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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金

鎖定
路易斯·亨金(Louis Henkin),出生於1917年11月11日,於2010年10月14日去世,美國當代著名國際法學家、人權法學家,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終身教授,哥倫比亞大學人權研究中心主任。曾經擔任過美國國際法協會主席,是國際憲法學協會的創始人之一。 [1] 
別    名
亨金
所處時代
當代
出生地
美國
出生日期
1917年11月11日 [2] 
逝世日期
2010年10月14日 [2] 
主要成就
憲法人權法國際法上的研究 [2] 
主要作品
《權利的時代》
本    名
路易斯·亨金

亨金人物生平

路易斯·亨金(Louis Henkin),1917年11月11日生(其出生地現屬白俄羅斯),2歲喪母,由繼母撫養。1923年隨家庭遷至美國埃利斯島,1933年進入葉史瓦大學,1937年獲數學學士學位,隨後又進入哈佛大學法學院,1940年獲法學士學位(LLB),同年返回紐約,擔任比林斯·勒恩德·漢德法官(Judge Learned Hand)的助手。1941年應召入伍,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曾獲銀質獎章(Silver Star)。 [2] 
戰後,亨金前往華盛頓,在那裏為美國聯邦大法官費利克斯·弗蘭克福特(Felix Frankfurter)做助理法官,任職於1946-1947年的美國聯邦最高法院。1947年和1948年,從離開最高法院後到全職受僱於美國國務院前,亨金曾短暫擔任聯合國法律部(United Nations Legal Department )的顧問。正是在這個時候,他開始了與奧斯卡·舒赫特(Oscar Schachter )的合作關係,這種合作關係將持續超過55年,直到舒赫特於2003年去世。 [2] 
路易斯·亨金 路易斯·亨金
在擔任國務院官員期間,亨金曾出在多個與聯合國有關的美國代表團中出任代表,還曾代表美國出席了《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的談判會議。1956年,亨金離開美國國務院,在哥倫比亞大學工作。1957年,他在賓夕法尼亞大學法學院任教。1960年2月,在費城,他遇到了耶魯法學院畢業生愛麗絲·哈特曼(Alice Hartman)。1960年6月19日,兩人結為伉儷,此後相伴長達50年。 [2] 
1962年,亨金回到哥倫比亞大學。他經常在哥倫比亞法學院講授憲法人權,在他的大部分職業生涯中,他還在哥倫比亞國際和公共事務學院開設了國際法課程。他撰寫和編輯了數十本書和數百篇文章,但他的學術成就的衡量標準在於其持久的影響力,而不僅僅是數量。 [2] 
路易斯·亨金 路易斯·亨金
1979年,亨金曾批評美國在人權方面“特別是在平等權利和經濟社會權利方面所承擔的義務,低於當代國際水平”,並認為這是美國人權保護制度的“遺傳的缺陷”。 [3]  他也曾批評社會主義國家説:“馬克思列寧主義原理沒有為個人的權利留下地盤……社會主義國家不能絲毫承認個人權利而限制自己,因為這會妨礙社會主義的徹底實現。” [4]  20世紀90年代中期,亨金曾主持中美人權對話。直到去世之前,亨金仍然擔任哥倫比亞大學人權研究中心主任。 [1] 
2010年10月14日,路易斯·亨金去世。 [5] 

亨金個人作品

亨金獨著有《權利的時代 [1]  、《國際法:政治與價值》 [6]  、《憲政·民主·對外事務》 [7]  等,與他人合著並經過中譯的還有《憲政與權利:美國憲法的域外影響》 [8]  、《真理與強權——國際法與武力的使用》 [9]  等。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