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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世忠

(明朝右僉都御史、延綏巡撫)

鎖定
吳世忠(1461~1515),字懋貞,江西金溪縣人,明朝弘治三年(1490)進士,官至右僉都御史延綏巡撫
全    名
吳世忠
懋貞
所處時代
明朝
出生地
江西金溪縣
出生日期
1461年
逝世日期
1515年
主要成就
直言敢諫
最高官職
右僉都御史、延綏巡撫

吳世忠生平經歷

弘治三年(1490)進士,授兵部給事中兩畿山東河南浙江發生饑荒,朝廷下詔賑濟與撫卹,所司等候勘覆。吳世忠極言其弊,條上興水利、復常平倉二事,多施行。吳世忠請求撫卹建文朝殉難諸臣方孝孺練子寧等,請求賜爵位和諡號,崇廟食,且錄用其子孫,復其族屬,鼓勵忠義。奏章下禮官議論,沒有實施。尚書王恕被揭發,請求辭官,吳世忠上疏請求留任他。壽寧侯張鶴齡求勘河間賜地,他的母親金夫人復求不已。明孝宗命遣使,吳世忠進言:“侯家仰託肺腑,豈宜與小民爭尺寸?命部勘未已,內臣繼之。內臣未已,大臣又繼之。剝民斂怨,非國家福,龍非外戚之福。”明孝宗不聽。
大同總兵官神英副總兵趙昶等,在馬市令家人以違禁綵繒交易馬匹,番人藉機潛入私自交易鐵器。番人出塞後,復潛兵劫掠蔚州,攻陷馬營,轉剽中東二路。神英等擁兵不救,巡撫劉瓛、鎮守太監孫振隱瞞實情。弘治十一年(1498),事發,吳世忠奉命前往審理。吳世忠上疏備陳大同邊備廢馳、士卒困苦之狀,竭力陳説神英、劉瓛等貪利畏敵,蕩無法度。神英罷官,劉瓛、孫振召還,趙昶及遊擊劉淮、參將李嶼等都被逮捕審問。劉瓛改任大理寺少卿,趙昶經過大理寺丞吳一貫複審,僅判處鐫級。吳世忠再次極論劉瓛之罪,並告發吳一貫,明孝宗皆不問。闕里文廟受災,吳世忠上陳八事,不能盡用。
敵軍進犯延綏、大同,吳世忠進言:“國初設七十二衞所,軍士不下百萬。近軍政日壞,精卒不能得一二萬人。此兵足憂也。太倉之儲,本以備軍。近支費日廣,移用日多。倘興師十萬,犒賜無所取給。此食足憂也。正統己巳之變尚有石亨楊洪,邇所用李杲、阮興、趙昶、劉淮之屬,先後皆敗。今王璽、馬昇又以失事告。此將帥足憂也。國家多事,大臣有以鎮之。邇者忠正多斥,貪庸獲存。既鮮匡濟之才,又昧去就之節,安能懾強敵壯國勢乎?此任人足憂也。政多舛乖,民日諮怨。京軍敝力役,京民苦催科,畿甸覬恩尤切。顧使不樂其生至此,臨難誰與死守?此民心足憂也。天變屢徵,火患頻發。雲南地震壓萬餘家,大同馬災踣二千匹。此天意足憂也。願順好惡以收人心,肅念慮以迴天意,遣文武重臣經略宣、大,以飭邊防。策免諸臣不肖者,而起素有才望,如何喬新劉大夏倪嶽戴珊張敷華林俊諸人,以任國事。則賊將望風遠循,而邊境可無憂矣。”明孝宗以言多詆譭,切責了吳世忠。後請求大同增置台堡,以閒田給軍耕墾,不徵其税。江西遇上饑荒,盜賊大起,請求選用巡撫,罷免有司貪殘者。又請求築京師外城。所司多從其議。升任吏部左給事中,擢湖廣參議,坐事貶官山東按察僉事
正德四年(1509)閏九月,召為光祿少卿,不久,改任尚寶司卿。同年冬,與通政叢蘭等出理邊屯,吳世忠前往薊州
正德五年(1510),上奏進言:“佔種盜賣,積弊已久。若一一究問,恐人情不安,請量為處分。”得到採納。劉瑾被誅,言官彈劾他曾經請求清核屯田,助劉瑾為虐。吳世忠生性方正耿直,朝議寬免。升任大理寺少卿
正德八年(1513),擢右僉都御史延綏巡撫。因驅逐在河套的敵軍失利,稱病歸鄉。 [1-2] 

吳世忠人物評價

國朝獻徵錄》:鯁介有文學,在諫垣遇事敢言。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