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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體器官捐獻協調員
鎖定
“人體器官捐獻協調員”,是來自於紅十字會和醫療機構的志願者。2010年3月中國正式啓動人體器官捐獻試點工作,這一職業隨之產生。
- 中文名
- 人體器官捐獻協調員
- 工作機構
- 紅十字會和醫療機構
- 工作定義
- 志願者
- 實行時間
- 2010年3月
人體器官捐獻協調員人員
協調員主要是紅十字會或醫療機構的工作人員,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自2010年3月開始,受衞生部委託,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決定在天津、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江西、山東、湖北、廣東等省(市)啓動人體器官捐獻試點工作。隨後,湖南、內蒙古、吉林、河南、廣西、陝西省也被列入試點省(區)。
數據顯示,截止2012年3月,各試點地區紅十字會開展器官捐獻工作的專職工作人員已達26人,兼職工作人員達36人。全國已登記專職協調員91人,兼職協調員504人。各地已組織開展協調員培訓41批次,累計培訓2000多人次。
人體器官捐獻協調員職責
1. 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和道德規範,志願提供人道服務;
2. 遵循紅十字運動宗旨,弘揚“人道、博愛、奉獻”精神,積極參與人體器官捐獻活動和服務;
3. 主動學習、掌握和傳播人體器官捐獻知識,推動捐獻者及家屬對人體器官捐獻的瞭解與認同;
4. 履行服務承諾,自覺維護協調員組織和協調員形象;
5. 保護器官捐獻活動的信息、捐獻者的隱私和合法權益;
6. 接受協調員組織的管理並執行其相關規定;
7. 不得以協調員身份從事營利活動或其它違背社會法律及公德的行為。
除了勸捐,器官協調員還可以在人力上幫捐獻者家屬們一些。出車禍的,器官協調員幫他們走交通流程;社保、醫療保險,器官協調員協助他們處理;火化時,可以幫忙排隊協調。
人體器官捐獻協調員面臨困難
在一個器官捐獻成功之前,還可能遇到種種障礙。有時候,是一張遲遲開不下來的死亡證明。有時候是病人所在的醫院怕引發醫患矛盾,不願意配合移植醫院。有時候是因為家族裏一個親屬的一句話。有時候,僅僅是因為一次紅燈。
人體器官捐獻協調員法律保障
地方性法律法規的出台給人體器官捐獻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和政策環境。深圳市、福建省早在2003年和2005年就頒佈實施了器官捐獻的地方法規,上海、江西等地也在積極推動有關器官捐獻的立法、修法工作,《天津市人體器官捐獻條例》也已列入該市2012年立法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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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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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器官捐獻協調員 .器官捐獻網[引用日期2019-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