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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rint

鎖定
Sprint是美國第四大無線運營商 [1]  ,成立於1938年,前身是1899年創辦的Brown電話公司,當時是堪薩斯州的一家小型地方電話公司。Sprint公司已成為全球性的通信公司,並且在美國諸多運營商中名列三甲,主要提供長途通信、本地業務和移動通信業務,Sprint公司在全球約有7萬名員工。公司提供全面多層次的有線和無線通信服務,帶給消費者、商户、政府充分的移動性能。據2012第二季度數據Sprint公司服務5600萬客户,並且眾所周知他們在不斷設計、發展創新技術。
Sprint是美國第三大移動運營商。Sprint 是一家全球性的通信公司,在超過100個國家及地區為2,600多萬個商業與住宅客户提供服務。該公司在全世界擁有約70,000名員工,年營業額達到270億美元 ,它一向以時代尖端網絡技術的開發、工程、以及推廣為各方所稱道;並擁有美國的第一個全國性、全數字化光纖網絡,以及屢獲殊榮的 Tier 1 IP網。Sprint 公司在美國 的18個州提供本地的語音和資料通信服務,並擁有美國規模最大的 100%數字化、全國性 PCS 個人無線通信網絡
Sprint Nextel同時也是迄今唯一的運營WiMAX網絡的重量級運營商。公司宣佈將推出WiMAX雙模手機
2020年4月,Sprint被美國第三大無線運營商T-Mobile併購。 [1] 
公司名稱
Sprint
外文名
Sprint
成立時間
1938年
總部地點
美國
經營範圍
移動通訊
公司口號
成為世界一流的電信公司——成為同行的樣版
年營業額
27000000000 美元
員工數
7 萬人
運營網絡
CDMA CDMA2000(1x EV-DO)WiMAX

Sprint企業文化

高品質是我們走向市場的鑰匙。
我們希望成為“同行的樣版”,這意味着我們要不停地努力,通過不斷創新的公司形象、產品、服務以及商業實踐來對我們的行業重新定義——多年來,我們一直為此奮鬥。

Sprint發展歷程

1899 年,Cleyson L. Brown在堪薩斯州的Abilene 建立布朗電話公司(Brown Telephone Company)。一個世紀後,它發展成為舉世聞名的斯普林特公司。
1942年,公司改名為United Utilities
1972年,公司名字由United Utilities改為united Telecommunications。
1976年,經過數十年的擴張, 公司資本達到10億美元,擁有350條電話線路。
1984 年,宣佈了第一個全國性的數字光纖網(digital fiber optic network)通信計劃,該計劃於1987年完成。
1986 年,公司以斯普林特為商標,開展長話服務。 著名的“pin drop”品牌推進運動使得這個品牌家喻户曉,併成為公司的象徵。以斯普林特命名的長話業務,於該年首次實現了由大西洋岸向太平洋岸的光纖傳送。
1988年,斯普林特獲得美國政府先進通訊系統——聯邦遠程通信系統(FTS2000)的主要參與權。公司通過安裝拔號系統(Signaling System 7),斯普林特成成為第一個開展此類長途業務的公司。
1989年斯普林特率先開通的跨大西洋光纖通信
1990年,斯普林特組建了一個面向全球市場的斯普林特網(SprintNet ®)——它是世界上最大的公眾數字網之一——以從事相關的國際業務。
1991年,United Telecom開創第一個全國性的公眾轉播服務方案(nationwide public Frame Relay service.)。
1992年,United Telecom改名為斯普林特。
1993年,隨着與Centel Corporation的合併,斯普林特成為美國主要的通訊公司,其業務包括長話、市話以及無線通訊。它的在美國本土就超過610萬的客户線路,遍佈19個州,其中96%以上的都是程控電話用户。
1994年,公司宣佈將與另外兩家世界電信巨頭——Deutsche Telekom 和法國電信(France Telecom )在全球範圍內開展合作。同年,還與Tele-Communications, Inc. (TCI), Comcast Corp. and Cox Cable三家公司一起發起一場風險投資,建立一個為個人無線通信服務的全國性網絡(PCS),同時宣佈將建立一個把電視與包括長話、市話以及無線在內的通信系統的綜合起來。
1995年,公司在美國的地位已經相當穩固,開始向國外擴張,首先是面向加拿大墨西哥。宣佈它的第一條從大西洋岸到太平洋岸(coast-to-coast)長途電話線,即使在電纜被切斷或是斷電的情況下也能夠確保聲音、數字、圖像以及視頻的傳送不受干擾。
1996 與Deutsche Telekom 和法國電信(France Telecom )的合作進入一個新的階段,共同組成Global One,他們在全球的商業活動協調一致。
1997年,斯普林特公司宣佈它一半以上的長途業務都安上了SONET network“防彈衣”,從而為通訊業創造了一個新的行業標準。獲得PCS無線業務經營許可證,通過這項風險投資,公司在美國波多黎各等都擁有近2.6億用户。該年Global One在65個國家設立了1200個分支機構。斯普林特還兼併Paranet, Inc.——一家組裝、經營並提供技術服務的電腦公司。
1998年,公司宣佈發起一體化的寬帶網絡服務(INO),通過這項服務,家庭或企業只需要利用一根電話線就可以同時享受到聲音、數字和圖像等多項服務。並完全擁有與TCI, Comcast Corporation and Cox Communications, Inc 共同創立的風險投資——PCS的經營權和所有權,與EarthLink網絡有限公司(EarthLink Network, Inc..)經為聯盟。
1999年,財富雜誌首次列出公司的八大優秀品質:創新、一流的管理、高素質的員工、優質的產品與服務、富有遠見的投資策略、堅實的財政基礎、對社會的責任感。該年,公司與MCI世界通有限公司(MCI WorldCom)宣佈一項具有歷史意義的合併,由此產生了一個面向21世紀的全球通信公司,新成立的公司名叫世界通信有限公司(MCI WorldCom)。
2000年,斯普林特 與Deutsche Telekom and France Telecom簽署一項協議,出讓其在Global One的所有利益。此舉使斯普林特得到11.3億美元的的現金以及2.76億美元的債權。
同年的7月13日,斯普林特與MCI WorldCom同時宣佈取消合併,有關由於合併而引起的客户利益等問題將由美國司法部來裁定。
2004年,Sprint以350億美元巨資收購Nextel,一躍成為美國第三大移動運營商。自收購Nextel以來,Sprint遭遇了技術故障、營銷分散、工作團隊難以整合及用户大量流失等諸多問題。2007年10月,時任CEO加里·福西(Gary Forsee)迫於股東壓力黯然辭職。
2008年3月,Sprint Nextel已聘請摩根士丹利為財務顧問,操刀分拆Nextel事宜。
2011年,新聞週刊(Newsweek)在2011 綠色公司排名Green Rankings中將Sprint 排到第三名 ,這是通信行業中最高的綠色排名。
2012年, Sprint 公司客户數量達到5600萬,全球員工數量達到7萬。 [2] 
2012年10月15日,Sprint 公司在東京宣佈,該公司已經被軟銀以201億美元收購。(還在談判中)
2019年8月,Sprint(S.US)Q1淨營收81.4億美元超預期 淨虧損1.11億美元 [3] 
2020年2月21日,T-Mobile(TMUS.US)與Sprint(S.US)達成新的合併條款,最早於4月1日完成交易。 [4] 
2020年4月1日,美國第三大無線運營商T-Mobile正式完成對第四大運營商Sprint的265億美元併購交易。 [1] 
2022年7月2日,據 The Verge 報道,T-Mobile 發言人證實,美國無線運營商 Sprint 剩餘的 LTE 信號塔台已開始正式關閉。T-Mobile 已停用了 Sprint 的 3G 和 LTE 網絡無線頻譜,以加速帶寬增長,並加速其全國 5G 網絡的覆蓋。 [7] 

Sprint被購事件

日本第三大移動運營商軟銀集團於2012年10月16日下午召開新聞發佈會,對外解釋斥資201億美元收購美國電信運營商Sprint的目的及未來計劃。稍早前,Sprint在東京宣佈,該公司已經被軟銀以201億美元收購。軟銀集團隨後確認出資201億美元收購Sprint高達70%股份。

Sprint躲避被購

1. 成為覆蓋範圍最廣的公司
Sprint最大的問題是它的主要競爭對手AT&T和Verizon無線有更好的無線覆蓋範圍。Sprint解決這個問題的唯一途徑是大量投資天線塔以擴大覆蓋範圍。Sprint還可以考慮拍賣它擁有的一些無線頻譜以便籌集一些資金用於增加在整個美國的LTE服務。這都是服務的事情。Sprint一定不要忘記這一點。
2. 考慮與一家地區性運營商合併
在決定把自己出售給軟銀之前,Sprint應該考慮與一家地區性運營合併。最近,德國電信宣佈T-Mobile將與MetroPCS合併。也許現在是Sprint考慮其餘與地區性運營商合作並且整合自己的業務的好時機。
3. 尋找其它籌集現金的途徑
Sprint需要現金,需要許多現金。但是,不必把自己出售給軟銀,Sprint應該記住,它可能獲得大量的貸款幫助它投資其增長。Sprint還能與私募股權投資公司合作,看看這些公司是否有興趣收購其部分股份。重要的出售不是Sprint籌集現金的最佳途徑。
4. 改變管理層
丹·漢斯(Dan Hesse)擔任Sprint首席執行官已經有很長時間。在他的任職期間,他犯了許多錯誤。現在,他在管理一家每個季度都虧損的公司並且沒有一個修復該公司業務的戰略,缺少策劃某種類型的收購。Sprint更換新管理層的時機可能已經到來了。
5. 與三星合作
三星是蘋果的主要競爭對手並且是蘋果之外唯一知道如何製造高質量智能手機的廠商。因此,還有什麼比Sprint與三星簽署一個協議早一些使用三星最佳的智能手機更好的途徑呢?這個事情也許並不容易。這個條款也許不理想。但是,這會使客户進入其商店。這也正是Sprint需要的。
6. 與谷歌合作
如果Sprint找不到與三星合作的途徑,它應該設法與谷歌合作。谷歌的Android操作系統很長時間以來一直是移動領域的領先者。無論什麼時候谷歌與廠商合作伙伴推出其Nexus品牌的設備,谷歌都習慣於讓僅在一家運營商的網絡上提供這些產品。Sprint現在也許應該盡最大努力尋求這種合作。
7. 以服務計劃取勝
Sprint應該對AT&T和Verizon無線做出的決策感到滿意。這兩家公司現在都強迫客户執行有限的數據服務計劃。Verizon的“Share Everything”(一切共享)計劃強迫一個整個家庭共享無限數量的數據。這為Sprint提供了一個機會。如果Sprint能夠修改其服務計劃並且使這個計劃對消費者更友好,Sprint將開始吸引更多的消費者。
8. 以價格取勝
定價是Sprint在未來幾年裏將做的任何事情的核心。如果Sprint不能以價格取勝,它將失敗。但是,價格並不只是與計劃有關。Sprint必須願意降低提前終止服務費並且對設備提供更多的補貼。定價在所有的方面都是非常重要的。
9. 對T-Mobile展開正面攻擊
AT&T和Verizon是移動市場中的大魚。Sprint贏得它們的大量用户和趕上它們的前景很渺茫的。然而,T-Mobile是攻擊的目標。因此,Sprint應該向T-Mobile發動全面的攻擊並且設法吸引T-Mobile的用户。如果Sprint能夠戰勝T-Mobile,Sprint就會重新獲得立足點。 [5] 
10. 什麼都不用做
最後,也許Sprint不應該做任何事情。雖然時局艱難,但是,時局並不可怕。由於iPhone在Sprint的貨架上銷售只有一年時間,也許Sprint應該等待觀察在未來的一年左右的時間裏情況會怎麼樣。有時候,什麼也不做與做一件大事的效果一樣好。

Sprint新聞資料

Sprint Nextel公司日前表示日本軟銀公司已經豁免Sprint Nextel部分併購條款,由此Sprint Nextel便可同美國第二大衞星電視運營商Dish網絡公司就後者斥資255億美元收購Sprint Nextel一事展開談判。有分析人士指出,上述事件的發展表明軟銀在收購Sprint Nextel問題上的壓力明顯減小。
Sprint Nextel 表示此前其發表的有利於軟銀收購Sprint Nextel的言論仍然有效,然而Sprint Nextel的一些主要大股東之前卻在公開場合表示Dish網絡公司收購Sprint Nextel更為合適。
軟銀公司曾經宣佈同意支付201億美元以收購Sprint Nextel 70%的股份,公司此前表示其對於收購Sprint Nextel 的前景充滿信心。軟銀公司當地時間21日在一份文件中表示,公司將發行價值4000億日元(約合39億美元)債券,此舉將創下日本國內非金融企業發債規模的最高紀錄。軟銀表示發債所募集到的資金將用於其收購Sprint Nextel .
自上個月軟銀收購Sprint Nextel 的計劃被Dish網絡公司“橫刀奪愛”之後,軟銀總裁孫正義和Dish網絡的創始人、億萬富翁查理·厄根(Charlie Ergen)在多個公共場合大打口水仗。本月孫正義將飛抵美國並向Sprint Nextel的股東遊説他的收購計劃。
根據軟銀提供的豁免文件顯示,Sprint Nextel及其代表可以向Dish網絡公司提供更多非公開的信息,此外其還可以同Dish網絡公司就後者收購軟銀的問題展開談判。軟銀曾經給予Sprint Nextel 部分豁免權,當時軟銀允許Sprint Nextel可以向Dish網絡公司要求更多的企業信息,但不允許Sprint Nextel 公開非公開的信息以及同Dish網絡公司展開有關收購的談判。 [2] 
北京時間2013年6月9日消息,美國司法部已經表示同意日本移動運營商軟銀對美國移動運營商Sprint的收購交易,這為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裁決該交易清除了障礙。 [6] 
美國司法部在2013年6月7日發給FCC的信函中稱,該機構已經充分審查了交易申請,“對申請者在應對潛在國家安全、執法、公共安全以及供應鏈等問題上所採取的措施進行了分析”。經過分析,司法部表示不反對批准此項申請。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