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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徒制

鎖定
學徒制是舊中國手工作坊、商行、工廠中的一種剝削青少年工人的制度。學徒年齡有大有小,以幼小者為多。初入廠、店者要先充當學徒。學徒須有鋪保、人保,付一定數目押金或保證金,要辦拜師酒。要對廠主或店主立下“學徒契約”或“保證書”,上面一般多寫明“只許東家不用,不準本人不幹”,“生死不管,不幹還錢”等,以保障廠主和店主對學徒的剝削與壓迫。 [1] 
中文名
學徒制
外文名
apprenticeship
所屬學科
社會學
分類
傳統學徒制(traditional apprenticeship)有時也稱“學徒制”,或“手工學徒制”,指的是在近代學校教育出現之前,手工作坊或店鋪中師徒共同勞動,徒弟在師傅指導下習得知識或技能的傳藝活動,這種活動是一種高度情境性的學習方式,學徒在真實的工作場所中觀察師傅的實作,感知和捕捉師傅的知識和技藝,然後在師傅的指導下進行實作,逐漸學會師傅的技能。
現代學徒制是由企業和學校共同推進的一項育人模式,其教育對象既包括學生,也可以是企業員工。對他們而言,就學即就業,一部分時間在企業生產,一部分時間又在學校學習。因此,學生和員工都可以從企業領取相應的工資。但是,作為一種新模式,在推廣中需要企業和學校專門制定相應的人事政策進行支持。
認知學徒制是指將傳統學徒制方法中的核心技術與學校教育相結合,以培養學生的認知技能,即專家實踐所需的思維、問題求解和處理複雜任務的能力。在這種模式中,學習者通過參與專家實踐共同體的活動和社會交互,進行某一領域的學習。
參考資料
  • 1.    何盛明. 財經大辭典: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