禮部尚書陳迪、鄭賜、兵部尚書齊泰、茹瑺、鐵鉉、刑部尚書侯泰、暴昭、工部尚書嚴震直、皆階特進榮祿大夫,每部增設侍中正二品。
- 40. 王世貞《弇山堂別集卷十五》:永樂初,吏部尚書張紞、户部尚書王鈍,以中奉大夫、左布政使致仕,降一級然賜獎諭,非從斥典,或亦不絕其祿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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