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生物多樣性公約

鎖定
《生物多樣性公約》(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是一項保護地球生物資源的國際性公約,於1992年6月1日由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發起的政府間談判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在內羅畢通過,1992年6月5日,由簽約國在巴西里約熱內盧舉行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簽署。公約於1993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常設秘書處設在加拿大蒙特利爾。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國大會是全球履行該公約的最高決策機構,一切有關履行《生物多樣性公約》的重大決定都要經過締約國大會的通過。
自1994年起,每兩年數千名來自不同國家的代表齊聚締約方大會,討論如何保護生物多樣性。2016年12月,中國獲得了2020年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主辦權。 [9] 
中國於1992年6月11日簽署該公約。公約於1993年12月29日對中國生效。公約適用於香港澳門特區。 [10] 
中文名
生物多樣性公約
外文名
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實施時間
1993年12月29日 [1] 
發佈單位
聯合國環境和發展大會 [1] 
性    質
保護地球生物資源的國際性公約
通過時間
1992年6月1日
簽署時間
1992年6月5日
簽約國數
196個
宗    旨
保護生物多樣性、可持續利用生物資源、公平公正地分享利用遺傳資源所產生的惠益 [10] 

生物多樣性公約概述

logo logo
生物多樣性公約是一項有法律約束力的公約,旨在保護瀕臨滅絕的植物和動物,最大限度地保護地球上的多種多樣的生物資源,以造福於當代和子孫後代。
公約規定,發達國家將以贈送或轉讓的方式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新的補充資金以補償它們為保護生物資源而日益增加的費用,應以更實惠的方式向發展中國家轉讓技術,從而為保護世界上的生物資源提供便利;簽約國應為本國境內的植物和野生動物編目造冊,制定計劃保護瀕危的動植物;建立金融機構以幫助發展中國家實施清點和保護動植物的計劃;使用另一個國家自然資源的國家要與那個國家分享研究成果、盈利和技術。
截至2004年2月,該公約的簽字國有188個。中國於1992年6月11日簽署該公約,1992年11月7日批准,1993年1月5日交存加入書。

生物多樣性公約誕生

1972年,在斯德哥爾摩召開了聯合國關於人類環境的大會決定建立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各國政府簽署了若干地區性和國際協議以處理如保護濕地、管理國際瀕危物種貿易等議題,這些協議與管制有毒化學品污染的有關協議一起減慢了破壞環境的趨勢,儘管這種趨勢並未被徹底扭轉,例如,關於捕獵、挖掘和倒賣某些動物和植物的國際禁令和限制已經減少了濫獵、濫挖和偷獵行為。
1987年,世界環境和發展委員會(Brundtland委員會)得出了發展經濟必須減少破壞環境的結論,這份劃時代的報告題為“我們共同的未來”,它指出,人類已經具備實現自身需要並且不以犧牲後代實現需要為代價的可持續發展的能力;報告同時呼籲“一個健康的、綠色的經濟發展新紀元”。
1992年,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了由各國首腦參加的最大規模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在此次“地球峯會”上,簽署一系列有歷史意義的協議,包括兩項具有約束力的協議:氣候變化公約和生物多樣性公約。前者目標是工業和其它諸如CO2等温室效應氣體排放;後者是第一項生物多樣性保護和可持續利用的全球協議,生物多樣性公約獲得快速和廣泛的接納,150多個國家在里約大會上簽署了該文件,此後共175個國家批准了該協議。
2016年3月,國務院批准中國申辦COP15大會;同年12月,在墨西哥坎昆召開的COP13大會批准了中國的申請。2018年底,生態環境部組織對北京海口昆明成都4個辦會備選城市進行了考察調研。雲南省委、省政府對此高度重視,積極向國家爭取大會在昆明舉辦。綜合考慮這幾個城市的生物多樣性、氣候和環境空氣質量等因素,2019年2月13日,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國家委員會會議確定COP15大會的舉辦地為雲南省昆明市,舉辦地點為昆明滇池國際會展中心 [2] 
2022年3月,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CBD)日內瓦會議暨《2020後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不限成員名額工作組(WG2020-3)會議的續會,暨科學、技術和工藝諮詢附屬機構第二十四次會議(SBSTTA 24)、執行問題附屬機構第三次會議(SBI 3)於2022年3月14日至29日在瑞士日內瓦召開。 [21] 
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第十五次會議(COP15)主席團決定,COP15第二階段會議將於2022年12月5-17日在《生物多樣性公約》秘書處所在地加拿大蒙特利爾舉行。 [22] 

生物多樣性公約主要目標

1、保護生物多樣性
2、生物多樣性組成成分的可持續利用
3、以公平合理的方式共享遺傳資源的商業利益和其它形式的利用
生物多樣性公約的目標廣泛,處理關於人類未來的重大問題,成為了國際法的里程牌。公約第一次取得了保護生物多樣性是人類的共同利益和發展進程中不可缺少一部分的共識,公約涵蓋了所有的生態系統、物種和遺傳資源,把傳統的保護努力和可持續利用生物資源的經濟目標聯繫起來,公約建立了公平合理地共享遺傳資源利益的原則,尤其是作為商業性用途,公約涉及了快速發展的生物技術領域,包括生物技術發展、轉讓、惠益共享和生物安全等,尤為重要是,公約具有法律約束力,締約方有義務執行其條款。
公約提醒決策者,自然資源不是無窮無盡的,公約為21世紀建立了一個嶄新的理念――生物多樣性的可持續利用,過去的保護努力多集中在保護某些特殊的物種和棲息地,公約認為,生態系統、物種和基因必須用於人類的利益,但這應該以不會導致生物多樣性長期下降的利用方式和利用速度來獲得。基於預防原則,公約為決策者提供一項指南:當生物多樣性發生顯著地減少或下降時,不能以缺乏充分的科學定論作為採取措施減少或避免這種威脅的藉口。公約確認保護生物多樣性需要實質性投資,但是同時強調,保護生物多樣性應該帶給人類環境的、經濟的和社會的顯著回報。

生物多樣性公約議定書

該公約的議定書包括《卡塔赫納生物安全議定書》、《關於獲取遺傳資源和公正和公平分享其利用所產生惠益的名古屋議定書》、《卡塔赫納生物安全議定書關於賠償責任與補救的名古屋-吉隆坡議定書》。 [10] 

生物多樣性公約主要機構

生物多樣性公約的最高權力機構是締約方大會(COP),它由批准公約的各國政府(含地區經濟一體化組織)組成,這個機構檢查公約的進展,為成員國確定新的優先保護重點,制定工作計劃。COP也可以修訂公約,建立顧問專家組,檢查成員國遞交的進展報告並與其它組織和公約開展合作。COP可以從公約建立的其它機構獲得專業知識和支持,如:

生物多樣性公約SBSTTA

SBSTTA是由來自成員國相關領域的專家組成,它在向COP提供科學和技術問題建議方面起着關鍵作用。

生物多樣性公約資料交換所機制

是基於因特網的促進科技合作和信息的網絡。

生物多樣性公約秘書處

設在加拿大蒙特利爾,與聯合國環境署緊密聯繫,主要職能是組織會議、起草文獻、協助成員國履行工作計劃、與其它國際組織合作,收集和提供信息。此外,COP在其認為適當時可成立專門委員會或機制,COP於1996至1999年間成立了生物安全工作組,併成立了土著知識和地方社區工作組。
執行秘書:阿斯特麗德·肖梅克(Astrid Schomaker) [29] 

生物多樣性公約執行秘書長

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執行秘書長為伊麗莎白·穆雷瑪(Elizabeth Maruma Mrema)。 [11]  副執行秘書:David Cooper。 [3] 
2023年1月31日,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簡稱“中國綠髮會”、“綠會”)國際部獲悉:大衞·庫珀(David Cooper)博士被任命為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CBD)代理執行秘書長 [28] 
2024年,阿斯特麗德·舒馬克女士 (德國人)出任《生物多樣性公約》秘書處執行秘書長一職。 [30] 

生物多樣性公約全球環境基金

發展中國家在開展與公約有關活動時可以從公約的財務機制中獲得資助,如GEF。由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和世界銀行支持的GEF項目在四個對全球環境具有重大作用的領域促進國際合作並提供資助:生物多樣性的喪失、氣候改變、臭氧層耗竭和國際水資源的衰竭。到1999年末,GEF為120個國家的生物多樣性項目提供了近10億美元的資助。

生物多樣性公約履行義務

生物多樣性公約作為一項國際公約,認同了共同的困難,設定完整的目標、政策和普遍的義務,同時組織開展技術和財政上的合作,但是,達到這個目標的主要責任在締約方自己。私營公司、土地所有者、漁民和農場主從事了大量影響生物多樣性的活動,政府需要通過制定指導其利用自然資源的法規、保護國有土地和水域生物多樣性等措施發揮領導職責。根據公約,政府承擔保護和可持續利用生物多樣性的義務,政府必須發展國家生物多樣性戰略和行動計劃,並將這些戰略和計劃納入更廣泛的國家環境和發展計劃中,這對林業、農業、漁業、能源、交通和城市規劃尤為重要。公約的其它義務包括:
  1. 識別和監測需要保護的重要的生物多樣性組成部分;
  2. 建立保護區保護生物多樣性,同時促進該地區以有利於環境的方式發展;
  3. 與當地居民合作,修復和恢復生態系統,促進受威脅物種的恢復;
  4. 在當地居民和社區的參與下,尊重 保護和維護生物多樣性可持續利用的傳統知識;
  5. 防止引進威脅生態系統 棲息地和物種的外來物種,並予以控制和消滅;
  6. 控制現代生物技術改變的生物體引起的風險;
  7. 促進公眾的參與,尤其是評價威脅生物多樣性的開發項目造成的環境影響;
  8. 教育公眾,提高公眾有關生物多樣性的重要性和保護必要性的認識;
  9. 報告締約方如何實現生物多樣性的目標。

生物多樣性公約處理議題

  1. 生物多樣性保護可持續利用的措施和激勵手段;
  2. 遺傳資源的獲取;
  3. 包括生物技術的技術取得和轉讓
  4. 技術和科學上的合作
  5. 影響評估
  6. 教育和公眾意識
  7. 履行公約義務的國家報告
締約國大會
深入考慮的內容
第1次一般性會議(1994)
財務機制指南,中期工作計劃
第2次一般性會議(1995)
海洋和海岸生物多樣性,遺傳資源的獲得,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和可持續利用,生物安全
第3次一般性會議(1996)
農業生物多樣性,財務來源和機制,鑑別、監測和評價,知識產權
第4次一般性會議(1998)
內陸水域生態系統,執行公約的總結,公約第8條j款和相關問題(傳統知識)
第5次一般性會議(2000)
旱地、地中海、乾旱、半乾旱、草原和熱帶草原生態系統,可持續利用(含旅遊業),遺傳資源的獲取
第6次一般性會議(2002)
森林生態系統,外來物種,惠益共享,2002-2010年戰略計劃
第7次一般性會議(2004)
山地生態系統,保護區,技術轉讓和技術合作
第8次一般性會議(2006)
具體執行對轉基因生物進出口的管理,保護生物多樣性和人體的健康不受潛在的威脅
第9次一般性會議(2008)
遺傳資源獲取和惠益分享,氣候變化與生物多樣性
第10次一般性會議(2010)
制定未來十年保護生物多樣性的戰略計劃,合理利用生物資源

生物多樣性公約COP15

生物多樣性公約大會進程

2019年9月5日,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CBD)第15次締約方大會(COP15)將於2020年在中國雲南省昆明市舉辦。本次大會的主題為“生態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體”。 [4] 
芒果TV自制綜藝《小小的追球》在昆明收官,以大會為內容進行錄製,成功在中國西南野生生物種質資源庫建檔保存蘭花植物,並在滇池採集生物樣本進行水質檢測。在畢業典禮上追球團因為採集生物樣本,關注生態環境多樣性,獲得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簡稱中國綠髮會) [5]  宣傳大使的稱號。 [6] 
2020年7月28日,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説,《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原定於2020年10月15日至28日在雲南昆明舉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公約秘書處各項準備工作均總體延遲,大會今年無法如期舉行。中方與公約秘書處積極推進有關工作並協商新會期,經國務院批准,定於2021年5月17日至30日在雲南昆明舉辦,同期舉行《生物安全議定書》《遺傳資源議定書》締約方會議。 [7] 
2021年7月5日晚,習近平在北京同法國總統馬克龍、德國總理默克爾舉行視頻峯會。習近平指出,中方願同歐方加強溝通和協調,確保昆明《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向扭轉全球生物多樣性喪失趨勢邁出歷史性一步。 [8] 
2021年9月26日“多樣世界,生生不息”相約《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第十五次會議(COP15)系列宣傳活動在北京啓動。 [12] 會主題曲及MV《和光同春》於2021年9月28日17時,在COP15新聞中心網站首發上線。 [13]  10月8日,生態環境部部長、《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第十五次會議(COP15)組委會主任黃潤秋在昆明會見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執行秘書穆雷瑪女士。雙方圍繞COP15第一階段會議籌備工作情況、流程和重點環節以及東道國協議等相關議題進行了深入交流 [14] 
2021年10月11日至15日,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第十五次會議(簡稱COP15)第一階段會議將在雲南昆明召開。10月9日,COP15大會新聞中心正式開 [15] 
2021年10月11日,《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第十五次會議COP15全體會議召開。審議並通過了COP15、CP/MOP10和NP/MOP4全體會議議程以及第一階段會議要解決的議程事項、組織事項等。 [16] 
2021年10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在《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領導人峯會上發表了題為《共同構建地球生命共同體》的主旨講話 [17] 
2021年10月13日,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第一階段會議通過《昆明宣言》。 [18] 
2022年7月21日,《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第十五次會議(COP15)主席、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主持召開《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主席團會議。 [23] 
2022年8月29日,《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第十五次會議(COP15)主席、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以視頻形式主持召開《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主席團會議。會議圍繞COP15第二階段會議、高級別會議、配套活動的籌備以及會間進程展開討論。 [24] 
2022年10月13日,《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第十五次會議(COP15)主席、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以視頻形式主持召開《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主席團會議。會議圍繞COP15第二階段會議、“2020年後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不限成員名額工作組(WG2020)第五次會議籌備等事項展開討論。 [25] 
2022年12月7日,《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第十五次會議(COP15)第二階段會議,將在《公約》秘書處所在地加拿大蒙特利爾召開 [26] 
當地時間2022年12月11日,在加拿大蒙特利爾舉行的《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COP15)第二階段會議會場內,來自中國、巴基斯坦英國等國家有關機構和學校的4名青年代表共同發佈《全球生物多樣性保護青年倡議》。 [27] 

生物多樣性公約昆明宣言

昆明宣言》是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主要成果。
《宣言》承諾,確保制定、通過和實施一個有效的“2020年後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以扭轉當前生物多樣性喪失,並確保最遲在2030年使生物多樣性走上恢復之路,進而全面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2050年願景。 [18] 

生物多樣性公約所獲榮譽

2021年12月,《生物多樣性公約》被列入“2021年度中國媒體十大流行語”。 [19] 
2022年2月14日,《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在中國召開,入選2021年度十大科普事件。 [20] 
參考資料
展開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