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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 and g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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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轟,英文叫做 run and gun ,別名“7秒進攻”,屬於小球戰術的一種。
中文名
跑轟
外文名
run and gun
別    名
7秒進攻

run and gun定義

所謂“跑轟”,指的是以高速流暢的輪轉運動為主要戰術特點、強調攻防轉換的速度而部分犧牲半場陣地攻防能力的一種籃球戰術思想。NBA中,在最近幾年,炮轟戰術以05-06賽季的菲尼克斯太陽隊最為突出。
運用炮轟戰術最初出名的是20世紀八十年代後期Loyola Marymount大學男子籃球隊,他們當時的教練是保羅-韋斯特海德(Paul Westhead)。

run and gun特點介紹

採用半場開放式進攻體系,球員不斷通過移動和傳導製造出手機會,任何隊員可以在任何地點任意時機自己選擇認為合適的出手,這樣的球隊多半依賴外線手感,而且4號位多為可以投射的球員或者善長下快攻的速度型,像以前太陽的肖恩-馬里昂奇才的安託萬·賈米森都是投射遠至3分線且跑跳能力出色。
衡量一支球隊是否“跑轟”,主要看它的得分方式是以運動快攻為主還是以穩固的半場陣地進攻為主(注意,是“為主”);它的防守戰術是以點對點的人盯人為主還是以區域包夾聯防為主;它的攻防轉換節奏是快是慢等等。
雖然跑轟通常被認為是一種進攻戰術體系,不過它實際上包含了一整套的籃球攻防哲學。
在進攻端,炮轟戰術要求儘可能快地向前場轉移球,在第一次可能的出手機會就出手,韋斯特海德就要求他的隊員在7秒內出手,目的就是為了在對方防守落位完成之前就結束自己的進攻回合。而在防守端,一般跑轟球隊都會採取全場的人盯人。跑轟球隊通常為了加快比賽節奏願意冒給對手輕鬆出手機會的風險。
炮轟球隊的另一個特點是頻繁換人,甚至五上五下,以迷惑對手和保證場上隊員的活力。
跑轟最初被韋斯特海德介紹到NBA,並於20世紀90年代初應用在丹佛掘金身上,然而當時的效果並不好。不過90-91賽季丹佛拿下了全聯盟最高的場均119.9分,並在對菲尼克斯太陽隊的比賽中半場轟下107分,創造了NBA歷史記錄。

run and gun追求速度

“跑轟”的第一個追求目標是速度。不知疲憊的奔跑是拖垮敵人的利器——起碼在你狂轟濫炸一路高歌猛進的時候確實如此。跑轟戰術的球隊力爭在對手完成佈防之前完成自己的進攻回合。很少有人能跟得上一支“跑轟”隊的節奏,除非它也一樣的“跑轟”。這種以攻為守的戰術往往能打出精彩異常的比賽,以大比分狂勝對手——這也是票房的有力保證。在常規賽中,這個戰術是可行的——沒有哪支傳統的球隊會為了一場短跑比賽的勝利去改變陣容,而一旦你打亂了它們的節奏,就已經得到了三分之二的勝利了。 但是在欣賞火暴比賽的同時,人們往往容易忘記,速度也是一柄雙刃劍,在拖累敵人的同時,也會拖垮自己。在手風很順的時候,疲憊往往容易被人忽略,而追趕者的體力問題總是最先體現出來;但如果對手早有防備,如果從一開始就用堅韌的防守抑制你的攻擊速度,讓速攻者降低頻率、改變節奏,那麼最先垮掉的就是“跑轟”隊。季後賽的系列賽很長,對手們有足夠的時間適應你的節奏,並有針對性地進行調整。為了勝利,他們值得這樣做。

run and gun中遠投籃

其次“跑轟”的另一個重點在於“轟”,也就是對中遠投的依賴。投籃是件有趣的事情,有的時候,你有很好的位置、很好的空間、很好的節奏和很好的時機,在出手的一剎那,連你自己都要為自己柔順的手感喝彩,可是,球彈框而出,我們管這種情況叫做“運氣不好”。一個人運氣不好是很普通的,而當一支球隊都在遭遇這種情況時,噩夢就降臨了;而糟糕的是,這種情況似乎是會傳染的,往往一個主力球員的低迷會帶動所有的隊友一起低迷,怎麼投怎麼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