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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電信運營商

鎖定
虛擬電信運營商(VNO—Virtual Network Operator)的定義:本身沒有電信網絡資源,通過租用電信運營商的電信基礎設施,對電信服務進行深度加工,以自己的品牌提供服務的新型電信運營商。
中文名
虛擬電信運營商
外文名
Virtual Telecom operator
類    型
運營

虛擬電信運營商主要區別

它與電信運營商的最大區別在於,自身不擁有骨幹和核心網絡資源,需要通過租用電信運營商的基礎設施,建立自己的虛擬網絡來進行運營服務。這也是作為虛擬運營商的首要條件。

虛擬電信運營商品牌作用

而且,虛擬運營商以自己的品牌來標註向最終用户提供的服務內容。在這一點上,虛擬運營商本質上有別於增值服務商和電信服務代理商。

虛擬電信運營商重大事件

2015年5月28日,中國聯通攜手虛擬運營合作伙伴在北京召開“合作共贏、創新發展——中國聯通4G轉售啓動暨試點工作推進會”。中國聯通將在7月向虛擬運營商開放4G網絡服務。
據中國聯通監管事務部總經理周仁杰介紹,中國聯通將為轉售企業的用户提供更加快捷、方便的上網體驗,為合作伙伴加深自身產業與新興信息技術的融合、進行業務形態的創新提供更為廣闊的空間。值得關注的是,中國聯通對3G、4G轉售實行一體化資費,用户升級4G無需換卡換號,與中國聯通合作的虛擬運營商可靈活設計和包裝4G產品,自主為用户開通4G業務。 [1] 
據新華社電 工信部網絡安全管理局此前發佈通知,要求各基礎電信企業確保在2017年6月30日前全部電話用户實現實名登記。對在規定時間內未補辦登記手續的用户,暫停其通信服務,並再次催告其補辦登記。在催告期滿仍未補辦登記手續的,依法停止通信服務。“對虛擬運營商的整治,我們已經開始做了。”隋靜説,虛擬運營商是試點階段,其電話實名制情況將直接關係到下一步是否會擴大試點經營範圍,以及頒發正式商用許可證。 [2] 
新華社北京電 為規範行業環境,嚴格落實實名制,20家虛擬運營商2016年6月20日在北京發起“虛擬運營商落實用户實名制自律活動”,鼓勵用户共同監督實名制的落實情況。 [3] 
新華社北京1月24日電(記者 張辛欣)工信部24日向社會公示《關於移動通信轉售業務正式商用的通告(徵求意見稿)》。這意味着,經過四年多的試點工作,虛擬運營商將獲得正式商用牌照,電信市場競爭也將更加充分。 [4] 
[5]  曾經被寄予厚望的國內移動通信轉售業務,從2013年開放試點到2020年這7年,因商業模式單一、盈利難等,移動通信轉售業務運營商呈現整體性的潰敗局面。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