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股票

中国股市中的特别处理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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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义词ST股(ST股)一般指ST股票
ST股票(Special Treatment Stock),即特别处理股票 [10] [33],是因为经营不善等各种因素而发生了连续亏损的股票。 [10]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则冠以“ST”字样,俗称“戴帽”,两类股票统称为ST股票。 [12-13]
1998年4月22日,沪深交易所宣布,将对财务状况或其它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 [4] [12]同月,辽物资A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第一家ST股票。 [5]1998年至2001年,ST股票共发生了3649次涨跌停,其中涨停2412次,跌停1237次。 [6]2001年初,证监会开始设计属于中国股市的退市制度,直接引导ST股票的价值回归。 [7]2003年5月,沪深交易所开始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制度》,对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股票交易实行“*ST”制度。 [12]2011年8月,证监会公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ST股的壳资源面临贬值。 [7]2018年3月,证监会发布通知表明强化退市制度的决心,对ST板块是一个利空。 [20]截至2022年8月,A股上市公司ST股共142家。 [8]2024年4月,沪深北三家交易所修订了退市规则。 [25]截至2025年4月23日,共有85只ST股公布了全年业绩预告,预盈公司共有17家。 [23]
ST股票制度是中国特有的退市风险警示制度,其核心内容是针对日报价涨跌幅度的限制和信息披露要求所实行的特别处理。 [12]ST股票交易日涨跌幅度限制为5% [22],其主要特点是所属公司连续亏损或者财务状况出现重大问题 [26-27],信息披露方面受到限制,股票交易活跃度相对较低。 [26-27]
中文名
ST股票
外文名
Special Treatment Stock [33]
简称
ST
实施时间
1998年4月22日 [12]
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25]
全称
特别处理股票 [10]
图集

基本信息

中文名
ST股票
外文名
Special Treatment Stock [33]
简    称
ST
实施时间
1998年4月22日 [12]
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25]
全    称
特别处理股票 [10]
定    义
因为经营不善等各种因素而发生了连续亏损的股票 [10]
特    点
业绩存在问题、信息披露受限、交易活跃度低、风险程度较高、存在机会 [26-27]

基本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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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ST股票即特别处理股票炒体乘,ST的英文全称为Special Treatment,即特巩拔乐别处理 [10]。被龙愚霸旋拳棕桨页实施退市风险誉她估设警示的公司股票前会被冠以“ST”,俗称“戴帽”。 [13]ST股票,是因为经营不善等各种因素而发生了连续亏损的股票,是基本面向坏的股票。一般来说,ST股票的上市公司不具备长期增长的潜力,不属于该行业台组的强者,没有市场潜力。 [10]
ST股票制度是中国特有的上市公司退市风险警示制度,这一制度的核心内容是针对日报价涨跌幅度的限制和信息披禁员灶露要求所实行的特别处理。 [12]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 ”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 ”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两类股票在证券市场中统称为ST股票。 [12]“ST ”与“*ST ”与二者最大的区别是:ST不是退市风险警示,主要是为了提示投资者关注公司的风险;*ST表示该只股票被实施了“退市预警”,已经处于退市边缘。一旦当挂上*ST的公司达到相关退市标准,就直接退市。 [22]
ST股票 [22]

前缀含义

各种ST股票的前缀含义
前缀
含义
*ST
指公司经营连续三年亏损,退市预警
ST
指公司经营连续两年亏损,特别处理
S*ST
指公司经营连续三年亏损,退市预警还没有完成股改
SST
指公司经营连续两年亏损,特别处理还没有完成股改
S
指还没有完成股改
参考资料: [10]

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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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背景

1987年以后,停牌制度作为一种重要的价格稳定机制,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全球各地的主要证券市场。停牌可以使交易者在重要的新信息到来时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应对。 [13]
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成立,中国股票的退市制度也应运而生。 [12]
1993年颁布并于99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是中国退市制度最早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157、158条明确规定了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情形。 [12]

ST实施初期

1998年3月16日,中国证监会以“部门规章 ”的形式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状况异常期间的股票特殊处理方式的通知》, 由此拉开了ST制度的序幕。 [12]
1998年4月22日,沪深交易所开始对上市公司出现财务状况或者其他状况异常、导致其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或者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其投资权益可能受到损害,实行风险警示的制度,并在此类股票简称前冠以“ST”用以标识。 [12]所谓“财务状况异常”是指以下几种情况:(1)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为负值。(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也就是说,如果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或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别处理。(3)注册会计师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产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股东权益扣除注册会计师、有关部门不予确认的部分 ,低于注册资本。(5)最近一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上年度利润进行调整,导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6)经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财务状况异常的。 [1]
ST制度实施之后,两市的绩差股经历了大约3个交易周的下跌。当时市场正处于两年大牛市之后的调整期,尽管绩优股受此消息刺激一度小幅反弹,但行情的主流仍然最终回归到绩差重组股上。 [16]
1998年4月28日,辽物资(0511)已连续两年亏损(1996年每股收益-0.23元,1997年为-1.16元)而成为中国第一家ST的股票 [15],按规定每日涨跌幅限制在5%以内。在特别处理期间,股票简称“辽物资A”被改为“ST辽物资”。 [16]消息公布后,该股连续 3天以5%跌停。但该公司积极设法进行资产重组。1998年11月14日,该公司发布公告,“决定对本公司拥有的资产、负债进行100%的置换”。即将该公司资产40505万元及相应的负债26305万元全部置换出公司并变更主营业务,由原商业变更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宾馆、旅游服务业。此次资产置换方是沈阳银基集团公司。消息公布后,该股连续3个涨停,由11月16日收盘价8.8元涨到18日收盘价9.7元。 [15]
1998年12月29日通过并于1999年7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法》主要以《公司法》 为基础,仅在第四十九条中进行了笼统的规定:上市公司丧失《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的,其股票依法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 [12]
1998年至2001年,ST股票共发生了3649次涨跌停,其中涨停2412次,跌停1237次。 [6]
1999年2月10日,辽物资公布的1998年度年报扭亏为盈,深交所决定自1999年4月27日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的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ST辽物资”恢复为“辽物资A”。辽物资成为第一家摘去ST帽子的上市公司。 [16]
1999年7月2日,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发布了《上交所关于股票暂停上市有关事项的处理规则》和《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处理规则》,明确地对股票暂停上市做出来详细而具体的细则规定,并要求对此类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提供“PT服务 ”。 [12]
2001年初,证监会开始设计属于中国股市的退市制度,该制度直接引导ST股票的价值回归 [7]。同年2月22日,证监会颁布了《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 , 对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分别作了进一步详细的规定 [12],正式推出退市制度。新的退市制度对ST股票是一个重大的利空,直接引导ST股票的价值回归,一批ST股的股价跌到近1元。 [16]
2002年至2005年的大熊市中,由于机构投资者的不断壮大,在中国股市中第一次掀起了价值投资的革命,ST股成为被抛弃的对象。 [7]

*ST制度实施

2003年4月4日,沪深交易所发布了《关于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加强风险警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03年5月8日起,沪深交易所开始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制度》,即交易所将对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股票交易实行“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 ”(在该类股票前冠以“*ST ”的标识),以充分揭示其风险。 [12]

股改影响

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颁布(简称“国九条”) [19],资本市场被提到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其中就提出要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国九条为正式股改奠定了政策基调。2005年4月29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股改正式启动。 [17]为了区分股改完成还是没有完成,沪深交易所规定完成股改的股票,简称前加一个G,因此G股就是已经完成股权分置的股票。 [18]2005年9月4日,《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对改革的操作程序、方案、信息披露、中介机构等相关问题作出规范。股权分置改革由此全面铺开。 [17]沪深交易所发布通知,从2005年10月9日起,完成股改的公司,前面不再加G,恢复原来的股票简称。而没有完成的股改的公司,股票简称前面加S。 [18]
2005年12月至2007年股改开启了中国股市的新时代,也给ST股带来了生机,随着股改深入,相关部门为了推进ST股股改相继出台了“绿色通道”、“注入优质资产也可当作股改对价”等相关政策,从而赋予了ST公司新的机遇。从GST环球(000718)开始,之后GST啤酒花(600090)、GST农化(000950)、GST靖煤(600886)等的市场表现可以看出,注入优质资产与股改的结合引起了资金对此类股票的关注。 [16]
2007年,证监会另设重组审核委员会对企业借壳上市进行审批,相对于严厉繁琐的IPO审批和程序,其标准和手续都相对宽松简易得多。对于摆在面前截然不同的两套标准,加上价格低廉的壳资源的存在,很多公司自然选择了借壳上市的方式,这就使ST板块能够重组成为中国股市最大的牛股群。从2007年7月9日开始,*ST金泰复牌,连续创下42个涨停,它成为中国股市历史上第一只连续涨停板时间超过40个交易日的股票。 [16]
2007年11月23日,ST金泰创下的纪录被另一只*ST长运打破。停牌长达1年之久的*ST长运一复牌就开始了疯狂的涨停之路。截至2008年1月28日,*ST长运实现了第45个涨停,从2.36元起步涨到21.86元,涨幅高达800%。 [16]

规范发展

2011年9月,证监会颁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对借壳上市的公司从盈利状况、资本实力和行业等方面做出新的规定,要求借壳上市在这些方面比照IPO标准。借壳标准被划定为,拟借壳对应的经营实体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最近2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2000万元,这一标准已经接近IPO,因此打算借壳上市的公司的成本也在提高,ST股的壳资源面临着贬值。此后,11月下旬发布的创业板退市制度虽然和ST股没有直接联系,但在ST股的暴跌中,也成为了其下跌的理由。 [16]
2011年11月28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一条意见为不支持创业板中的暂停上市公司通过借壳方式恢复上市,这不单是警示了创业板企业,同时也预示着主板ST借壳的难度增大。这意味着ST股以前的模式将无法延续,没有进入真正重组的ST公司面临着退市的危险。 [16]
2014年10月,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第九次和第八次修改了各自的股票上市规则。 [12]在新规则的基础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同月公布实施了《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 进一步明确了退市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重大违法和不满足交易标准要求的强制退市指标两类。 [12]
数据显示,从2007年至2016年这10年间,每年三四月ST概念股涨跌均衡,即使下跌,也几乎都跑赢大盘。 [20]
2018年3月2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修改意见,其中包括证监会在完善重大违法行为退市制度的同时,会进一步加大对财务状况严重不良、长期亏损、“僵尸企业”等符合退市财务指标企业的退市执行力度,让市场看到了监管层强化退市制度的决心,而对ST板块是一个很大的利空。 [20]
2020年3月,新《证券法》正式生效施行,吸收科创板改革成果,不再对暂停上市情形和终止上市情形进行具体规定,改为交由证券交易所对退市情形和程序做出具体规定。上市交易的证券,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的,由证券交易所按照业务规则终止其上市交易。 [21]
截至2022年8月,A股上市公司ST股及*ST股合计142家,数量分别为84家及58家。其中18家*ST公司2022年半年报数据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净利润为负。 [8]
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24],在意见指导下,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沪深北交易所拟定了退市新规,主要包括拓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适用范围、新增三种规范类退市情形、收紧财务类退市指标、完善市值标准等交易类退市指标 [25],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北交所股票退市标准更加严格。 [24]截至同年5月27日,市场“ST”和“*ST”上市公司数量达到180家。 [24]
2025年1月,40只ST股公布全年业绩预告,净利润预盈公司共有9只。 [9]截至同年4月23日,共有85只ST股公布了全年业绩预告,业绩预告类型显示,预盈公司共有17家,预亏公司有38家,减亏公司有26家。以预告净利润上限进行统计,全年净利润最高的是*ST合泰,预计实现净利润上限为15.00亿元,其次是ST华通、*ST傲农,全年预计净利润上限分别为12.00亿元、7.00亿元。 [23]

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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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 业绩存在问题
ST股票往往是因为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或者财务状况出现重大问题。ST股票所属的公司往往存在一定的经营问题,如债务危机、资产质量下降、盈利能力减弱等。 [3] [26-27]
  • 信息披露受限
ST股票的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可能会受到限制,导致投资者获取信息的渠道相对有限。 [26-27]
  • 交易活跃度低
ST股票的日涨跌幅被限制在5%以内,相比正常股票10%的涨跌幅限制,其价格波动相对较小。 [3]ST股票的股价还可能会受到较大的压力,因为投资者对其未来发展存在担忧,交易活跃度可能相对较低,即买卖时可能出现一定的难度。 [26-27]
  • 风险程度较高
ST股票存在暂停上市甚至终止上市的风险,如果公司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改善财务状况或解决其他问题,可能会被暂停上市或退市。 [26-27]
  • 存在机会
ST股票也并非毫无机会。有些公司在被ST处理后,通过重组、改善经营管理等措施,成功实现扭亏为盈,从而摘掉ST的帽子,股价也可能会出现大幅上涨。 [26-27]

对比

ST股票板块与正常股票板块特点对比
类别
ST板块特点
正常股票板块特点
业绩表现
通常较差,连续亏损
相对稳定,盈利情况较好
退市风险
较高
较低
股价波动
较大
相对较小
市场关注度
较低
较高
重组预期
较强
较弱
参考资料: [28]

相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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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规则

  • ST股交易日涨跌幅度限制为5%。
  • 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ST的,不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涨跌幅限制仍为20%。 [22]
  • 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ST。
  • 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必须审计。 [11]

一般规定

  •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九章(节选) [2]
9.1.1 上市公司触及本规则规定的退市情形,导致其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的,本所对该公司股票启动退市程序。
本规则所称的退市包括强制终止上市(简称强制退市)和主动终止上市(简称主动退市)。强制退市分为交易类强制退市、财务类强制退市、规范类强制退市和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等四类情形。
9.1.2 上市公司出现财务状况异常情况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导致其股票存在被强制终止上市的风险,或者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投资者权益可能受到损害,存在其他重大风险的,本所对该公司股票实施风险警示。
9.1.3 风险警示分为警示存在强制终止上市风险的风险警示(简称退市风险警示)和警示存在其他重大风险的其他风险警示。
9.1.4 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公司股票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9.1.5 本所设立风险警示板,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或者处于退市整理期的,进入该板进行交易。
9.1.6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章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和办理停复牌等义务。公司未按照本章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本所知悉有关情况后可以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复牌、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等,并向市场公告。
9.1.7 上市公司存在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或者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应当按照本章相关规定披露风险提示公告。
9.1.16 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本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2]
  •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九章(节选) [29]
9.1.1 上市公司触及本章规定终止上市情形的,本所依据本章规定的程序审议和决定其股票终止上市事宜。本规则所称的退市包括强制终止上市(以下简称强制退市)和主动终止上市。强制退市分为交易类强制退市、财务类强制退市、规范类强制退市和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四类情形。
9.1.2 上市公司出现财务状况或者其他状况异常,导致其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或者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其投资权益可能受到损害,存在其他重大风险的,本所依据本章规定程序审议和决定其股票风险警示事宜。
本规则所称的风险警示包括提示存在强制退市风险的风险警示(简称退市风险警示)和提示存在其他重大风险的其他风险警示(简称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公司同时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退市风险警示股票和其他风险警示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
9.1.3 上市公司应当依据本所有关规定和要求提供材料,履行信息披露、停复牌申请等义务。公司未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公告及相关文件的,本所可以向市场公告,并按照规定对其股票实施停牌、复牌、风险警示或者终止上市等。
9.1.4 上市公司存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风险警示或者终止上市风险的,应当按照本章有关规定披露风险提示公告。本所可以视情况要求公司增加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次数。
9.1.5 上市公司出现股票交易被实施风险警示情形的,应当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风险警示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风险警示公告应当包括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触及情形;实施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如适用);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等。
9.1.6 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本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29]
  • 北京证券交易所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2024年4月修订)第十章(节选) [30]
10.1.1 上市公司触及本规则规定的退市情形,导致其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的,本所对该公司股票启动退市程序。
本规则所称的退市包括强制终止上市(简称强制退市)和主动终止上市(简称主动退市)。强制退市分为交易类强制退市、财务类强制退市、规范类强制退市和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等四类情形。
10.1.2 上市公司出现财务状况异常情况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导致其股票存在被强制退市风险,本所对该公司股票实施风险警示。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本所可以规定对其他情形实施风险警示。
10.1.3 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退市风险警示、退市情形的,其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退市。 [30]

实施ST的情形

总的来说,实施ST的情形主要针对: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公司治理机制失灵、内部控制薄弱、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存在财务造假行为、分红明显不足等情况。 [22]
  •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九章(节选) [2]
9.3.2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因追溯重述或者本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导致相关财务指标触及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指最近一个已经披露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的年度。 [2]
  •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九章(节选) [29]
9.3.1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五)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本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六)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29]
本章所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是指最近一个已经披露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的年度。 [29]
  • 北京证券交易所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2024年4月修订)第十章(节选) [30]
10.3.1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五)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第一、二项情形的。(六)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30]

可撤销ST的情形

  •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九章(节选) [2]
9.1.16 公司同时存在两项以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已满足其中一项退市风险警示撤销条件的,公司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撤销相关情形对应的退市风险警示,经本所审核同意的,不再适用该情形对应的终止上市程序。
公司同时存在两项以上风险警示情形的,须满足全部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条件,方可撤销风险警示。
公司虽满足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但还存在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本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
  •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九章(节选) [29]
9.1.6 公司同时存在两项以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其中一项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符合撤销条件的,公司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撤销相关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经本所审核同意的,不再适用该情形对应的终止上市程序。
公司须符合全部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条件,且不存在新增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方可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但还存在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本所根据本章第八节的规定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9.1.7 上市公司认为其出现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的,应当及时公告,并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相关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全部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均符合撤销条件,且不存在新增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方可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但还存在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本所根据本章有关规定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9]
  • 北京证券交易所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2024年4月修订)第十章(节选) [30]
10.1.3 公司同时存在两项以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其中一项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满足撤销条件的,公司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撤销相关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经本所审核同意的,不再适用对应情形的退市程序。
公司同时存在两项以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须满足全部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条件,方可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30]

可能豁免ST的情况

  • 上市前三年内可以豁免“ST”。
  • 近期进行了资产重组或资产注入,且重组或注入后的净资产为正,则会豁免“ST”。
  • 近期进行了股权激励或回购股份等行为,且这些行为对净资产产生了积极影响,也可能豁免“ST”。 [22]

退市规则

  • 证监会
《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2024年4月) [31]
主要措施如下: [31]
  1. 1.
    进一步严格强制退市标准。一是科学设置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适用范围。增加一年严重造假、多年连续造假退市情形,坚决打击恶性和长期系统性财务造假。二是严格规范类退市情形。增加连续多年内控非标意见退市情形,督促上市公司切实强化内部管理和公司治理;增加控制权长期无序争夺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取上市公司有效信息的退市情形,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上市公司内控失效,出现大股东大额资金占用且不整改的,在强制退市中予以考虑。三是加大绩差公司退市力度。提高亏损公司的营业收入退市指标,淘汰缺乏持续经营能力的公司;完善市值标准等交易类退市指标。 [31]
  2. 2.
    逐步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一是以优质头部公司为“主力军”,推动上市公司之间吸收合并。二是以产业并购为主线,支持非同一控制下上市公司之间实施同行业、上下游市场化吸收合并。三是完善吸收合并相关政策,打通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等跨板块吸收合并的“堵点”。四是上市公司通过要约收购、股东大会决议等方式主动退市的,应当提供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等专项保护。 [31]
  3. 3.
    大力削减“壳”资源价值。一是加强重组监管,强化主业相关性,严把注入资产质量关,防止低效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从严监管重组上市,严格落实“借壳等同IPO”要求;严格监管风险警示板(ST股、*ST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二是加强收购监管,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严把收购人资格、收购资金来源,规范控制权交易。三是从严打击“炒壳”背后的市场操纵、内幕交易行为,维护交易秩序。四是对于不具有重整价值的公司,坚决出清。 [31]
  4. 4.
    切实加强监管执法工作。一是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和交易监测,督促公司及早揭示退市风险;加大对违规规避退市行为的监管力度,触及退市标准的坚决退市;优化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发现查处机制。二是压实会计师事务所责任,将反映上市公司财务失真、内控失效的审计意见作为退市决策的重要依据;强化监管,督促注册会计师勤勉尽责,规范执业,恰当发表审计意见。三是坚持对退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违法违规行为“一追到底”,严惩导致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责任人员,依法实施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推动健全行政、刑事和民事赔偿立体化追责体系。 [31]
  5. 5.
    更大力度落实投资者赔偿救济。一是退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违法违规行为对投资者造成损害的,证券投资者保护机构要引导投资者积极行权。二是对于上市公司重大违法退市,应当推动综合运用支持诉讼、示范判决、专业调解、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等方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三是对重大违法退市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等,要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1]
  • 交易所
根据证监会2024年4月发布《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沪深京三大交易所也同步修订了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进一步收紧了强制退市标准,并拓宽了多元化退出渠道。 [32]详细可分别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九章 [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九章 [29];《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2024年4月修订)第十章。 [30]

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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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情绪对ST股价暴跌的风险存在正向的影响,投资者情绪积极高涨时,ST股票的崩盘风险越大。即当市场上的投资者情绪高涨时,可能会盲目追涨,从而推动股价不断上涨,吹大股价泡沫;若泡沫过大,则会导致破裂之后致使股价骤降,从而引起股市崩盘。另外,具有高资产收益率和价值相对较高的ST股票股价崩盘风险会相对小一点。 [13]

主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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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风险

规范运作水平和诚信建设质量,是上市公司能否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决定因素。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信用缺失可以直接导致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失败;对公司本身来说,信息披露存在问题也可能导致投资者直接“用脚投票”。因此,对于此类ST上市公司,投资者还需承担额外的诚信风险,在判断公司经营业绩是否真实,大股东和管理层是否侵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时,投资者需尤为谨慎。 [14]

再融资风险

上市公司股票被实行特别处理最常见的原因就是公司财务状况出现异常,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此类公司财务状况不理想,现金流不充裕;资产质量较差,持续经营能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主营业务效率低下。因此,在一般情况下,此类公司不可能通过得到银行的信贷资金来维持生存。除非得到有效的重组,否则再融资风险特别大。 [14]

其他风险

ST公司一旦在规定期限内出现法定情况会被暂停上市 [14];ST股票由于其特殊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价格波动性较大,投资者需要承受较高的市场波动风险;由于ST公司的盈利能力较差,其股价的收益波动性也较大;ST股票的公司如果面临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可能导致其股票被停牌或退市,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由于ST股票的负面信息较多,可能导致投资者信心不足,从而影响股票的交易活跃度。 [27]

投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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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分析

ST上市公司业绩大幅波动的原因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一是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包括税收、反倾销等相关政策调整;二是资产重组或并购行为;三是产品价格大幅波动;四是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五是产能扩张或大面积停产;六是一次性的非经常性损益;七是比较基数较小。 一般来说,前两类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将是较长期的,而产品价格大幅波动、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等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则是相对短期的。投资者需重点关注公司业绩大幅波动的具体原因,分析公司业绩的大幅增长或下降能否持续改变公司的盈利能力,判断公司股价的上涨或下跌是否合理反映了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的变化,而不是被公司业绩和股价的短期走势所迷惑,盲目做出投资决策。 [14]

公司基本面分析

投资者应加强对于目标ST公司的基本面研究。在选择投资对象时,所投资的ST个股公司应具有“相对较好”的基本面,退市风险较小,而且重组成功的概率相对较低。另外,为降低资产重组的难度,ST个股的总股本不应太大、企业财务状况不应太差,涉及的各类财务纠纷较少;同时,当地政府应对资产重组抱有较为强烈的愿望,并有切实的扶持政策。 [14]
投资者对于特别处理的股票要区别对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些ST股主要是经营性亏损,那么在短期内很难通过加强管理扭亏为盈。有些ST股是由于特殊原因造成的亏损,或者有些ST股正在进行资产重组,则这些股票往往潜力巨大。 [11]
经典案例:2005年9月初,ST丰华从1.91元起步涨至7.11,最高涨幅为272%,列深沪市涨幅第一名,虽然该公司连续8次发布股票异常交易公告,但公司的业绩由2004年年报的每股收益0.03元上升到2005年年中的0.46元,还吸引了大量的资金追逐公司股票,使公司股价连续25个涨停板。究其原因,公司与汉骐集团、冠生园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冲抵,转回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导致业绩的增长。可见,债务重组等公司重组方式对股价会产生巨大影响力。 [11]

技术趋势分析

从技术走势来看,由于ST个股实行5%的涨跌停板制度,个股的涨跌幅度被大大压缩,从而使得ST个股的涨跌趋势较为明显, 一旦形成上涨趋势,极易形成连续涨停的爆发性行情,有利于投资者及时发现和捕捉ST黑马个股。因此,对于连续大幅下跌之后首次涨停的ST个股,投资者应保持高度的关注。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ST板块个股基本面较差,面临退市风险,而且资产重组的透明度较低,因此只适于短线、少量参与而不适于满仓、长期持有。 就近期走势而言,走强的ST个股基本属于超跌形态,ST个股的短线操作技术并非很有效。 [14]

投资种类分析

不同的ST股票,其风险类型不尽相同。相比ST股票, *ST股票的退市风险更强。因此在选择投资类型方面,由于ST股票被实施的仅仅是其他特别处理,是因为财务异常,比如净资产为负,或刚刚摘*,不是连续两年亏损,不会暂停上市。因此,投资者除非肯定*ST股票的重组信息,否则应更倾向选择ST股,而非带*ST股票。 [14]

投资策略分析

投资ST股票时,应该注意把握以下投资策略:一是在投资*ST股时,由于可能再次亏损而被暂停上市,因此应避开*ST股公布年报最密集的每年的3或4月份。二是在投资带S的ST股时,虽然这类股票往往会将重组和股改结合起来实施,其中蕴含的获利机会极大,但也应该注意控制仓位。三是及时把握上市公司的各种信息,投资者在选择*ST和ST股票前应重点关注以下几点:(1)公司股票被实行特别处理的原因;(2)市场传闻的真实性,公司是否就市场传闻发布过澄清公告;(3)如市场传闻的确属实,对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能否产生重大影响,这种影响需要多长时间体现,不确定性有多大。 [14]

主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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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的影响

“ST”标识对公司的形象和声誉产生负面影响,可能会影响公司的业务拓展、合作伙伴关系以及客户信任度。ST标识会严重打击投资者的信心,使得市场对公司的关注度降低,股票的流动性可能会变差。股票被“ST”处理后,股价往往会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投资者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前景产生担忧,可能会大量抛售股票,导致股价下跌。 [34]
同时,ST警示制度使上市公司强调了合规经营的重要性,表示不会进行“问题交易”或违规运作,进行相关经营运作时也会及时与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有效沟通。 [35]

对投资者的影响

遵循监管导向,一些上市公司在提升自身规范运作水平的同时,还在“劝导”中小投资者不要去押注问题股。中介机构归位尽责,中小投资者也开始理性投资。随着一批公司因年报问题或财务造假突然被“ST”或“*ST”,相关个股股价的大跌也让股民进一步警醒,部分股民表示要尽可能规避问题股、风险股。 [35]

相关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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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

PT(Particular Transfer),是指连续三年亏损的上市公司被暂停上市后, 证交所及其有关会员应该在每周周五为投资者提供的一种交易服务,于1999年7月2日开始实施,并于2002年1月1日终止实施,即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后其股票将即刻停止交易,而不再提供转让服务。 [12]