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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命璇

(明萬曆三十二年廣州府新會縣知縣)

鎖定
王命璇(1575-1653),字虞石,號君衡,漳州府龍巖縣(今福建龍巖市)人。明萬曆三十二年(1604),考取第三甲第三十七名進士,任廣州府新會縣(今江門市新會區)知縣。
本    名
王命璇
所處時代
明朝時期
字    號
字虞石,號君衡
官    職
廣州府新會縣知縣
萬曆四十五年(1617),王命璇任廣東巡按御史。次年,王命璇與兩廣總督許弘綱共同上疏,要求裁撤廣州府(今廣東廣州市)海防同知,設立香山(今廣東中山市)參將。天啓五年(1625)九月,王命璇遷大理寺卿,後官至刑部右侍郎。著《靜觀山房詩稿》四卷及《賦》一卷。 [1] 
1653年春,懷着復明遺恨的命璇在圓光寺中溢然長逝。生前立下遺囑:頭不頂清朝天,口不食清朝糧,腳不踏清朝地。出殯時,覺慧禪師將其棺木用鐵棍撐起,置於巖洞中,以遂其夙志。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